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好事难做》
海纳百川首页
->
寒山小径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好事难做》
九哥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09
经验值: 0
标题:
《好事难做》
(703 reads)
时间:
2002-5-24 周五, 上午9:12
作者:
九哥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给澳洲敏敏和所有的耶稣菩萨)
早几天,收到澳洲一位叫敏敏网友的来信,说希望帮助我《故乡:陌生的熟悉》文章里那个生活没有着落的欢欢妹子,之后那封信还贴到了“九歌网”的“万事留言”版上。
信是这样写的:(九哥作了小小文字编辑)
“在《故乡:陌生的熟悉》中,九哥提到了一个叫‘欢欢妹子’的小姑娘,父母离异,扔下年幼的她和年迈的祖母走了。她照料祖母的生活,同时没有放弃上学。这使我感到很心痛。为什么那么年幼的孩子必须背负生活的所有重担?
我知道我们只是小老百姓,没有办法让中国一夜之间有经济实力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我们的声音很微弱,但我们可以从最小的事情做起。有一个想法和九哥商量,你能不能帮我找到‘欢欢妹子’的联系方法?我想资助她生活费,小孩子没有理由挣扎!
我有几个长期资助SOS儿童村的朋友,很希望找到中国的资助对象。但我们都不相信媒体,我不想在此举例那些捐款到哪里去了。具体怎么操作还得和九哥你商量,希望得到你的建议和帮助。
下次有机会去长沙,希望能见到‘欢欢妹子’,看看坚强的她并告诉她,这世界上还是有人在爱着她的。
敏敏”
这样的来信,真是催人泪下。(当然是在为“自己的文章能如此打动人”而感动之后)我还没来得及考虑如何回应,我日本的好友“蚂蚁”就迫不及待地在网上跟了帖。
“敏敏小姐,
我很高兴地得知,我不是惟一具有菩萨心肠的人。关于欢欢妹子,我在九哥的《故乡:陌生的熟悉》也读到过。和你一样,我也热血沸腾要去资助她上学。你的帖子,使我相信还有许多海外华人像我们一样有份菩萨心肠。但是,祖国不是欢欢妹子一个人的事,她只是被九哥写了出来,才引起了我们的同情。中国城市估计有一亿下岗职工……即使全世界海外华人的良知都被唤醒,都能和你我一样,从实际做起,实实在在,一个一个地扶贫,可能会使祖国的情况好一些。但根本问题不是我们这些草民左右得了的。所以,我们所做的一切,并不能救世界,而只能安慰和满足我们自己的良知。
其实,早就听说九哥要去越南办一个‘Home for Homeless’,去帮助和教育那里的孤儿。但没听九哥说过是为了救世界,而只听他说∶‘将来年纪大了,也不至于太寂寞。’如果他真的办,我想他会欢迎我们参加的。
蚂蚁敬上”
看到朋友跑到我的前面去了,我赶紧给国内的亲戚打了电话,要求他们去找“欢欢妹子”。当天,我亲戚就在网上跟了贴说:
“九哥来信要我帮忙找欢欢的地址。其实欢欢上了电视节目后,受到了许多人的同情和资助。她的生活已经不成问题了。但是,如果谁想帮助穷人,那我随便可以帮你们找一箩筐,就看你需要多少?
九哥的亲戚”
本以为这样,澳洲的敏敏就可以放心了。但她还是坚持,继续跟贴说:
“我还是想找资助对象。最好是女孩,在城市的。(我不在乎城市还是农村,不过城市比较容易见到。如果有长沙的最好)我是女性,所以想资助女孩子。当然希望是学习刻苦,有上进心的那种。谢谢大哥!等你的好消息!”
敏敏网友的执著,花了我几十分钟的国际长途电话费,和国内的亲戚商量了好久。之后又担心起许多事来。
首先,资助和领养无依无靠的孩子,并不像头脑发热忽然对什么感兴趣。比如养金鱼,养死了就喂猫,不死也可以送人。养狗呢,要在过去可以打来吃肉。就是现在,实在不想继续养了,送给医院作试验用,也算是份贡献。但养子的对象是人,一养就要养到死(自己死)。那孩子要是身体好又争气,的确会是一份莫大的幸福和安慰。但如果三天两头生病,(最好还不要是传染病)好不容易养大了又去犯罪。如果罪犯得不够坐牢,警察又查到罪人在国外有养父养母,那我们去不去交那笔昂贵的罚款呢?就是一切都如意算盘,什么事也没发生,平平安安等我死的时候,谁能保证她们不会跟我的血缘子女“为共同父亲的遗产”而争斗呢?……
即使放下那些烦人的问题先不去考虑,仅仅以欢欢妹子作例子。澳洲敏敏要去资助她,具体如何操作呢?那孩子才十二岁,自然没有自己的银行户头。那么钱怎样才能到欢欢手里呢?当然可以麻烦我的亲戚,捧着高尚的人道主义和国际主义,作义务劳动每个月把敏敏寄来的澳币按当月的汇率换成人民币骑自行车给欢欢送去。这样成了习惯后,万一有一个月敏敏外出,钱到晚了,欢欢找到我亲戚家来要,怎么办?(我亲戚的工资也不过几百人民币,他太太是中国最早下岗的那一批。就那几百块钱还要养活一个读高中进大学的儿子)还有,如果澳洲敏敏可以托我家亲戚,那么美国AA可不可以托?还有英国 BB,德国 CC,日本DD……等我家亲戚行善出了名,电视台一报道,通向他家的那楼道够不够宽敞呢?还有官方民政部门会不会烦他抢了政府的形象?
