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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ZT】余与诺微及王XZ代言人周同关于“一个中国”的一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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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余与诺微及王XZ代言人周同关于“一个中国”的一组争论   
所跟贴 那我该拿那些用“芦笛”的名字写文章的人怎么办?似乎“芦笛”这名字比巴跸U堋迸ǖ惆桑 -- 芦笛 - (0 Byte) 2004-4-02 周五, 上午3:26 (85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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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文章标题: 唉,阶级敌人破坏,好好的帖子竟然夭折了,再写一遍吧。 (93 reads)      时间: 2004-4-02 周五, 上午3:33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似乎“芦笛”这名字比“王希哲”浓些,起码我认为如此。

你是否和他在某处做过某事,又不是什么勾引小姑娘的绯闻,引不
动大众的兴趣,斑竹又如何能知道?凭什么听你的一面之词?照尊
驾这么说,遮莫不听您的指挥,就是蓄意包庇罪犯?

余大郎曾多次在网上宣扬,我被你打得落花流水,按您的法律,他
这似乎也是侵犯我的名义权,强挺硬顶你了,颇有红楼梦上瑞大爷
“硬帮帮地就要顶入”的古义士风范,也是犯法行为?

照您这么说阿,咱俩该去联手告这老小子一恶状,不过只怕您一转
过身来,又要指控我利用您的名义为自己作广告。

公开煽动武力暴乱颠覆民主政府的同志,还是不谈“尊重他人权利”
“守法”之类的话为好,您说是不是阿?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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