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肖鹰:我为何绝不会签署《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肖鹰:我为何绝不会签署《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   
所跟贴 肖鹰:我为何绝不会签署《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 -- 芦笛 - (4375 Byte) 2012-3-04 周日, 上午9:54 (468 reads)
豆腐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882

经验值: 70769


文章标题: [转帖]看看另外一个不签名的理由----云儿: “想了一下,决定不签名” (311 reads)      时间: 2012-3-04 周日, 下午1:20

作者:豆腐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云儿: 想了一下,决定不签名

我不签,不是因为刘菊花的学位论文没有抄袭。认定她论文抄袭,无须按照国际学术标准,只需用社科院关于学位论文的烂标准衡量即可。

社科院关于学位论文的烂标准,烂到什么程度呢?说起来叫人不敢相信,社科院的烂标准,居然不追究部分抄袭,只有当复制他人文字占全文字数比例高达40%或更多,才会追究(见附录)。

烂标准对抄袭的规定是如此宽松,以致刘菊花的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陈力丹教授,还一度信心满满地要求指控者亦明拿证据,还说“只有二三行字相似,尚算不上抄袭。那么,提出这种质疑的人,应该向刘菊花礼节上道歉。”

等拿到抄袭文字对照版本,陈力丹傻眼了:刘菊花论文的文字复制比远远超过40%限度。不是50%,也不是60%,70%,而是高达90%。90%的文字是复制他人所写!陈力丹再也说不过去,亲自向社科院研究生院举报:“根据看到的对照材料,虽然刘在不少地方注明了出处,但颇为含糊,而且就现在的重复率看,估计超限了,得算抄袭。”

陈力丹举报后,刘菊花立刻翻脸相向,以“方舟子妻”署名发文《问心无愧》,给这位老师起个“不抄”绰号,讥讽他“对自己的那么多学生深表不满,还要在9年之后把其中的一个举报一下”。

方舟子及方粉还四处宣扬,称90%的硕士论文都抄袭,意思是他们都跟刘菊花一样。我觉得这种说法比较无耻。在社科院烂标准下,抄袭的学生可能有不少,然而胆子大到远远突破40%的规定限度,象刘菊花这样整篇抄袭的,恐怕不多。

那么,我为什么不签名呢?一来我觉得,有国内一班大佬和教授们吆喝,已经够了,我不奢望与他们比肩。

二来,刘菊花论文抄袭,比起社科院给一班大领导子女学位作假的黑幕来,直是小巫见大巫。陈力丹博客中提了一下黑幕,却连当事人名字都不敢提。不打大领导,只揪刘菊花,不够公平。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中共社科院新闻及政治类科系,不就是训练鹦鹉当喉舌嘛,什么破玩意儿,学位一钱不值,也劳动我去打?


====
附录:《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的试行办法》:

“全文文字复制比在40%以上(含40%)的,取消学位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若对此有异议,由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至少3 位专家给予审核认定。其他全文文字复制比较高或分段文字复制比在40%以上(含40%)的,由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是否允许送审和答辩。”。(http://www.casshr.com/read.asp?id=3617)。

作者:豆腐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豆腐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可以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4.382951 seconds ] :: [ 28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