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回复非文人先生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回复非文人先生
林思云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回复非文人先生
(839 reads)
时间:
2001-11-06 周二, 下午10:38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感谢非文人先生的长文商榷。关于冒充林大汉奸的,还真有其人。远的不说
了,最近本人靠友人推荐参加美国某中文杂志评奖,拙作《无言之约》混了个第三
名。没想到忽然杀出一个假冒林思云,写信到该杂志社控告我的《无言之约》是剽
窃他的,还给出不少“证据”,搞得该杂志社不知所措,现在那位假冒林思云还在
与我争版权呢。不过“革命自有后来人”倒却是本人所写。
下面就非先生的疑问谈谈我的个人看法。
非文人:
【林先生“世界上没有人不喜欢和平”下得太轻率了,这样一个命题,只要找到一
个人不喜欢和平,先生的这句话就错了。世界上不喜欢和平的人不是没有,而是太
多,才导致战争不断。首先,发动世界大战的希特勒纳粹分子和发动侵华战争的日
本军国主义分子,他们喜欢和平吗?被马列主义教洗礼并决心进行世界革命的人们
喜欢和平吗?别人不说,我自己在那个年代就被教育成一个好战者,下乡时就希望
打仗能上前线。而现在的本拉登及其进行“圣战”的组织是典型的好战分子,怎么
能说没有人不喜欢和平?】
林思云:
发动世界大战的希特勒纳粹分子还是喜欢和平的,英法国跪下向德国乞求和平,他
们能不喜欢吗?发动侵华战争的日本军国主义分子也是喜欢和平的,中国人向他们
下跪求和,他们会不喜欢吗?只不过他们喜欢的是“跪着的和平”,他们打仗的目
的就是要中国人向他们下跪,中国抗战也就是不愿下跪,不能接受“跪着的和
平”。如果中国向日本下跪了,日本军国主义分子何必发动侵华战争?
因此这样说来,还是世界上没有人不喜欢和平。问题是喜欢“站着的和平”还是
“跪着的和平”。
非文人:
【林先生在提出双方应以平等的身份达成“站着的和平”的时候,忘却了(也许是
故意略去了)一个最根本的前提条件:战争是谁发起的?上一次和平环境是谁破坏
的?战争的发起者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如果不考虑这些条件,仅仅站在战争发起者
的立场,要求战争发起者与战争抗击者有平等的身份,往轻了说,是在鼓励战争发
起者一有时机就再发动战争。这就象我到你家里杀了你的亲属,当你来讨还血债
时,我提出“双方以平等的身份,尊重的态度”达成“站着的和平”。这样的要求
是合理的吗?这要求打着平等的旗号貌似公平,实质是蔑视战争受害者的生命价
值,为战争发起者掩盖罪行,对战争受害者是极不公平的。“九一一”事件有着同
样前提条件:战争是谁发起的?和平环境是谁破坏的?“九一一”撞机造成了多大
的危害?这些前提条件就决定了本拉登恐怖主义分子及其蔽护者没有“站着和平”
的权利,他们已对人类犯下了谋杀罪。】
林思云:
非先生关于“战争是谁发起的?”的疑问非常尖锐,非常好。“九一一”是谁干
的?美国推测是拉登干的,但拉登自己并没有承认此案是他干的,阿富汗塔利班政
府的态度是这样:“我们不认为此案是拉登干的,所以不会交出拉登。但如果美国
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是拉登干的,我们就交人。”阿富汗塔利班的态度并没有什么
不妥,美国有怀疑拉登犯案的权利,有搜查拉登犯案证据的权利;塔利班也有否认
拉登犯案的权利,也有查找拉登无罪证据的权利,但这一切都要在事实和证据面前
说话。如果美国拿出确凿证据证明此案确系拉登所干,而塔利班还是无理庇护拉
登,美国打塔利班可谓有理有据。
但是美国却完全剥夺了塔利班辩护和说话的权利,丝毫没有尊重塔利班的意思。美
国不向塔利班政府提供任何拉登犯案的证据,却要塔利班“无条件交人”,这不是
很类似于让塔利班“无条件投降”吗?如果塔利班拿出拉登无罪的证据,也要无条
件向美国交人吗?所以说美国是要让塔利班接受一个“跪着的和平”。强求别人
“无条件”去做某件事,都是对方接受“跪着的和平”,任何有自尊心的人都不会
