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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分享]偶尔看到,接楼下的----河南新郑通报夫妇深夜遭强拆:漫天要价致地铁停工20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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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分享]偶尔看到,接楼下的----河南新郑通报夫妇深夜遭强拆:漫天要价致地铁停工20多天   
所跟贴 5000元/平方米,不是漫天要价,我这里房价都不止这个数,市区 -- 勇敢的心 - (608 Byte) 2014-8-13 周三, 下午12:10 (190 reads)
yellice






加入时间: 2012/04/16
文章: 50

经验值: 2295


文章标题: 美国强拆迁 (119 reads)      时间: 2014-8-14 周四, 上午4:44

作者:yellice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因而即便美国、德国等法治国家的法院也基本上放弃了公益界定,而将其留给地方民主政治处理”,这个说法问题太大了。

美国最近的一次(2005年)关于拆迁的非常有名的Kelo v. New London一案(wiki链接:http://en.wikipedia.org/wiki/Kelo_v._City_of_New_London),联邦法院以5:4的微弱优势判驳回Kelo女士的上诉,支持当地政府强制性拆迁。案子的原由大概是这样的,当地的一个军事基地被关闭,经济由此陷入困境。当地政府为了重振经济,规划了一个包含部分商业设施和州立公园的混合项目,在为这个项目征地时,遇到了当地居民Kelo女士的抗议,并以当地政府的项目是否属于公共利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康州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定都支持当地政府以救活当地经济为目的的经济项目开发可被视为“公用”(public use)。

在美国,诸如公路,地铁等项目毫无疑问都绝对属于公共利益,如果有所谓“钉子户”,强拆是没商量的。但是强制拆迁在美国必须有3个条件:1.公共利益;2.公平补偿;3.法律程序。

所以这个案子其实争论焦点是否公平补偿。至于法律程序,在中国就是呵呵。

作者:yellice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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