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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腔热血已经沸腾,要为民主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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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满腔热血已经沸腾,要为民主而斗争
所跟贴
满腔热血已经沸腾,要为民主而斗争
--
Anonymous
- (1784 Byte) 2005-4-04 周一, 下午9:47
(647 reads)
信天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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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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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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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说明,刚才对文中两段作了修改,附在这里,主要是强调了网友不宜诱导敦促法官犯法。
(265 reads)
时间:
2005-4-05 周二, 上午5:18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个人认为,这种有限的功能不仅符合网站的实际情况与能力,而且基本保证了网人的发言权利。网站具有的唯一权力,就是处理网文和网名。超出这一范围的决定根本就没有任何法律或道德上的权威,也没有任何实际约束力。如果不切实际地将网站比附于国家社会,要求网站膨胀为类似的体制,不仅是一种僭妄,而且根本没有任何可操作性----像前斑竹07那样,因为虚幻的权力感冲昏头脑,竟然充当起青天大老爷来,扬言要“严打网上造谣犯” ,却忘记了一个野鸡论坛的管理人员根本就没有相应的权威和刑侦手段,有什么可能去鉴定文字真伪?
......
如果网友发现斑竹执法偏离了网站中立宗旨,动用斑竹权力肆意删除与自己的政治立场不相容的文字甚至封名,起诉斑竹就完全是应该的。但大家都生活在法治国家,应该知道尊重起码的游戏规则。在法律规定之外兴讼,执着地请求法官法外立案,似乎不符合起码的公民常识,不仅有诱使敦促法官犯法之嫌,而且就算是法官同意立案开庭,请问他有什么法理根据去判案?又能作出什么符合法庭规则的判决?更何况无论斑竹还是法官都是义工,文明网人似乎不宜出于一己道德激情,就毫无根据、毫无必要地去增加人家的工作负担。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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