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买国”和“卖国”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买国”和“卖国”   
鲁肃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买国”和“卖国” (445 reads)      时间: 2004-10-24 周日, 下午2:3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我们使用拼音输入法,键入“maiguo”,跳出来的字只有“卖国”,而没有“买国”。自然也没见过有人被称为“买国贼”。我就觉得奇怪,为什么买卖总是双方的,单在卖国的事情上偏偏只有卖国贼的说法。另外,卖东西本来天经地义,偏偏卖国就是贼,怎么没有卖米贼、卖布贼的说法。第三个奇怪的是,贼不都是取入吗,何以卖出也成了贼了呢。

有此三怪,大家却见怪不怪,如同车迟国的君臣百姓,把虎鹿羊三怪看成国师大仙,这很让我觉得好玩。

如果也有买国贼的话,美国的买国贼一定特多,他们可真从不少人那里买了许多土地,卖主有印地安人,俄罗斯人,西班牙人,也许还有其他人,我不知道,这些买卖自然都有代价,据说很核算,所以才没被称为贼?

其实,仔细想想,卖国贼的说法并无道理,卖国贼的罪名其实不在卖国,而在窃取,窃取了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然后,用这东西换取自己的需要,并不经过那本来的物主的同意,如果物主同意,就算不得卖国贼,最多是卖国土或国家利益的行为,本身没有什么可批判的,因为从这出卖中总是有好处的,获取其他利益进行补偿,这买卖有可能是划算的,所以问题怕是也不在买卖亏赢的算计上,而是不能不经过同意出卖别人的利益而自己得到好处,这是卖国所以称为贼得原因吧。

所以在没有认识清楚谁是国家利益的主权人以前,这个问题是谈不清楚的。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197148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