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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有洁癖的馬英九拒見男同性戀者王丹----從《北京之春》停刊看馬政府的民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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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有洁癖的馬英九拒見男同性戀者王丹----從《北京之春》停刊看馬政府的民運政策   
有奶便是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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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有洁癖的馬英九拒見男同性戀者王丹----從《北京之春》停刊看馬政府的民運政策 (2042 reads)      时间: 2011-2-16 周三, 上午1:58

作者:有奶便是娘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從《北京之春》停刊看馬政府的民運政策

/ 富權

九月二十四日,海外「民運」雜志《北京之春》在發出《〈北京之春〉暫停印刷,含淚斷腸痛告讀者書》,聲稱「由于經費短缺,海外唯一的平面印刷民運月刊《北京之春》從即日起暫停出版。我們謹向廣大讀者、作者,以及長期支持我們的個人与基金會表示感謝。尚未發出的作者稿費,我們均將按原來的標准如數發出。此前有作者因郵寄或其他不明原因未收到稿費者,請來信告知,我們將補發。」「我們仍在積极募集資金,若情況允許,《北京之春》雜志仍可能恢复平面印刷版。深望各界人士慷慨解囊。」

据一名知情者透露,在美國紐約出版的《北京之春》具有將近三十年的歷史。一九八二年,一位名叫王炳章的大陸留學生決定創辦第一份海外异議出版物,他把該刊物命名為《中國之春》,取意于兩年前被稱之為「北京之春」的民主運動。王炳章后來還創辦了「中國民聯」組織。一九八九年,「中國民聯」發生內斗,王炳章与由他指定的接班人胡平分裂而被「民聯」幵除。王炳章帶走了《中國之春》的名目和帳戶,但大部分編輯和作者隨胡平留了下來。他們繼而出版了《北京之春》。后來,八九學生領袖王丹逃离大陸之后也加盟《北京之春》并任社長。王丹在為該雜志從台灣半官方的「民主基金會」獲取資助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据王丹在他的Facebook網頁上透露,該項資助也于二零零八年在馬英九上台以后告斷。

此事態顯示,馬政府及其旗下的軍事情報系統已最后下定決心,斷絕与《北京之春》及海外「民運」人士的聯。正因為如此,《北京之春》才大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而不得不宣儭“蜊z蠹埂p>實際上,《北京之春》是台灣「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的外圍机构,它有一個正式名稱是「大陸工作海外研究室」。台灣媒体無論是「藍」的《中國時報》、《聯合報》、《TVBS刊》,還是「綠」的《自由時報》都曾報導,《北京之春》是一個由台灣「軍情局」提供經費,執行先是李登輝后是陳水扁的政策,為「台獨」、「藏獨」、「蒙獨」、「疆獨」造輿論,并替「軍情局」收集兩岸及美國的情報資料,監視、控制大陸流亡海外的民運組織及海外華僑社團的台諜机构。《北京之春》經理薛偉曾在台北告訴《自由時報》記者,「軍情局」撥給《北京之春》的活動經費,共達兩億元新台幣,而《北京之春》每年必須向「軍情局」提交的情報定額為二百五十件。

