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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法官还没有ALL STAND UP, 庭上坐定,传呼上庭呈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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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海川网友虚拟法庭04-07-26号公告 -- Anonymous - (3104 Byte) 2004-11-18 周四, 下午11:41 (204 reads) |
东风压倒西风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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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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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组织
(三) 网友必须在论坛页面上明确表示要求成立陪审团,同时寄EMAIL给法官,在EMAIL里应附上原贴及自己的第一版陈词。
(四)法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在论坛和EMAIL里都对原告进行答复。如果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做出裁决,则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在论坛和EMAIL里告知原告,将推迟作出决定.
三、仲裁
(一) 在确定开始组织陪审团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纠纷双方有义务在陪审团页面上贴出自己的陈词。其中,原告的第一份陈词,由法官在宣布开始组织陪审团之时的第一时间,贴在陪审团页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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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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