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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斑竹02请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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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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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随便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昨天俺遭到网友幽灵,你不就是想要钱吗,和偷笑的人身攻
击,他们的帖子都已经被斑竹05删去。俺根据您公布的隔离
规定,申请隔离,被斑竹05拒绝。俺对此表示强烈抗议。
为了规则的严肃性,现在俺请您按照您公布的规定,言必信,
行必果,依照规则将此三人与俺隔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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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拟订两条我自己认为隔离有效的条件:
1)双方都同意隔离
2)一方被另一方以必删词汇侮辱,被侮辱方即可申请隔离。
以上两条只要一个成立,我即批准隔离。
作者:随便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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