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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说说俺们村里的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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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说说俺们村里的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三)   
所跟贴 说说俺们村里的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三) -- 纳兰 - (1096 Byte) 2005-5-05 周四, 下午2:39 (732 reads)
大汉子






加入时间: 2004/03/12
文章: 2453

经验值: 5


文章标题: “村里的事,有时候村规民约比法律有效力”--很实在很有启发啊! (228 reads)      时间: 2005-5-05 周四, 下午7:53

作者:大汉子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纳兰所道出的这一“中国农民的真理”,是为读书人所不屑,被看作“落后保守”,除之务尽的东西。其实英美(特别是英国)的“普通法”,就建立在对习惯法尊重的基础上;即使是新法,也是在沿用典型案例,顺其自然,在不知不觉间确立下来的。这么着,社会变革所引起的阵痛和抵抗当然要少得多,也小得多;法律的有效性,也因为法律本身仿佛是自然形成的,从而获得了保证。

问题在于:近代、尤其是自五四以来,中国所谓的先进知识分子们(最典型的如鲁爷),对于传统失去了应有的敬意;迷信人的理性创制能力后来终于蔚为潮流。当初在中国,有那么多政治和知识精英迷信革命和计划经济体系,很重要的原因即与对这种传统的蔑视和敌视有关。现在我们才知道,这实际上只是落伍国家的精英们很可能染上的一种急性病和狂妄症罢了。可悲的是:由于至今、甚至永远都梳理不清的复杂“理由”,这类精英大约自30年代后半期起,开始逐步主导了中国的历史进程。

作者:大汉子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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