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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商业诽谤之风不可长。--我看方舟子韩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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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商业诽谤之风不可长。--我看方舟子韩寒事件   
所跟贴 商业诽谤之风不可长。--我看方舟子韩寒事件 -- 马悲鸣 - (1309 Byte) 2012-2-05 周日, 下午11:50 (1973 reads)
唐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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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6/03/20
文章: 3893

经验值: 67892


文章标题: 這不是法律問題 (554 reads)      时间: 2012-2-06 周一, 下午1:20

作者:唐好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各國法律不一樣. 韓寒這種公眾人物, 在美國打官司是贏不了的, 在英國打官司贏面大很多. 法律上, 用呆丸人的話來說, 中國是個1+1不等於2的國家. 照隔壁于丹的說法, 是個三八二十三的國家, 就不好說了. 在這種國家, 就算贏了官司, 最多也就從那個打假基金會扣個十萬, 沒有任何所謂的平反和恢復名譽的功能. 這錢也不是方舟子私房錢, 他不能隨便用, 所以也根本不在乎. 對韓寒這個開口兩千萬的名人, 更是無關痛癢, 所以韓寒打官司是個敗筆. 不過我也想不出更好的辦法. 總之名人不是那麼好當的.

但這不是法律問題, 法律是最低標準. 這是文明社會道德規範問題. 在這件事情上, 我為韓寒辯護得不多, 他是公眾名人, 財大氣粗. 需要保護的是小人物.

作者:唐好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唐好色于2012-2-06 周一, 下午10:20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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