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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芦笛的民主理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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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芦笛的民主理想国   
润涛阎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21
文章: 578

经验值: 400


文章标题: 芦笛的民主理想国 (1197 reads)      时间: 2004-6-07 周一, 上午7:40

作者:润涛阎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芦笛的民主理想国

润涛阎

6-6-04

看到芦笛让老枭批他的《。。。我们的民主与他们的民主》就去他的文集把他的文章一读。竟然发现他写了三篇。只看了第三篇。

除了芦笛引用洋人的句子外,其它的部分是如他自己所说他自己发挥出来的。他发挥出来的部分简直惨不忍睹。

现把他自己发挥出来的部分摘出来:(说民主派)“这些人的悲哀,就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民主”和“自由”在本质上是互相冲突的,更不知道西方人所说的“民主制度”其实是一个内涵非常庞杂的笼统概念,包括了“民主、自由、人权和法治”这些本质不同的东西。如果把自由、人权和法治抽去,照样可以建立民主社会,但那种社会不过是世上最可怕的“人民民主专政”,如果有谁看了本系列前文还不明白这点,那可真是蠢到不可救药了。”
。。。。
“稍微熟悉美国历史的同志都能看出,其实这就是美国立国的基本理论基础。老美的国父靠的那点理论,基本上就是洛克加孟德斯鸠(后者提出的“三权分立”理论首次在美国化为实际政治行为)。”

现在让我们听芦笛的话回顾一下美国历史。美国建国时是民主制与奴隶制并存的,这种并存长达100年左右。(详细年头还需要查一下,只需几分钟时间)

在这漫长的岁月中,黑奴是没有自由的。美国的人权糟糕到什么地步?直到中国文革时代在美国的阿拉巴马州才能允许黑人与白人同坐一辆公共汽车。美国长春藤8大院校与哈佛平级的普林斯顿直到1969年还是79年(凭记忆需要查一下)输了官司后才允许女学生有与男生同等的CLUB权力。再说法治,奴隶跟本就不可能打官司,黑人在建国后两百年才有自己的黑人律师。所以美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直到几十年前才实现。

那么,按芦笛所说:“如果把自由、人权和法治抽去,照样可以建立民主社会,但那种社会不过是世上最可怕的人民民主专政”,美国不就成了至少一百年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了?!

其实,美国的民主制与奴隶制并存它仍然是民主制度。并非毛共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芦笛要是反过来说就对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没有人权、自由、法治。而民主国家并不一定有完善的人权、自由、法治,甚至还有奴隶。但不是人人都是奴隶;而在人民民主专政国家除了毛泽东、斯大林、金日成等皇帝外,统统都是没有人权和自由没有法律保护的奴隶。

事实上,今天的美国只能说是比较完善。等一百年后回头看,今天人权、自由、法治仍然落后。社会在不停地进步着,芦笛的民主套用芦笛自己的话说就是“芦笛的民主理想国”。

至於芦笛说:
“如果把自由、人权和法治抽去,照样可以建立民主社会,但那种社会不过是世上最可怕的“人民民主专政”,如果有谁看了本系列前文还不明白这点,那可真是蠢到不可救药了。”

本人不知到底谁“蠢到不可救药了”。

芦笛为何不知道这个道理?一来可能他的逻辑思维有问题,二来他不读我的文章。我写过“美式民主的内涵”等文。他不学又自以为是。然后呢,就张口骂人“蠢到不可救药了”。

这篇也是白写,反正他不读俺的文章^0^。找老枭当然是美差,因为老枭只知道乱叫唤,人家起名就是叫唤的大鸟。跟老枭学逻辑那不是走错了门了?唉!


作者:润涛阎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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