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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和法律谁在上?”答案的论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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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肃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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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律是至高无上的。 (80%的人赞同也理解)
自由是至高无上的。 (百分比迅速降到10%)
以上两者都对。 (只有5%)
但归根结底是自由在法律之上。 (还剩2%)
现代自由人权民主体制就是这么做的。 (可怜1%)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括号里是瞎猜,不算观点部分)。
南京老右网友给出了自由和法制关系的“辩证逻辑”分析,比喻生动。但我一向只给出“形式逻辑”分析,因为我一直觉得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不可以相互替代,而辩证逻辑分析,我们已经有很多经典了,所以才只就逻辑分析提点看法。
然而今天,甚至形式逻辑分析也不搞了,只做点“事实分析”,和以往一致的只是一向的粗陋,对大伙的耐心深表感谢。
事实分析如下,特简单:
在现代自由人权民主社会里,有两个世界:“议院内”和“议院外”,议院外,法律至高无上,人在法下(第一条得证);议院内,自由至高无上,法在人下(第二条得证)。两个世界并存于民主社会(第三条得证)。议院可以修改法律(第四条得证)。这是事实(第五条得证)。
注意,这和代议制无关。小国寡民,完全可以全民议员,全民同时也是受法律管辖的公民。进了议会就是法上之议员,出了议会就是法下之公民。
这就是所谓“社会契约”。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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