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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中西宗教迫害的一点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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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西宗教迫害的一点差异   
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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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中西宗教迫害的一点差异 (783 reads)      时间: 2001-11-10 周六, 上午11:3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中西宗教迫害的一点差异

 ――读欧大年《中国民间宗教教派研究》



秋实





  西方宗教改革之后,百多年的教派之争和宗教迫害,终于催生出宗教宽容

精神、信仰自由思潮和政教分离制度,奠定了现代自由社会的基础。中国历史

上的宗教迫害,特别是宋明以来对民间教派――即官府所谓邪教――的残酷打

击,史不绝书,明清两代尤甚。然而数百年的宗教迫害,却始终未能刺激出一

个讲求宗教宽容、追求信仰自由的影响广泛的社会思潮。为什么?这是长久以

来横亘在我心头的疑惑。



  也许有人会说,中国的所谓邪教,比如说白莲教,不同于西方的教派,并

非纯粹的信仰团体。它们时常卷入社会暴乱和农民起义,成为社会中极具破坏

性的一股不稳定力量。据说贫苦农民加入邪教,大多不是纯粹的信仰,而是出

于反抗苛捐杂税、残暴官吏的愿望,或是逃避灾荒等生活困境,寻求互助和安

慰。最可怕的是,教派经常被骗子和投机家把持。他们自称救主,居心颇测,

常怀有千秋万载,一统江湖,君临天下,拯救万民的野心,并且以末世劫变等

等异端邪说,对教民进行精神控制。一次饥荒、一个贪官,一桩冤狱,一次逼

税,都可能被利用来挑起一场翻天覆地的造反运动。既然官府没法子根绝饥荒、

贪官、冤狱、逼税等等,则这样的团体只要存在一天,社会就一天也不能安宁,

或者更确切地说,统治者的宝座就一天也坐不安稳。



  如此一来,官府打击邪教,非但与宗教信仰自由无涉了,反而成了消灭社

会不稳定力量的大德政。要说迫害,也是基于政治的理由,与宗教信仰是没什

么关系的。



  然而此说大有不通之处。比如欧大年《中国民间宗教教派研究》中提到的

长生教,行事和平,信仰公开,毫无不法情事,却落得个“为首者绞,为从者

各杖一百,流三千里”,创教者坟墓刨平,墓碑被击毁,各处斋堂斋庵尽行拆

毁,画像、经卷等物概行销毁的下场,又作何解释呢?



  据欧大年言,中国民间教派,许多都是象长生教这样的和平信仰团体:



   虽然教派运动常常导致暴力行动……但是许多民间佛教教派

  还是和平地、默默无闻地在相当长的时期中持续存在着,通过

  世袭的教主、成文的经典和仪礼传统世代相传。从民间信仰的

  角度看,白云教、长生教和罗教等非暴力的团体同白莲教一样,

  也有着基本的宗教需要,只是没有后者的颠覆性成分。



官府对这些和平信仰团体的迫害,与其说是出于扑灭造反的现实威胁,还不如

说是出于对思想权威的争夺。这个自称代表天意因而拥有政治、思想等等一切

权威的政府,无法容忍有其他思想权威存在。除了官府允许公开存在、并且以

各种手段加以控制的宗教教派和庙宇之外,任何独立的、自愿的结社,在它的

心目中都是居心叵测的。“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宫府默许或者疏忽时,私立

的民间教派才能存在,任何想在宗教方项获得更多的独立的公开企图,都会招

致政府的反击。”