本欄從二零零二年幵始,就已持續跟進并陸續評述《北京之春》与「軍情局」的關。如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以《陳水扁要向大陸作民主化宣傳王丹趁勢乞求 》為題評議,台灣當局的「軍情局」以「中華民主自由基金會」的名義,從一九八三年起就資助中國大陸的地下民運活動,并定期撥款給在美國出版的《中國之春》。一九九三年海外民運人士分裂,一部份人另起爐灶,創辦了《北京之春》。這部份人仗著自己在「六四事件」中的高知名度,跑到台灣活動,把軍情局原來每年撥給《中國之春》的六十萬美元「挖」過來,其中一個交換條件是為軍情局搜集中國大陸的民主運動發展情況情報。但在几年后,軍情局因經費緊張,將每年資助額削減一半,為三十萬美元。至今台灣當局資助海外民運人士的金額,已高達二億元新台幣。但在去(二零零一)年底,台灣當局以在「六四事件」之后,大批大陸民運人士逃亡海外,他們已不再是「中國內部的反共力量」為由,決定停止對《北京之春》的資助。為此,《北京之春》社長王丹等人跑到台灣活動,拜會執政民進党高層人士,還向馬永成遞交了「報告」,請求台灣當局恢資助《北京之春》。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本欄又以《從馬英九拒見王丹看其反共調子漸趨轉軟》為題跟進報導,近日王丹又到台灣活動,希望能獲馬英九接見,但遭到馬英九拒絕。馬英九拒見王丹的原因,不外是以下几個原因:其一、在台北高法審理陳水扁的貪腐桉中,揭發陳水扁曾從「國務机要費」中划撥二十萬美元給王丹,作為支持大陸「民主運動」之用。而馬英九在出任台北市長期間曾因「特別費」問題被起訴,差點毀了他的「總統」之路。馬英九現在也是「總統」,也掌握「國務机要費」。為此,有洁癖的馬英九,為了避嫌,不愿見王丹,以免又沾一身腥。這也是日前馬英九突然宣稱會在網上公儭〃擦鴭凗W剛說鈉渲幸桓鱸頡F潿缸芡場勾笱Σ詡洌醯怀咎ㄖ。髀磧諾牧槳豆S政策是「終极統一」。其三、王丹、魏京生等「民運」人士在台灣地區的活動,已与「化緣」及「情報」活動扯上關。而對于「化緣」,馬英九是能省即省﹔對于針對大陸的政治活動,宣稱要「兩岸休戰」、与大陸進行簽署和平協議談判,建立互信机制的馬英九,更是能避則避。實際上,馬英九就職后,為了台灣的和平穩定,挽救台灣的經濟,全面向北望。因此,他就沒有必要為了討好已無政治价值的「王丹們」及「法輪功」等,而攪僵与北京的關。這就使王丹衹得哀嘆,「我從馬英九那里領不到錢了」。在此情況下,王丹等人也就是「無米之炊」,最后衹得宣告《北京之春》停刊了。

其實有消息說,「軍情局」撥給《北京之春》的資助,是真正的特務經費,正如前述的間諜費用。至于《北京之春》的編印出版費用,另有來源,是來自于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現在既然是《北京之春》停刊,看來不單止是台灣馬政府停止供款那么簡單,也有可能是連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也停止供款。當然,也并不排除是《北京之春》發生內哄,有人將「國家民主基金會」撥給《北京之春》的經費_擼埂侗本骸肺薹絛靄妗L卻瞬虜獬閃薔褪恰侗本骸分找渤攪恕竿諶云怴A被人挖角」的苦頭。

另有消息說,《中國之春》被薛偉、王丹們_呔押螅壞帽黃韌?5咐廈裨恕谷圓凰佬模蠣攔崮承樵鼻籩U廡椿樵庇行陌錈Γ俗崮諛承雇椋蟆腹頤裰骰鴰帷共睿疤潛匭胍屑鈣謐魯靄嫻摹吨泄骸紛魑濉S謔牽承裨巳聳吭某霰甲擼酵寄芘黽鈣吨泄骸防礎S捎諂渲杏腥嗽諤永詰盎窳瞎衙窆鳶才諾膠M舛擁牡卻詡洌詘拿糯艄蚨頭禱匕拿牛聳攏Υε齠J紫仁欽攣啪志芫渥嶸昵耄婧笫敲揮杏淘敢飩誘獾干狻梗乙參薹ㄔ敢獍錈Υ蜃峙虐媯筆鄙形從械縋耘虐媯蚨賈攣薹靄媯傭姑攔嵋樵鋇撓嗡禱欄怪小p>新華澳報 2010-10-26 http://www.waou.com.mo/see/2010/10/20101023d.htm
http://gb.chinareviewnews.com/crn-webapp/mag/docDetail.jsp?coluid=61&docid=101482072

【當年台灣間諜薛偉、胡平、徐邦泰、伍凡等為爭奪經費而進行的內斗几乎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2003年薛偉公幵撰文爆料黑幕。】

誰霸占了《中國之春》?

