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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旧作:巴门尼德哲学观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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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旧作:巴门尼德哲学观的启示   
所跟贴 旧作:巴门尼德哲学观的启示 -- 芦笛 - (7748 Byte) 2004-8-15 周日, 下午5:58 (1401 reads)
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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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芦笛旧作:悖论与诡辩──“石榴讲座”第一讲 (470 reads)      时间: 2004-8-16 周一, 下午9:01

作者:六者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悖论与诡辩──“石榴讲座”第一讲

芦笛12/17/2003 17:27

石榴女士出来露怯,显摆了一通“干货”,换来了说说看等人的cheap applause,让老芦顿觉网上虚名之无稽。

在这网上,你随便露什么怯都没关系,照样有比你更无知的人出来捧场。上次寒树教授出来卖韩战,卖得错误万出,居然还有人称他为“专家”。老芦本来想痛剥“专家”的皮,无奈没有长性,剥到半路上兴趣就转移了。这次哲人大作错误之多,暴露出她老人家连起码的哲学概念都没有。要认真剥起来,恐怕起码是《疗愚篇》的篇幅,不下七、八万字,恐怕坚持不下去,看来这石榴只能剥到哪算哪了。

哲人的大作只匆匆看了一遍,今天牙痛又犯了,实在懒得去把原文调出来,凭模糊记忆随便写两句,明天有空再去拷贝吧。如果记错了,还请石榴女士指正。

模糊记忆中,女士的主要错误有以下几项:

第一,根本不知道“paradox”(通译“悖论”)和“contradiction”(通译“矛盾”)的区别。

第二,完全没弄明白芝诺悖论是怎么回事;误解了巴尼门德的“存在观”。

第三,对东西方哲学的最基本区别毫无起码认识,将其归结于所谓“一元论”“二元论”之别,简直是胡说一气。

这里似乎只有三条,但它们正如毛主席的三项指示一样,说起来话可长了,只能择其要而讲之。今天先讲悖论和诡辩是怎么回事。

哲人对古希腊的诡辩派推崇备至,似乎把芝诺悖论也当成了诡辩一脉,说明她连逻辑学与哲学的最起码的入门观念都没有。为证明这一点,请女士先看下面几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我其实过去在《说道》时考过读者:

“古希腊有个著名的诡辩派,苏格拉底就是死在他们手上的。诡辩
派专门教人打官司。有个师傅带了个弟子,定了合同,学费先付一
半,剩下那半由学生毕业后一年内打第一场官司的结果来决定是否
支付。如果官司赢了,证明教学成功,学生就该把钱交清;如果输
了,证明师傅教的不怎样,学生就可以不必付钱了。学生毕业后想
赖掉这笔钱,迟迟不去接官司,心想拖足一年,债务就不存在了。

老师看透了这个诡计,就上衙门去告学生,他对学生说:

‘如果我赢了官司,那么按法庭裁决,你该付我钱;如果我输了,
那么按咱们的合同,你该付我钱。所以不管官司是嬴是输,你都该
付我钱。’

‘不,’学生答道,‘您错了。如果我赢了官司,那么按法庭裁决,
我不用付您钱;如果我输了,那么按咱们的合同,我也不用付您钱。
所以不管官司是嬴是输,我都不用付您钱。’

请你说说,这两人都有理,到底是咋回事儿?”

这就是诡辩的典型例子。请问哲人,您能指出它违反了什么逻辑规律么?

下面是悖论的例子:

第一个是著名的苏格拉底悖论:

“我唯一知道的事是我一无所知。”

这里的内含矛盾,大概连哲人都能看出来:既然一无所知,还有什么“我唯一知道的事”?

该悖论的另外一种表述就不是那么一目了然了:

“我们所知的越少,作出的解释就越肯定和越精确。”

这其实是模糊数学对苏氏悖论的现代引伸。请问哲人对此有何感想?是否觉得它非常荒诞?

第二个悖论是著名的“上帝万能”悖论:

问:“万能的上帝能不能造出一块他举不起的石头?”

答一:“上帝既然是万能的,当然也就能造出一块这样的石头。”

答二:“上帝既然是万能的,就没有什么他举不起来的石头,因此,上帝不可能造出这样一块石头。”

有趣的是,不但这两个答案互相矛盾,而且答案本身都自相矛盾,答案一肯定上帝能造此石,默认了上帝举不动它,也就间接否定了“上帝万能”这个前提;答案二否定上帝能造此石头,直接否定了“上帝万能”的前提。

请问女士,这里面有什么逻辑错误没有?

第三个例子是罗素著名的“理发师悖论”

某理发师说他只给不为自己理发的人理发。这宣称本身就是个悖论。理发师究竟是否跟自己理发?倘若他不给自己理发,那么根据他的原则,这“不为自己理发的人”也包括他自己,所以他应该给自己理发。但若他为自己理发,则又违反了他的原则,给为自己理发的人理了发。

请问女士,这里有无逻辑错误?

因为牙疼,今天的课就上到这儿吧。请石榴同学明天交出答卷来,我再批改您的答案,如何?当然,您完全可以不理睬我,作出不屑一顾的样子来,或者更痛快些,索性使刀子把此帖删了,也是一种回答方式,且颇有禅宗以棍棒传道德古风,嘿嘿。

作者:六者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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