  这是典型的宗教迫害,它起因于信仰的争夺,而非政治上的反抗。然而残

酷的镇压,反过来导致异端教派只能走秘密团体的路子。在你死我活的斗争中,

能够生存下来的常常是有较强组织性、富于号召性和煽惑力的团体,其潜在力

量又加剧了官府对民间教派的恐惧和镇压。这是一个恶性循环。中国历史上,

许多教派运动之所以经常与造反暴动纠缠在一起,与此类恶性循环有很大干系。



  比较一下西方宗教改革后的宗教迫害,可以发现它与中国宗教迫害有一点

绝大不同。在西方,宗教迫害常常发生在精英之间,社会精英因信仰的不同,

因所属宗教团体的不同,而受到迫害,比如加尔文烧死塞维图斯。精英本身就

是宗教迫害的受害者,他们对宗教迫害有切身之痛。约翰洛克就是在身受迫害,

不得不流亡荷兰的时候,写出了那鼓吹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的光辉灿烂的篇章

――《论宗教宽容书简》。



  中国恰恰相反,社会精英――士大夫阶层,非但不是宗教迫害的受害者,

反而是伙同官府进行打压的帮凶。在他们眼中,乡野草民、愚夫愚妇的信仰,

尽是怪力乱神,异端邪说,荒诞不经,愚不可及。对此,就算是有良心的士大

夫,也只是觉得有用圣贤之书教化改造草野村民,使之免受所谓异端邪说之害

的责任。至于为之争取什么信仰自由的权利,笑话!反人类反社会的异端邪说,

怎么能任其自由信仰呢?



  不过细细想来,欧大年所言,似还未骚到痒处。据我观察,中国的宗教迫

害,还不能说是西方意义上的那种信仰争夺。就思想文化而言,中国儒家传统

有着极其博大的兼收并包精神,这与西方基督教中固执一端毫不通融的教义,

恰成鲜明对照。基督教讲究因信称义、终极拯救,关注的超越现世的抽象的信

仰的纯正。极端言之,哪怕你再行为端正,只要你不信上帝,或在信仰上不够

纯正,就足以构成必须打下十八层地狱的十恶不赦的大罪。这样的教义,有严

格的逻辑,容不得半点异端,而他们所强调的终极拯救的目标,也来不得半点

调合。这就是宗教改革后,各教派水火不容,无法融合的原因之一。



  与此相反,儒家传统的取向是现世的、实践的,对于超越的、彼岸的、与

现世无关的精神信仰,往往采取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所谓不知生焉知死,祭神

如神在,不祭神如神不在,子不语怪力乱神,敬鬼神而远之是也。在这种传统

下,中国人可以满不在乎地忽视信仰的终极价值,忽视不同信仰间的逻辑矛盾,

只把信仰看作达成某个目的的工具。为了某个现世目的,他们可以同时拜耶稣、

释加牟尼和老子,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这种调合精神,也有人把他叫

做宗教宽容精神。



  然而这种宗教宽容,与现代政治制度中的宗教宽容,大异其趣。在西方,

正因为不同教派教义上无法融合以兼收并蓄,才迫使他们从外在的政治制度上

寻求这些相互矛盾而且不可调合的各种信仰的共存,由此奠定出以政治宽容和

个人自由为基础的一整套制度。直到今天,罗尔斯的政治哲学,其基本问题仍

然是,怎样的政治制度,才能让本质上相互冲突的各种价值观念,能够和谐共

存于同一个社会构架下?



  中国走的却是另一条路,思想上的调合倒是与政治上的不宽容互相补充,

以此基本上维持社会的整合与稳定。中国人并不在乎信仰的纯正,只在意这种

信仰会被人们用来干什么。思想上尽不妨兼容调合,反正我们没有讲究逻辑严

格和信仰纯正的传统,对此是满不在乎的。然而,由于信仰只被看成是工具,

任何有组织的信仰团体,如果既不接受正统思想权威,又不接受官府控制,自

然就被看成了对现存统治秩序的潜在威胁,因而坚决不允许存在。这些看似信

仰的争夺,其实不过是政治争夺的表现。



  简而言之,在中国,思想上的调合,不仅没带来政治上的宽容,反倒使得

我们的有思想的士大夫们,失去了要求政治宽容的冲动,而且使得他们对所谓

鄙陋的民间信仰团体,采取了敌视的态度。



  正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中国历史上的宗教迫害,无法与路德改革后西方

的宗教迫害相比,要比恐怕只能与罗马帝国时期的宗教迫害相比,非但根本没

能激发出政教分离的宽容精神,随之而来的,反而是政教合一的漫长黑暗的中

世纪。就象今天,距满清覆亡都90年了,在宗教迫害问题上,整个社会和许多

知识分子的态度,还同几百年前一样,没什么长进,连迫害异端的论据都差不

多。也许这就是宿命吧。



2001年2月3日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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