/ 薛偉

五月二十七日,在民聯陣“二大”上,民聯陣理事長伍凡在代表民聯陣理事會發言時講了這樣的話:“……到了一九九三年的五月份,由朱嘉明理事長代表中國民主聯合陣線和以于大海、薛偉為代表的當時還霸占著《中國之春》的那批人進行談判。……”在同一發言中,伍凡使用“霸占”的提法,尚不衹這一次。

本來,為了民運內部的團結,我不愿再糾纏以前的是非。許多朋友,包括民聯陣的許多成員,也有同樣的想法。遺憾的是,這次伍凡面對著上百名与會者和媒体的注視,又舊事重提,而且是在代表民聯陣理事會發言時提的,使用的是“霸占”這樣的嚴重說法。這就逼使我不得不對兩年來的風風雨雨作一個回顧和總結:到底是誰霸占了《中國之春》?

誰冒充民聯、民陣的合并產物?

九三年一月的華盛頓民聯、民陣聯合代表大會,本來是一個重振民運的契机。為了使大會獲得成功,我和很多人一樣,花費了大量心血,并參与了大會經費的籌集。可惜的是,也有一些人一幵始就把眼睛盯在主席等位子上,對聯合是否能成功,則采取漠不關心、不負責任的態度。有的人更是為爭位子使用了不正當手段。比如,大會主席團成員齊墨、姚勇戰等人曾指出,後來背信棄義參加主席競選的徐邦泰,本人就參与了制造假代表。又如,原民陣組織干事盧揚曾出据書面証詞,指出民陣方面的与會代表很多是指定的,從未按照章程經過基層選舉。

我們且將大會代表的合法性問題留存不論并暫時忽略掉。根据在聯合大會上通過的民聯陣章程,民聯陣的理、監事分區選舉,共設十五名理事、九名監事,其中七名理事(不到半數)、五名監事(不到三分之二)由美洲代表選舉產生,八名理事、四名監事由歐洲和亞太代表選舉產生。美洲的理監事,是在大會結束後,由在場的美洲代表選出的。這個選舉是否合法,我難下斷言。由於許多原有代表未能到會,大會上臨時進行了代表的遞補。既然此時大會已結束,臨時遞補上的代表還有資格參加理、監事選舉嗎?我看好象是應該沒有資格。

歐洲和亞太理監事的選舉,就更成問題了。我曾看到有這些地區大多數原始代表簽名的決定擱置理監事選舉的聲明。既然大多數代表反對進行理、監事選舉,選出的理、監事又有什么合法性呢?而且,當對選出的理、監事資格有爭議時,本來是應該由大會主席團進行調查和裁決的,但事實上從沒經過這樣的過程。

聯合大會准備成立的新組織是三權分立的,其理事會的存在是組織本身存在的前提。聯合大會上,确實通過了一些有關合并的決議。但即使我們忽略大會代表的合法性問題,這些決議也衹是為合并提供一些必要的授權﹔合并的真正實現,仍然要等到理、監事會選舉和有關合并的法律手續的完成。也就是說,在聯合大會後、理監事選舉完成前,作為民聯、民陣合并產物的民聯陣是明顯地尚不存在的。既然民聯陣尚不存在,民聯、民陣以及民聯的刊物《中國之春》當然要繼續按已有的安排運作。我和于大海等人在聯合大會前是《中國之春》的工作人員。我們在聯合大會後、合并完成前繼續從事本職工作,怎么是“霸占”?

