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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答谢网友兼别安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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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答谢网友兼别安田先生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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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答谢网友兼别安田先生 (690 reads)      时间: 2004-3-12 周五, 上午5:30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答谢网友兼别安田先生


芦笛


今天报告了一下坏消息,立刻就受到各位网友的关心,谨此拜谢,恕不一一。其实我对本行从来没兴趣,如果此次能换个自己喜欢的行当,似乎也不是太大的损失。当然,那刀是否砍到我头上来还在未定之天,虽然可能性看来很大:是整个机构都面临关闭的危险,不是我一个人倒霉。

刚才进来,看见小安子说新海川的事,好奇心起,溜过去看了一眼,人家还真是办得轰轰烈烈,人气比咱们高多了,羡慕ing, 当然不是嫉妒,不管怎样,只要能坚持独立中立多元包容的方针就值得祝贺。当然咱们这边也得努力才行。

这里跟浴火凤凰先生说一下:你谈哥德尔的文章我没时间看了,以后有心思时再来拷贝下来仔细研究。谢谢你赐教。那smart ass, 我的理解就是这样的,信不信由你吧。我的英文还没好到可以立刻编个说法出来文过饰非。其实斑竹隔离令一下我就跟贴作了说明,并让他删去我下面那个用了smart ass 的帖子,因为那虽然不是骂人话,毕竟涉嫌用了动物名称,不料他误会了我的意思,没删下面那违规帖,反倒把我的解释跟帖删去了,这就是我今天再度作解释的原因。

见到您怀疑我捏造消息,不免暗自好笑。其实你可以以后对人家说,芦笛让我一招就打跑了。“打败芦笛”似乎已经成了极大的荣耀,至今起码有高寒、叶酸酸 (我刚才在新海川看见他自称是专克芦笛的高手,呵呵)、余大郎claim the credit,现在再多一人又何妨?老芦可以改名“万人败”了,哈哈!

开玩笑,可别又认真,谢谢你的祝福!

最后跟安田先生道别。现在可以说实话了:当初你到驴鸣镇来,我就知道你迟早要对我深恶痛绝,因为你本质上是清流,根本和我这邪魔老怪尿不到一起,迟早要走上钦佩----失望----痛心----大骂的必然道路。其实以前有许多人都这样,你不是第一个,大概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包括现在新海川俱乐部的骨干都曾经是芦迷,就连小安子痛骂的青牛也如此。其实青牛的素质非常可以,完全不是他说的那个样子。不过,这些话说起来也没意思。总而言之,因为历史经验,你一露面我就知道后来的故事了,只是你一片好心而来,我不忍扫你的兴而已。

你知道我和清流们的区别是什么,又是怎样一眼就看出你和我不是一类人的么?这道理很简单:所谓清流,就是“良心”和“正义感”太发达的同志,因此他们总是把政见当成良心和人品的表现,必然要将持不同政见者视为敌人,在驳论中处处露出仇恨来。我看你驳马、随的文字就完全是这个特点,有个帖子甚至暗示随便是特务,所以早就料到后来的事了。

我有时常想,说不定云儿和秋实也迟早要走上这条路,最终从朋友变成敌人。这其实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年轻时代就应该是正义感强烈的时代,不这样反倒没心肝。更何况这其实不由自己的主观意志决定。如今的华人世界还是两极对立的世界,谁要想脚踏两只船作八面观音,只会两面不是人,而这也正是中国人、中国事中最让人凄然的一点:过了80多年,咱们如今还在伟大领袖毛主席写“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的时代。唉。

不过,人总是要成熟的,等到“金剑已沉埋,壮气蒿莱”之时,或许你会悟出老芦后期作品的价值来。老实说一句,我自己的看法是,越到后期,我的作品越有价值。听多了人家称赞我的前期作品的话,我有时几乎希望它们从来没写出来过。

顺便纠正一下您那篇批我那“婆娘政府”的文字的小错。我已经说的很清楚,我不是用芦笛的笔名去国内上贴的。吕加平给我来信后,我回信作了说明,并表示不愿意再和他通信,请他不要再寄信给我,但劝阻无效,只好封了他的邮址。这当然属于骚扰行为,要引起我的不满。其实低素质的国人常干这种烂事。当初奸坛主事人处理不当,在给文集作者发的集体信中列举了所有作者的邮址,某大腕便趁机使用那名单滥发集体信,不断骚扰众人,让人不胜其烦。就连老枭也干过这种烂事,我和他通过几封信,他便把我套在某个通信网中,让我的邮箱塞满了陌生人的来信,害得我只好废弃那个信箱不用。相比之下,海外华人青牛素质就很高,他也给我发过集体信,但都隐去了其他收信人的地址姓名。

当然这也是小事,说到底,我看不上吕加平,主要还是因为他实在没水平,第一不是为了他骚扰我,第二没指责他“化名”。我从没说过这话,说的是“署名为‘吕加平’者”,说那话的目的不过是交代我怎么会想起这人来的,并没有任何褒贬的意思。实际上,我到现在也不认为那是化名,反倒倾向于认为那是真名,因为他向我介绍过他的履历,还说他因为发表文章被单位开除了什么的。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化名根本就没有意义。

这不是说我那文字就是正确的。其实安魂曲已经指出了主要问题,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是兼收并蓄的多元社会,不管水平如何,大家都有权利发言,大狗要叫,嚣狗也有叫的资格,不许人家叫就是犯罪。

其实我那文字中心思想还是这个,只是没从道义上而是从功利角度讲,因为那文字是想写让当局看的,对那些人,“晓之以义”什么用处都没有,只能“动之以利”。我的错误,是不应该在其中抒发我对水平低下的“浑青” (我现在仍然认为该同志甚浑,对不起阿。不是凡是反对当局的就是人杰)的鄙视。这其实也是老毛病了,但怎么着也不该在这种场合下说那些话,虽然说这些话或许有利于吕----海外清流们似乎不懂,在这种场合,把受害人捧得越高就越是害了人家,倒是笑话当局犯了失心风错拿草绳当飞龙,倒还可能有点作用----但毕竟免不了刻薄之过。

好了,就写这些吧。因为先生在我病时专门给我赠过诗,内心铭感至今,所以特作此帖与先生作别。当今这世上,不可能有魔教高手和衡山派掌门的生死之交。先生是名门正派,老芦乃邪教高手,这分手是必然的,咱们就此别过。只希望先生以后少看拙作,或许还能残留个不是坏到底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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