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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大家就别争了。如果真有一个人无耻的话,那就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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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家就别争了。如果真有一个人无耻的话,那就是法官   
所跟贴 又语无伦次了不是? -- 狼协 - (87 Byte) 2004-11-22 周一, 上午7:47 (9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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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强盗式的提问又来了。 (106 reads)      时间: 2004-11-22 周一, 上午8:02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还要把讨论过的问题重新来一遍?

你的这个条例和陪审团矛盾,条列规定被封网友上庭的发言权,但是陪审团规定不是因为“酬删贴”的问题法院不予受理。

讲明白一点:法院规定对“必删贴”和“封名”都不予受理;网友如果是因为“酬删贴”根本不存在上庭难发言的问题。所以你所谓维护随便权利的修改根本就没有用。实际情况就证明了,你修改后,随便还是照样本封,因为他的案子法院不受理。

你现在知道那遮羞布的意思了吗?

遮羞布说:买一个苹果送彩电。

有人去买苹果了。

店家就把遮羞布掀起来,

那人赫然发现“本柜台不买苹果”!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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