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笛又說﹕“鬼子與國人不一樣,根本沒有什麼鄉土觀念,並沒有“籍貫”這個詞,
只有出生地,而這兩者不是一回事"。他自以為學貫中西,才大膽下這樣的斷語,
你們聽了,遂信以為真。可是,西人就有籍貫這個鄉土觀念,只是他翻譯技巧差,未曾發現,才來大言炎炎。譬如I come from London。或She comes from Chicago。(兩句都來自字典)。這樣的英文句子,我(I)在倫敦London,或不在倫敦London, 我都可如此告訴人。翻譯成中文,就是﹕我籍貫是倫敦。她的籍貫是支加哥。我們不能翻譯現在式的come成『來自=came from』。尤其是,當我人在倫敦時,更不能說『我來自倫敦』,而只能說『我就是倫敦本地人,我家鄉就是倫敦,我籍貫是倫敦。』。
am from也表示籍貫。在America's Got Talent節目中,有個5歲小女孩回答裁判的問題。問題是﹕Are you from New York?。(我的)翻譯是﹕你是紐約州的人嗎﹖(紐約人當然是籍貫)。此女孩回答道﹕I am from America。這樣的英文句,出自身在美國紐約州的一個幼女,引得全場轟動拍手。試問,這樣的英文句怎能翻譯成『我來自美國』﹖她人就在美國,又在紐約州,她怎會說她來自美國﹖全場人怎會為『來自』甚麼地方而轟動﹖要轟動,必然是她的『我是美國人』的愛國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