轻易接受对方无条件的强求。
非文人:
【在世界第三波民主化进程中(1973-1990),已有台湾,南韩,南非等
一批国家和地区和平过渡到民主体制,不知为何林先生还要坚持这唯暴力论。】
林思云:
我不是不赞成和平过渡,但和平过渡得要有一个前提:这就是当权者有开明思想,
主动放权让权,这才可能出现和平过渡。苏联没有戈尔巴乔夫,台湾没有李登辉,
怎么会有和平过渡?如果一个国家的独裁者顽固不化,就是不肯放权,不肯和平过
渡,那剩下的出路不就是暴力革命一条吗?所以说暴力革命是绝对的,和平过渡是
相对的。不是每个国家都能有幸实现和平过渡的。
非文人:
【林先生接着给出数量化的比较:“阿拉伯国家政府的腐败,超过中国政府何止
10倍”。 我想知道林先生10倍之说来自于什么数据。首先,阿拉伯国家不是一
个国家,林先生用的是其中一个国家的数据还是所有国家的平均值?第二,林先生
在比较腐败程度时用的是什么定量化指标,如何得出10倍之比?第三,林先生计
算所根据数据的来源,中国和阿拉伯国家腐败程度的资料是如何得到的(至少中国
的腐败资料是无法得到的)?这些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又如何?】
林思云:
先生对我的原意有误解,我所说的10倍,不过是比喻说法,并不是真的要给腐败
搞什么定量化计算。当然政论文章中用文学比喻方法并不恰当,此处确有不妥,应
改正。
非文人:
【林先生再一次没有根据地下结论:“美国总是不知不觉地站在独裁政治暴力稳定
的一边”而不是“民主政治下民选的稳定”的一边。林先生这个命题准确的表述应
该是:美国不支持“民主政治下民选的稳定”,因此用支持多少个独裁政权的例子
并不能证明这个命题,而必须提供美国不支持“民主政治下民选的稳定”的国家的
百分比,如果美国不支持大多数民主政权,这个命题才成立。那么让我们看一看第
三波民主化后(1990年后)的民主国家(根据《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亨
廷顿著 刘军宁 译),有多少民主国家是美国的朋友,多少是敌人。国家名单如
下:澳大利亚、加拿大、,,,阿根廷这些国家中几乎找不到美国不支持的国家,
如何得出美国不支持“民主政治下民选的稳定”?】
林思云:
全世界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精确计算起来还是独裁的国家多。而且有些国家虽
然是总统制,有议会什么的,但实际上却是独裁国家,比如最近政变上台的巴基斯
坦军政府,就不是真民主国家。另外我的原文是“美国在第三世界的朋友大半是独
裁政府”,而非先生给出的名单倒有一半是第二世界国家,比如“澳大利亚、加拿
大、芬兰、冰岛、爱尔兰、新西兰、瑞典、瑞士、英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
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挪威、匈牙利、俄罗斯、爱沙尼亚、拉托维
亚、立陶宛、保加利亚、西班牙、葡萄牙、罗马尼亚。”
非文人:
【希望老美去支持暴力革命推翻他国政府,冷战时出于意识形态对垒的需要或是涉
及到美国自身利害关系(如巴拿马)还有可能,否则是不可能的。这也表明,现在
美国对于专制国家,主要仅是民主思想输出,极少有直接干涉的行为。这恰恰是正
确的政策,因为,民主变革的实施应该是该国公民自己的选择,而不应该是外国的
干涉和介入。因此,要求美国“设法消灭(他国的)这些暴政和社会不公”是不合
情理也不合国际法的,那样不是“穿皮鞋的”给“穿草鞋的”硬换上皮鞋了吗?与
林先生先前的主张也相矛盾。】
林思云:
我上面说过,有些国家的独裁者顽固不化,比如北朝鲜,那里的人民只有靠暴力革
命才能获得解放。如果美国能流血出力帮助那些受压迫的国家获得解放,又有什么
不好呢?至于让“穿皮鞋的”给“穿草鞋的”硬换上皮鞋,那是另外一回事。
以上回复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62186 seconds ] :: [ 20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