这就是众所周知的“中国人很麻烦”,要想在中国做点好事总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这类事我在网上也读到过一些,其中之一,是一位外国牧师在中国办了个老人院,结果因种种理由断水断电,弄得他最后办不下去。
还有,从电视里看到过中国某农村有人办了个儿童村,收养了几十个孤儿弃女。出名后得到了社会许多资助。那记者在采访时的一个提问:“你从社会上一共得到了多少资助,那些钱都花到哪里去了?有没有记录?有没有帐?” 便把那“父亲”弄得像个腐败分子。
和国内的亲戚几十分钟的电话商谈虽然没有结果,但有一点是达成了共识的,那就是:“在中国做好事,只能是偷偷摸摸地。”
当然,做好事的范围很广,并不局限在帮助孤儿上。那么,在中国做其他好事会是怎样的呢?虽然“善有善报”是永恒的真理,但也有例外。
记得有人告诉我,她在国内的时候,每天去菜场买完菜回家总要经过一个小石桥,在那里总有一个没有双腿的年轻人趴在地上乞讨。(据说那是一位在中越战争中临阵逃脱被越方俘虏过的士兵)她顺手把买菜剩下的一块钱硬币丢给了那乞丐。慢慢,她养成了习惯,每天路过都要丢一块钱。有时没有零钱,她还会特意找人破开。可有一天,身上只剩下五毛。当她把那五毛钱丢进那乞丐的杯子里时,那乞丐直楞楞地看着她。她马上感觉到那目光在说两个字:“小气”。
这种“做好不讨好”的事,相信大家都做过,我九某也不例外。最让人难以忘怀的一件事发生在澳洲。那是我在当任“澳洲旅游学院”海外部经理的时候,我孩儿时代的一个恋人,给我发了条“圣旨”,要我把一个男人,一个我不认识、不是她男人的男人“搞到澳洲去”。还“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反正你把他搞过去。”那有什么办法!一个人孩儿时代的恋人有几个?就是有几个,其中又有几个会下这样的“圣旨”?我只好乖乖地帮那个与我毫不相干的男人办了担保书,交了一年的学费。没想到那哥们一到墨尔本,一出租汽车就开到了我家门口。等我帮他付了出租车费后,他问我“准备安排我住哪里?”当我告诉他我把他“搞到澳洲就已经完成任务了”的时候,他居然大叫到:“你把我搞过来,就不管我了!我要控告你毁约,我有证据”,说着还把我写给他的担保书拿出来在空中摇晃。那以后,我时而接到那老弟过期未付的房租单、电话电费单、甚至警察的交通罚款单,直到我离开澳洲为止。
不过,我的这篇文章,是围绕做好事资助领养孩子的,我就再讲几个与此有关的故事。
一个是从日本电视上看到的。讲的是一个年过半百的中年人。等20出头的女儿参加工作后,突然辞掉了部长的职务,打开了家里的现金保险箱,除留了一小部分给妻子外,其他全部带着走人了。妻子当然怀疑是老公变心跟狐狸精走了。但女儿还是报了警。几年后,日本一家电视台在越南找到了那位失踪的丈夫,并报告了妻子其丈夫并没有新欢。妻子怎么也想不通丈夫一个人跑到越南去干什么,便叫了女儿随电视台一同去了越南采访。结果是,那老兄用自己的钱在越南盖了一栋平房,找了几个志愿做义工的本地人,收养了几十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那事使我十分冲动,当夜打电话去澳洲,想和我多年不见的结拜姐姐Eileen聊聊心得,不料我那可敬的老姐,早就卖掉了我们的房子,参加了教会的志愿队去柬埔寨救那里“世界的未来”(儿童)去了。
我一激动,也想领养几个孩子,当然要选那些漂亮、可爱、聪明、好学、求上进有前途的孩子。
先是跑到了罗马尼亚,找到一家孤儿院。接待我的是一位长着满肚子板油的女人。她让我填了好几张复杂的“领养孤儿”的申请表格。她说会把我的申请送交国际什么组织,那组织会调查我的一切情况,在证实我不是拐卖儿童者,经济和其他方面都够条件的情况下,会算出一笔必要的手续费,交了费后,某个孩子就会被送到我的门口。当我问能不能见见孩子们,让我挑选一下时,她连声说“No no,领养孩子不是买肉,不能由你挑肥拣瘦。孩子们的机会是平等的,轮到谁就是谁。”(那做法很有点像在日本逛妓院,事先不给看货,交了钱轮到谁就是谁。如果撞上个“万万想不到的人物”,那点钱就真的变成“做好事”了)当我表示想撤消申请时,那女人说:“其实你不用担心,就凭你还是独身的条件,申请是很难通过的。
