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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海纳百川董事会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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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纳百川董事会非法?   
所跟贴 请RE注意用词,狼协允许你的用词,我可没有许可。 -- 斑竹02 - (22 Byte) 2004-5-12 周三, 上午3:50 (336 reads)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文章标题: 原来一个词你们内部有不同意见 (406 reads)      时间: 2004-5-12 周三, 上午4:04

作者:RE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这个不同意见都跟在我同一投诉贴下。但是2斑竹用自己的本名,还不象现在这样官样文章。

2斑竹虽然口头没有同意我使用这个词,但是却绝没有反对芦笛使用这个词的意思。同一个词我原来以为芦笛能在2斑竹的监督下能用,我用也是无妨的。虽然使用的对象不同。2斑竹承认前贝斑竹的ID,只对於贝斑竹不认同论坛管理有很大的意见,所以决定不予保护。看来由於芦笛认同论坛管理,在被相同词点名的时候2斑竹决定给予尽量的保护。如此的区别对待不知道是不是2斑竹的本意?

2斑竹只要公布芦笛受特殊保护就够了,不用绕这么大的圈子。

忘了说,行政管理归总斑竹负责,我是不是以后可以把狼协的宣布当作狗屁,例如这次一样?

作者:RE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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