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八岁女孩被狗咬死:狗权大于人权 人权大于主权 主权大于狗权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八岁女孩被狗咬死:狗权大于人权 人权大于主权 主权大于狗权   
呼延宇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八岁女孩被狗咬死:狗权大于人权 人权大于主权 主权大于狗权 (950 reads)      时间: 2005-5-04 周三, 下午11:46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八岁女孩被狗咬死:狗权大于人权 人权大于主权 主权大于狗权

狗权大于人权

前日报载,一只狗咬死了一八岁小女孩。围绕此事件和如何处理这只狗的问题,报上有不少文章,前日主要讲狗咬死人是极罕见的事,而且这咬的地方也是巧,正好咬断了颈动脉,出血不止,当场死亡。要是咬在腿上胳膊上,甚至咬掉耳朵、鼻子,也不至于有生命危险,因此,这是一个极罕见的意外事件。显然,有为狗咬死人开脱的意思。昨日再读小报,一些见过此狗的人出来作见证:此狗从前是好狗,没有前科,每次在街上溜狗时碰到,都是彬彬有礼、温文尔雅,很文明,很gentle的。还有此狗的照片,是只半大的法国狗,全身长而柔软的毛甚至连眼睛都盖住了,两只耳朵搭拉着,尾巴也是拖着的,小鼻小眼的,完全一付中国江南小妞温柔可爱的小样。替狗讲好话的人一大堆。可是那八岁的小女孩是怎样被咬住脖子、怎样尖叫、挣扎,是否有人过来帮忙,后来怎样抢救都没人关心。也没有谁去在意受害者家人的悲痛和感受,更没有文章表示同情的。一句话:狗权大于人权。

人权大于主权

这是此坛内甚至于所有自由主义者们认定为勿容置疑的真理,是由当今的“先进文化的代表”美国人的金口说过的。虽然有些不同意见,那实在是十分微弱的,而且底气也不足,比如俺自己就反对把人权与主权拿来比大小,甚至把它们对立起来,人权与主权描述的是不同的范围,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既需要讲人权也不能脱离主权,人权只能在一定的主权范围之内才能得以实现。没有主权的保护,人权就难以实现。一个非洲黑人有同野兽共同生活的人权,一个美国人却享有富足生活和不可侵犯的人权。离开主权来谈人权是一种倒退,在原始状态下,人人都有人权,就是没有主权,中国今天的自由主义者们要的自由就是要回到这种原始状态。可是俺只是一“愤青”,正派人懒得拿正眼看俺一下。

主权大于狗权

今天再读小报:小女孩是到人家家里去玩,狗当时是在自己的窝边扒着玩狗玩具,小女孩为表示对狗的亲热,弯下腰并伸出手来拍狗屁股和狗头,而狗以为是小女孩侵入了狗的私人领地并要抢它的玩具,才采取的自卫性质的攻击。正如美国当前的政策那样:只要认为你有侵犯意图,就可以先发制人。这狗就是判定小女孩有侵犯意图,就先发制人。一口咬住了那可怜的小女孩的脖子,撕断了颈动脉,大出血而死亡。狗在外面咬了人是要受法律制裁的,可是现在狗是在自己的家里,是在自己的领地咬的人,是人侵犯了它的主权,所以这狗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了。当地警察局长也出来表示,狗只是防卫过当,造成了意外,构不成犯罪。这里我们看出,不是说狗可以乱咬人,而是因为主权才赋予了狗咬人的权利。在这里显然主权大于狗权。

丧家之犬何以言狗权?

一条散失了家园的狗,也叫丧家之犬或野狗,除了被打狗队追杀外,人人得而诛之,哪还有什么狗权可谈的。人权也是这样,散失了主权,人连立足之地都没有了,还能谈人权?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218335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