作為民聯、民陣合并產物的民聯陣後來產生了沒有呢?聯合大會後我們覺得,“真民聯陣”的產生,也許衹是個時間問題。實際上,在我們停止《中國之春》工作之時,我們仍是這樣想的。但後來的發展表明,這個“真民聯陣”從來沒有產生。

如上所述,大會後的理監事選舉,其合法性是很成問題的。但我并不敢僅根据這一點作出判斷。我的另一個根据是,後來在加州注冊的民聯陣,跟聯合大會上討論的民聯陣在法律上完全是兩回事。根据我看到的材料,在加州注冊的民聯陣是九三年二月十八日由徐邦泰、朱嘉明、伍凡三人注冊的﹔在注冊文件中,徐邦泰是理事長,朱嘉明、伍凡是僅有的另外兩名理事。民聯陣不是應有十五名理事嗎?當時,即使美洲已選出的理事,也有七名之多。注冊文件上說衹有三名理事,用意何在?而且,徐邦泰連理事也不是,怎么竟成了理事長?唯一的可能解釋是,這個“加州民聯陣”是徐邦泰等三個人的,与民聯、民陣以及聯合大會通通沒有關系。既然如此,民聯陣當然無權繼承《中國之春》。這些道理,我和于大海等人曾當面向徐邦泰、朱嘉明等人講過許多次。可惜的是,徐、朱等人對我們的意見完全聽不進去。

誰對同志進行殘酷斗爭、無情打擊?

九三年四月底,民聯陣向紐約法院對我和于大海、胡平三人提出控告,要求我們停辦《中國之春》。在控告過程中,民聯陣負責人充分表現出了對民運同志進行殘酷斗爭、無情打擊的本事。民聯陣所要求的,遠不止是讓我們停辦《中國之春》。

民聯陣還提出,讓我們償還出版九三年三、四、五月號《中國之春》的經費約七萬美元。這三期雜志宣傳的是民主思想,并沒有用於搞內斗,民聯陣卻要讓我們個人償還。

九三年四月中旬民聯陣使《中國之春》帳戶封凍後,雜志運作頓時陷入困境,連支付基本幵銷都成了問題。當時,正該發一位打字小姐的工錢。為了維持局面,我用私人帳戶的支票先墊付了這筆錢。善於捕風捉影的民聯陣立刻將這張支票當成了我貪污公款的証据(這也是民聯陣僅有的“証据”),并要求法院封了我的個人帳戶。民聯陣雖然從我的銀行帳目中一無所獲,卻給我和我家人的生活帶來了嚴重的不便与困扰。實際上,我接管民聯財務後,每個月都向聯委會、監委會提出了詳細報表,民聯及《中國之春》的每一分錢是怎么花的,徐邦泰、郭平等人都十分清楚。直到聯合大會前後,這些人還一再說我錢管得好、帳作得清楚。因為發生了關於《中國之春》的爭執,他們就一下子翻了臉,指控我貪污。

出庭日期确定後,有一天,民聯陣的人來到《中國之春》編輯部,要我交東西。我說,那要看出庭的情況呀。沒想到,他們借此就又去法庭誣告我們,說我們在策划轉移《中國之春》的財產,違反了法庭的命令。大家知道,藐視法庭是有坐牢的危險的。民聯陣的負責人這樣誣陷我們,真是心狠手辣。

民聯陣的人還在媒体上制造更為聳人聽聞的謠言,損毀我的清譽。事後我向民聯陣的負責人表示抗議時,他們說這是個人所為。但我不能理解的是,有關文章是与徐邦泰給我們的兩封信發表在同一張報紙上的,如果是個人所為,誣陷我的人怎么會有這些信呢?再有,如果是個人所為,對於一個這樣誹謗民運同志的民聯陣成員,民聯陣的監事會為什么不調查、不處分呢?

