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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丑脑袋者有批判赵薇的权利【穿件恶旗衣,露堆丑脑袋[14完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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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丑脑袋者有批判赵薇的权利【穿件恶旗衣,露堆丑脑袋[14完结篇]】
张三一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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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675
经验值: 56583
标题:
总结:丑脑袋者有批判赵薇的权利【穿件恶旗衣,露堆丑脑袋[14完结篇]】
(606 reads)
时间:
2002-2-17 周日, 下午8:42
作者:
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总结:丑脑袋者有批判赵薇的权利【穿件恶旗衣,露堆丑脑袋[14完结篇]】
张三一言。
[一]丑脑袋形成的原因
我开章明义就说,我的这系列文章不是讨论赵薇行为本身的是非对错,而是讨论在批斗赵薇中表现出来的部分汉民族脑袋中的部分丑思想。这种丑思想的核心是驯服于权力的奴隶思想;其表现是多方面的,上面的十多篇文章谈的就是它的方方面面。驯服于权力的奴隶思想形成是多方面的,有文化、民族历史等原因,但今天的奴隶思想的主因是来源于制度;或者更直接地说是来源于思想改造(即常称的洗脑)。近五十年的思想改造是人类史上空前的把人性推向负面和强行扭曲人性的活动,也是人类史上权力者对人的洗脑最成功的活动;其结果是造就了一个中国人史上的奴性,特别是政治和思想上的奴性最登峰造极的时代。
今天不论世界形势或国内的经济条件都比五十年前更有利于中国的民主实现,但实际上因为有了这五十年的洗脑成果,给中国的民主进程造成极大的阻力,所以,中国目前的民主道路比五十年难走得多,距离也远得多。
[二] 丑脑袋者有存在和坚持批判赵薇的权利
笔名随便的网友说:「……也许要注意,拥护政府本身是一种合法与合理的表达。公民有拥护政府的自由。只要他没有企图把这种意见强加给您,那他就没有鼓吹‘政治正确’之嫌。」
我非常认同这个观点,因为它精辟地体现了表达自由的精神。我的总结的内容之一就是谈这个问题的。
我这里所说的丑脑袋,是“我认为”的东西。是用我的观点、举的客观事实为凭据,用常识和逻辑进行评论和作出结论。当然我认为这是错误和不可取的东西。
我要强调指出的是,“我认为”错误和不可取的东西,是我的价值取向决定的。在这里面不论是从权力或思想的角度看,都不包含任何对错丑脑袋者发表对赵薇批判的“不准”、“禁止”的意思。即是说批赵者完全有权利认为和坚持我认为错的东西是正确的。这和我坚持说这些东西是错的一样,两者是等值的。
这个问题我谈过很多次了,现在我对批斗赵薇者作了那么多的评论,有些人又认为我不准(我哪来的权力?)别人批赵,或者是认为我要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所以还认为有必要重复言论自由的老生常谈问题。
有些人的脑袋里有这样一个恒等式:
错误≡没有基本权利。
这个恒等式具体表现有:
坏人或做了坏事的人就没有维护自己权利的权利
好人和坏人在权利(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
正确的言论和错误的言论在言论自由的权利方面是不等值的
言论自由权利是由言论内容决定的
言论必须经过筛选把错误的淘汰掉
(甚至干脆说)言论是不可能有自由的
任何人都没有发表谬误(异见)和坚持错误的权利
提倡人有坚持错误的权利是提倡流氓哲学
没有能力(例如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没有基本权利
等等
有这样思想人是很普遍的,我们既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到,也能从经常发表真知卓见之士中见之,反民主人士不论是在实际表演还是用还是逻辑进行分析都是持这种观点者,但自由民主人士中也不乏这样的人。
所以我要告诉反对我的观点的人,其中特别是反民主人士,你反对我的意见是你应有的权利。即使我认为你是被洗脑者、是政治上的奴隶,发表维护主子的错误言论,但你的言论与我的言论在权利和法律面前是等值的。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把自己的意见强加到任何不同意者身上,但反民主人士所维护的专制权力者却要强把他的观点强加到我们的头上。有人被拉去坐牢了,其中列出的罪证之一是登了我写的几篇文章。我绝对反对的是用权力扼杀别人说错话、做错事的权利和别人坚持错误的权利的专制独裁行为;再说一次,我并不反对拥护政府这一种合法与合理的表达。公民有拥护政府的自由,这和公民有反对政府的自由一样,都是公民自由权利的体现。只要他没有企图把这种意见强加给别人,那他就没有鼓吹‘政治正确’之嫌。我想提出的是美国左派过去为人权和反种族歧视所提倡的“政治正确”活动,我是持反对态度的;因为他们的“政治正确”给人们规限了言论表达的形式和内容,规定某类词不准说。它为今天美国右派扼杀言论自由提供了成例。遗害难消。
我在这一节要表达的主要意思是:没有说错话、做错事和坚持错误的权利=没有人的基本权利!因为赵薇没有用穿恶军衣作为表达的权利(这里不讨论她是不是自觉的、内容是不是正确的),所以结果是没有人的基本权利。
这是我十多篇文章中要表达的主要内容之一。
[三] 为甚么坚持言论自由会赢得胜利?
作为一个自由民主之士必须认同反自由民主人士的言论自由权利,但是反民主人士并没有这样的共识。他们并不认同民主人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从丑脑袋者批斗赵薇可以看到,他们是绝不认同赵薇有自我表达的权利。他们认同和维护言禁报禁就是证明。上两个月还有人向我警告:要是继续写反专制文章就必须卖定一分人寿保险。
自由民主人士主张我生你存,反民主的专制人士主张你死他存。抟杀双方专制一方誓死杀死对方,民主一方要保留对方生命,很明显自由民主人士是处于不对等、不利地位的。赵薇的表达自由权利就是在这样的不对等、不利地位下被扼杀了的。
有人主张以牙还牙,照样采取不给反民主人士言论自由的办法对付他们。
这当然是一个办法。不过用这个办法极难达到维护言论自由的目的。因为当你采用不给反对民主人士言论自由的时候,你己经先行向对方投降了,认同了他们的立场观点,自已经变成了反对言论自由的一分子了。这是未战先败。如果两者都是反对对方有言论自由者,不论是谁胜谁败,结果都是言论自由失败。
但言论自由必然能够战胜反言论自由的。
两者对阵,反言论自由者呈现出你死我活的野蛮本质和形象,在道义上未战先败。失道义者在长期抟斗中一定是失败者。这是其一。
其二。
不论是个人或势力集团都必然有兴衰起落之时,如果两者中有一方是维护言论自由,保护对方言论自由的话,当反言论自由者走向衰落时,按照他们的逻辑他们本应就丧失了言论自由的,但现在对方还是维护他们的自由权利,形势所迫,他们不得不接受言论自由的原则。在这样情况下原维护言论自由者没有变,原反对言论自由者变成了认同言论自由;没有出现新的反对言论自由替代旧的反对言论自由的恶性循环。这样才能建成言论自由的社会和制度,才能形成言论自由的文化。
现在言论自由已经成了人们的政治道德共识,这个共识是从维护反对言论自由者的言论自由权利达到的,不是从打倒、反对言论自由者或取消反对言论自由者的言论自由权利达到的。
[377/02/02/04]
作者:
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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