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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旧文】我看六四戒严令的非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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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旧文】我看六四戒严令的非法性   
所跟贴 ‘党天下’三个字就够了 -- 随便 - (1544 Byte) 2002-2-22 周五, 下午12:13 (439 reads)
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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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先生似有误解 (421 reads)      时间: 2002-2-22 周五, 下午1:10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应该说,宪法对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既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他

// 宣布戒严,也就没有违背法律。



鄙文并没有说李鹏宣布戒严违背法律,而是说戒严令的基本内容

严重非法越权。



// 根据宪法第89条第一款,国务院有权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

// 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这里,并没有

// 限定命令的严重程度,比如是否可以对示威者采用‘一切手段’。



您大概没看见这一条第一个词组就是个限定词----“根据宪法和法

律”。这就是说,国务院的“行政措施”、“行政法规”、“决定

和命令”等等,都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而来。



鄙人文中说的正是,对示威者可采用“一切手段”的规定,没有任

何“宪法和法律”上的根据,并非“根据宪法和法律”而来。



// 俺看中国的宪法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规定了一党专政的地位 (见总

// 纲一节),别的都是装装门面。党既然有了这个言出法随的地位,

// 要从法律上干掉它是不可能的。况且国务院总理是否违宪,人大

// 有最终的解释权,这也是宪法规定的。而人大常委是谁领导,还

// 不是党吗。他不判定李违规,你我有什么办法。



这世界上毕竟还有“法理”二字。即使当权者不判,我们也可以指出

某项行政措施违背宪法和法律。当然,如果您承认党就是法,党做什

么都合法,那么,我们之间确实没有任何共同基础,可以来讨论法理

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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