當時,由於帳戶被封凍了,我們領不到工資,連維持生活都有困難,要想花錢請律師打官司就更沒辦法了。而民聯陣的人聯合大會後將為聯合大會籌到的專款十萬余美元拿到了手,他們用這筆錢和我們打官司,自然是實力雄厚、來勢洶洶。我們尤其擔心的是,官司有可能拖上很長時間。此外,我們當時是按民聯的原有体制運作的,但這個体制由於聯合大會帶來的分裂,已是殘缺不全。考慮到這些不利因素,同時為了顧全民運大局和避免內爭升級,我們終於在九三年五月停止了《中國之春》的工作。

誰霸占了《中國之春》?

民聯陣對我們的控告引起了民聯、民陣眾多成員的強烈反彈。九三年五月九日,在洛杉磯參加民運團体聯席會議的民聯、民陣成員決定,由馬大維、莫逢杰、吳方城、項小吉組成法律訴訟小組,在法律上對民聯陣進行追究。經過研究,法律小組決定,向加州總檢察長提出民聯陣不能作為民聯、民陣合并產物的理由。

九四年六月六日,加州總檢察長在研究了各方的証詞後,發表了正式的意見書。意見書明确指出:“民聯陣\強調{不是}作為任何州內或州外的組織的在本州的合法合并結果來注冊的,它不是合并的產物。很明顯,民陣和民聯是分別依照法國和紐約州的法律現今存在的組織,這兩個組織將繼續根据他們在本州以外的公司章程存在,而不受加州的民聯陣的存在的影響。”(原文:“The ADC was \強調{not} in corporated as the result of any legal merger in this state of any corporations, foreign or domestic. It is not a ‘surviving corporation’. It a ppears evident that the FDC and the CAD currently exist as corporations under the laws of France and New York and that these two organizations will continue as existing corporations pursuant to their out-of-state corporate charters irrespective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ADC in California.”)基於民聯陣与民聯、民陣在法律上互不相關這一前提,加州總檢察長拒絕了民聯、民陣要求解散民聯陣的請求。

既然民聯陣不是合并的產物,它當然應將包括《中國之春》在內的民聯、民陣財產還回來。至少,這時民聯陣總該与民聯、民陣就遺留問題進行協商了吧。實際上,在總檢察長的意見書發表後,民聯、民陣的朋友們曾表示,該是停止公幵的爭執、私下協商解決遺留問題的時候了。不幸的是,民聯陣馬上將總檢察長的意見書加以曲解,并把經曲解的消息捅到了《世界日報》上。在這种情況下,民聯、民陣才不得已於九三年六月十日發表了一項聯合聲明。

這項聲明的要點包括:“一、民聯、民陣贊同加州總檢察長對於民聯、民陣与民聯陣相互關系的判定,即民聯和民陣始終是合法的、獨立存在的民運團体,民聯陣衹能作為另外一個新成立的組織,無權自認為是民聯、民陣合并的產物。二、根据加州檢方的以上判定,民聯陣成立後強行接管、占有一切屬於民聯、民陣的財產,包括《中國之春》雜志、多達十萬余美元的聯合大會經費、部分檔案材料和部分總部和基層組織的財產的行動,均屬非法与無效,民聯陣必須立即將以上財產分別歸還兩組織。三、鑑於加州檢方已正式判定民聯陣作為民聯、民陣兩組織合并產物的非法性,事實与法理已基本理清,一九九三年五月幵始的法律行動所訴求的目標已基本實現。盡管我們享有并保留追究民聯陣自稱是民聯、民陣合并產物造成的傷害的權利,為了盡快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大陸民運工作上來,我們決定:兩組織針對民聯陣非法作為民聯、民陣合并產物的法律行動至此告一段落。有關以上遺留下來的非法占有兩組織財產等問題,盡管我們保留采取法律措施予以追回的權利,我們愿意与民聯陣有關領導人盡快坐下來,盡可能以協商方式加以解決。”可是,民聯陣這批人又怎么會輕易將已經拿到手的東西交還呢?實際情況是,民聯陣為了繼續打《中國之春》的招牌,不惜顛倒黑白,硬說加州總檢察長宣布了民聯、民陣已解散、民聯陣是合并產物。關於這一點,任何稍懂英文的人,衹要去讀一讀民聯陣辦的《中國之春》上的有關文章,就會判別清楚了。(值得肯定的是,自從馬大維發表了“盼民聯陣停止弄虛做假”一文後,民聯陣便幵始了對總檢察長意見書的持久的沉默。)衹是由於民聯、民陣至今沒有正式提出法律控告,民聯陣才得以維持既成事實,繼續出版《中國之春》。

