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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旧文】我看六四戒严令的非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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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旧文】我看六四戒严令的非法性   
所跟贴 【旧文】我看六四戒严令的非法性 -- Anonymous - (7108 Byte) 2002-2-22 周五, 上午11:13 (1104 reads)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文章标题: ‘党天下’三个字就够了 (438 reads)      时间: 2002-2-22 周五, 下午12:13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第一,中国宪法和中国法律,没有任何一项条文,授权国务院或任何地方政

府、戒严机构和执勤人员,戒严期间可以不加限制地“采取一切手段”,而无需

考虑其是否有必要。就算李鹏有权宣布戒严,他也没有如此“采取一切手段”的

权力。按照现代法律的惯例,这样的命令是完全不能许可的——没有一个行政机

构,可以在未经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能够自行宣布自己或其下属享有不加限制的

采取一切手段的权力。]



应该说,宪法对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既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他

宣布戒严,也就没有违背法律。根据宪法第89条第一款,国务院

有权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

决定和命令’,这里,并没有限定命令的严重程度,比如是否可

以对示威者采用‘一切手段’。



俺看中国的宪法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规定了一党专政的地位 (见总

纲一节),别的都是装装门面。党既然有了这个言出法随的地位,

要从法律上干掉它是不可能的。况且国务院总理是否违宪,人大

有最终的解释权,这也是宪法规定的。而人大常委是谁领导,还

不是党吗。他不判定李违规,你我有什么办法。



下面俺附上宪法的一部份。其实一部宪法,罗索那么半天,俺看

用 ‘党天下’三个字就够了。



=============================================================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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