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我给老狼的建议也删了?这坛子可要改变性质,咱问问法官怎样告状?有请老道!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我给老狼的建议也删了?这坛子可要改变性质,咱问问法官怎样告状?有请老道!
所跟贴
我给老狼的建议也删了?这坛子可要改变性质,咱问问法官怎样告状?有请老道!
--
须弥山主
- (12 Byte) 2004-7-26 周一, 上午10:23
(414 reads)
邋遢道士
[
个人文集
]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6217
经验值: 18456
标题:
请查阅刚刚重新贴出的《陪审团规则》,
(221 reads)
时间:
2004-7-27 周二, 上午6:52
作者:
邋遢道士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由于“论坛规则”尚在讨论审核过程中,
任何网友与版主之间的争执,
只能透过《网友虚拟法庭》的“陪审团”制度去仲裁。
阁下如果决定进行“告状”,可采取下列步骤:
1、在本分坛(“众议院”)上贴宣布“正式起诉”;
或
2、通过版主电邮信箱,发信通知“坛方”您的起诉意愿;
或
3、直接向现任大法官提出召集“陪审团”的要求。
现任大法官邋遢道士的 e-mail 地址是:
[email protected]
作者:
邋遢道士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_________________
“天法道,道法自然”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607526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