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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教主的“绑架入团”与布朗运动的“绑架入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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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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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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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布朗运动”网友因为入籍时发誓效忠大英女王(稀统帅注意了,是“大英”,不是“小英”, British Commonwealth是也。“小英”只能指England,连Great Britain的其他领土都不包括),多年后上网卖弄风骨, 声称加拿大政府跟金三的北韩一般,强逼着他宣誓效忠个人,让他想起来就如同“吞了苍蝇”一般难受。我看不下去怒驳之。过后又见他专门贴了个烂帖辩驳,我也懒得再看,省得再浪费无多余日去铲除垃圾,何况本人现在心脏有问题,不能生气,所以干脆采取晾干的明智方略。只是刚才进来看见他的转帖,不免又想起此事来,同时也想起了李教主的“退团”闹剧。
李教主轰轰烈烈闹“退团”那阵,老马写了个帖子,让我忍俊不禁。这倒很难得。我与然然小丫头不同,毫不觉得老马幽默,但他说的那句话却把我逗乐了。据他说,中共从来不逼人入党入团,入党入团都是自觉主动的行为。当然李教主可能与众不同,是被绑架入团的,所以现在要声称那事违背了他自己的意愿。那“绑架入团”用的很别致,很生动,不禁让我哈哈一笑。
布朗运动那做作,不也跟李教主一模一样么?区别只在于,李教主被人绑架入团,所以哪怕已经因超龄自动退团了几十年,还要出来“退团”,以雪他当年身不由己被党强暴的奇耻大辱。而布朗运动当初被加拿大政府绑架入籍,多年后还是咽不下这口气,要出来谴责加拿大以及英国独裁政府强暴他的意愿,绑架他入籍不说,还要逼迫他宣誓效忠于大英金家王朝。只是他没有李教主做得那么彻底,虽然被人强暴,还是忍辱含羞,没能毅然宣布退出加拿大国籍,还他的清白女儿身。
布朗运动要说了:你这是污蔑!我没有说我是被绑架入籍的!我是为了入籍的好处而主动申请的,没有被逼情事。这有什么丢脸的?你自己不也亲口承认,在毛中国,除了林昭那种极个别的例外,没谁敢不发假誓,宣称他无限忠于无限崇拜无限敬仰无限热爱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你不也是伪证者么?有什么鄙视他人发假誓的道德立场?
这话一点都没错,我不光跳过“忠字舞”,搞过“早请示晚汇报”(这是60年代后期的全民宗教仪式,每日上班或上工后第一件事,就是集体站在毛像前,由共干或军代表率领,对着它挥动小红书,呼喊:“敬祝我们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伟大导师、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舵手毛主席万寿无疆!”众人则跟着齐声呼喊:“万寿无疆!万寿无疆!!万寿无疆!!!”军代表又喊:“敬祝毛主席的亲密战友林副统帅身体健康!”众应和曰:“永远健康!永远健康!!永远健康!!!”与此同时有节律地挥动小红书。这称为“早请示”,下班时又来一遍,称为“晚汇报”),而且还“主动响应伟大领袖号召,自愿报名下乡”。所以,我也是伪证者。
然而毛共暴政的美妙之处与恶毒之处,就在于它与历史上有过的一切暴政不同,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我之所以“自愿”发假誓,是因为我若不那么干,就只能不是吃枪子儿,就是烂在黑牢里。所以,我不能不“自愿”,不敢不“自愿”,尽管我在“跳忠字舞”或“早请示晚汇报”时,在心里把毛家的先人板板都日烂日穿孔了(excuse my Sichuan dialect),而我从“自愿下乡”那天起,心心念念想的就是怎么逃回城市。
所以,共匪比绑匪还坏还恶毒,恰在于它强暴你的自由意愿,劫持你去干一切你深恶痛绝的事,还要让你主动表示那全都是你自愿干的。历史上从未有过,今后也未必会再有这种邪恶的犯罪组织。
如今布朗运动却说,我“自愿忠于毛主席”,与他自愿入籍等价,所以,我既然有过发假誓忠于毛主席的前科,那自然也就丧失了指责他发假誓入籍的道义立场。可凡是过来人都知道,我的“被自愿”乃是最高明最邪恶的绑架手段,那是不是也就是说,他的“被自愿入籍”也是一种最高明最邪恶的绑架手段呢?起码,我说布朗运动声称他被加拿大政府绑架入籍,心里因此充满了被强暴的屈辱、痛苦与仇恨,难道不是从他那类比中严谨推导出来的?
其实要说毛中国完全没有类同于布朗运动靠发假誓为自己捞好处的烂事,那也就大错了。那些入党入团的同志们,固然有许多真诚的发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真诚志士,但也有许多是靠发假誓为自己捞好处的小人,李教主就是一位。凡大陆人都该知道,在共党中国并不是一切都是强迫的,也有自愿主动的行为。共党当然逼人效忠,逼人下乡,但从不逼人入团入党。相反,入团入党还要经过严格审查与“考验”,其难度比入加拿大籍恐怕还要高得多。如李教主那样声称当年入团是被迫的,也只能糊弄对中国事务一窍不通的老外以及土生土长的海外华人。在大陆人面前,他只能显示令人作三日呕的伪善。
所以,布朗运动要找中国等价物,恐怕只能找到李教主那种为了个人飞黄腾达而不是为了保全性命而发假誓的伪证者。我想,能找到那样蜚声海外的伟人作同道,应该还是一种难得的殊荣吧。不过,李教主做作了一番,毕竟还是在网上“做给神看”,公开“退”了那个早已不复存在的“团籍”。布朗运动既然立志效颦,似乎也该剑及履及,说到做到,马上宣布放弃加拿大国籍。反正网上谁也不知道对方的真身,你即使诈称退籍,谁也没法去验证你说的是不是真话。这对伪证者来说岂不是一个绝佳的发假誓的机会,焉能错过?
鉴于某些国人惊人的低下的解力,最后要澄清一下:本文并不是谴责那些入党后幻灭了而毅然退出“魔党”的人。那些人不是发假誓的伪证者,是被欺骗的值得同情的好人。令我如同“吞了苍蝇”一般恶心的,是那些得了便宜还卖乖,把自己为谋求个人名利的钻营活动说成是“被逼”的小人。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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