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再答飞虎队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再答飞虎队   
所跟贴 再答飞虎队 -- 芦笛 - (5719 Byte) 2013-12-18 周三, 上午3:49 (2229 reads)
一票友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542

经验值: 79316


文章标题: 关于武松被封的补充说明 (973 reads)      时间: 2013-12-18 周三, 上午5:31

作者:一票友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票友发现新网名武松被封,
是在被封后大约不超过2个小时左右,
随即给老芦发信,老芦没过几个小时就回信票友两个网名都解封了。
总的时间,不超过票友最后用武松发帖,
和重新用一票友发帖之间这16个小时。
票友自然要用回本来的网名。
武松不会再用了。
如果不是一直盯着网站,一直关注武松的帖子的话,
完全有可能根本就意识不到武松有过被封的一段期间。
票友被封杀这半年,
如果点开票友的帖子,
名字下面确实有“现已被禁止”的文字。
票友求救和老芦回信有往来邮件作证,
票友不可能发了失心疯,
明明没被封杀,却骗人说自己被封杀。
特别是冒充到随时就能确认事情真伪的人那里。
老芦更不可能发现没被封,不回信骂票友,
却作出已经帮票友解封的样子来。

现在武松被谁暗杀的,物理上有可能的人都说不是自己。
又没有日志可查,如果是刑事案件,
只要不是抛开律师的自辩,
通常是无法定罪的。
如果是民事案件,罪名成立是百分之百的。
因为控辩双方都找不到第二个有动机的人。

票友没用过奸坛的封杀系统,
不知是否封杀时连个确认画面都不显示,
如果有这个确认画面的话,
全世界任何一个法庭,
都不会接受“不知不觉中”误杀的解释的。

作者:一票友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一票友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789977 seconds ] :: [ 27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