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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就别争了。如果真有一个人无耻的话,那就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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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家就别争了。如果真有一个人无耻的话,那就是法官
所跟贴
又语无伦次了不是?
--
狼协
- (87 Byte) 2004-11-22 周一, 上午7:47
(97 reads)
地势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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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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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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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强盗式的提问又来了。
(106 reads)
时间:
2004-11-22 周一, 上午8:02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还要把讨论过的问题重新来一遍?
你的这个条例和陪审团矛盾,条列规定被封网友上庭的发言权,但是陪审团规定不是因为“酬删贴”的问题法院不予受理。
讲明白一点:法院规定对“必删贴”和“封名”都不予受理;网友如果是因为“酬删贴”根本不存在上庭难发言的问题。所以你所谓维护随便权利的修改根本就没有用。实际情况就证明了,你修改后,随便还是照样本封,因为他的案子法院不受理。
你现在知道那遮羞布的意思了吗?
遮羞布说:买一个苹果送彩电。
有人去买苹果了。
店家就把遮羞布掀起来,
那人赫然发现“本柜台不买苹果”!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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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无耻的地方在于
--
狼协
- (172 Byte) 2004-11-22 周一, 上午8:10
(109 reads)
在哪里?
--
地势坤
- (70 Byte) 2004-11-22 周一, 上午8:13
(109 reads)
假装看不到?你都跟了我的那个贴的还假装看不到?
--
狼协
- (109 Byte) 2004-11-22 周一, 上午8:21
(125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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