后来,我听说泰国可以挑选,便去了泰国一趟。当地有关人员听了我的意愿后,说:“我劝你还是不要以领养的形式。建议你去孤儿院先做一次好事,比如买些东西分给孩子们,或出钱带孩子到哪里去玩一天吃两顿。因为,人人都想领养‘漂亮、可爱、聪明、好学、求上进有前途’的孩子。结果变成那些符合大家口味的孩子们弄出好多父母来,而那些小丑鸭、不带爱相、反应迟钝、不好学没前途的孩子就没人要。结果,孤儿院只能把从那些可爱孩子父母们寄来的生活费平分给大家。”
那一番话,使得我那片“崇高的爱心”变得多么“自私而残酷”!于是乎想起澳洲的朋友马格利特来。
“马格利特”什么人的干活?马格利特是一位年轻美貌的女性,是我80年代澳洲最好的朋友之一。她没有结婚,却养了五个孩子,当然不是她生的孩子,而是被其父母们“忍痛割爱”后,再由她领养的孩子。而那些孩子,还都不是些一般的、活蹦乱跳的孩子,而是些安静迟钝得近似于萝卜白菜的孩子。马格利特就靠着政府的那一点点救助,加上自己种的一片蔬菜,还有她那颗金子般爱心,和那五个孩子一起幸福地生活着。因为“我从小就喜欢栽花养草”,她解释说。
要换上我老九,是绝对不可能那样生活的。因为我终究是个凡夫,是个讲究“所做必有所得”,信奉“善有善报”,跳不出自私狭隘自我圈子的俗子。所以,我的所为也只能达到自己良心的程度,也就是只能做那个程度的良心能得到安慰和满足之内的事情。
其实,我一直在幻想:在越南老挝柬埔寨、坦桑尼亚赞比亚毛里求斯办几个“Home for homeless”。却从未想过要在自己的祖国办这么件事,因为我,干什么事都不会满足于在“偷偷摸摸”的水平上。
等我再成熟些,等年轻漂亮的女人不再使我眼花缭乱血压升高,我可能真的会去哪里试试看。到那个时候,还真的希望和需要有更多敏敏、AA、BB、CC、DD们的来信和资助。
到目前为止,我一直以为自己只能脚踏实地,做做手里力所能及的事情,再就是尽可能多存点钱!
不过,读了敏敏的这封信,我开始犹豫。有些事,如果有缘撞上了,还是值得“偷偷摸摸”去做的。
九哥
于日本2002年5月24日
附:关于“欢欢妹子”
摘自九哥:《故乡:陌生的熟悉》
“欢欢妹子”的事我听哥哥说起过一点。那是个还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女孩,她正巧和嫂子某亲戚的孩子同学。据说欢欢妹子的父母双双下岗后,吵了一架就都走了,家里只留下走不了的欢欢妹子和她70多岁多病走不动的奶奶。一年多来,她的学杂费有相当部分来源于班上同学们的零用钱捐款箱。脚上的鞋袜和身上穿的一部分也是同学们的“爱心”。
欢欢妹子的生活模式是∶每天早上清早起来给奶奶做好早饭和中饭,自己带一个饭盒去上课,下午一下课就去菜市场捡菜叶子,碰到有菩萨心肠的老板,还能带回点没卖完的肉皮骨头什么的。做完晚饭和奶奶吃了后,就先后去帮几个固定的富家同学做作业。(那成为她重要的经济来源)而如果有邻居可怜她,有时照顾她一些手工加工的杂活的话,那就只能在睡觉的时间做了、、、、、、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多么残酷缺良心的骄傲!尤其是在解放了50多年后的今天,发生在祖国12岁未满的欢欢妹子身上。
作者:
九哥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寒山小径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290709 seconds ] :: [ 20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