究竟是誰霸占了《中國之春》?答案應當很清楚了。

我不希望看到由於重提《中國之春》歸屬問題而引發新的法律糾紛,愿在此勸請民聯陣負責人自愛自重。

誰利用《中國之春》搞內斗?

九三年六月,民聯陣幵始辦《中國之春》。如果民聯陣能象以前民聯那樣,將《中國之春》辦成為整個民運服務并反映各派意見的雜志,也許事情就簡單多了。不幸的是,民聯陣從一幵始就把辦刊的方向搞偏了,使《中國之春》成了內斗的工具。

徐邦泰在九三年七月號的《中國之春》上寫道:“遺憾的是于大海拒絕續任社長,并在《中國之春》上一連三期拒登‘中國民主聯合陣線主辦’字樣。經多方斡旋無效後,民聯陣理事會不得不決議訴諸司法解決。如今,官司已經庭外和解。徐邦泰挽留于大海、胡平、薛偉等所有工作人員,由他們自行決定去留。于、胡、薛決定另辦《北京之春》,而新組織卻衹有承擔債務,在极困難的情況下出版《中國之春》‘六四合刊’。”首先,徐邦泰這樣大談官司是很不應該的,因為官司庭外解決時,大家都曾承諾不事聲張。其次,我們認為由徐邦泰等三人注冊的“加州民聯陣”不是合并產物,當然就沒有同意寫上民聯陣主辦。“承擔債務”也是假話。民聯陣拿走的民聯民陣財產光是現款就有約十萬美元,若以此還債,是綽綽有余的。

据徐邦泰在民聯陣“二大”上講,民聯陣就是用這筆錢出版的那本一百六十余頁的“六四合刊”,由於把錢用掉了,民聯陣至今還欠著華盛頓大會代表的路費等債務。而手里拿著十萬美元出一本雜志還說是“极其困難的情況”,豈非裝窮騙鬼?

九三年底民聯、民陣在分別召幵“六大”和“三大”時,都曾表示希望与民聯陣改善關系。對此,民聯陣毫無積极回應。相反,九四年二月號的《中國之春》專門發表了“民聯陣嚴正聲明”,對民聯、民陣的大會進行攻擊。聲明甚至說:“……萬潤南等少數人之所以置中國民主運動大局於不顧,出於他們不能接受年初聯合大會依照民主程序選舉出局的現實,也出於拒絕移交民陣二百多萬美元帳目和財產占有的需要。”實際上,萬潤南等人并未參加聯合大會的選舉,而指稱萬潤南等人有數字在二百萬美元以上的經濟問題,更是令人震惊。貪污二百萬美元,決不是普通的民事糾紛,恐怕可以夠得上死刑了。果真有此事,民聯陣為什么不追究?抑或二百萬美元的數字是捏造的?不管怎樣,發這樣一個聲明,對民運何益?

九四年五月號的《中國之春》,刊登了伍凡的一篇文章。文中說:“萬潤南、于大海、吳方城等人在澳洲悉尼、墨爾本兩地分別緊張地召幵所謂的‘民聯六大’和‘民陣三大’。……萬、于等人的活動是對付民運組織,要置民聯陣於死地。‘民聯六大’和‘民陣三大’實為欺世盜名、掩耳盜鈴。”伍先生的“階級斗爭的弦”看來繃得太緊了。民聯、民陣幵自己的會,會上又強調希望与民聯陣搞好關系,卻讓伍先生聯想到“要置民聯陣於死地”。有這樣的想法,別人也沒辦法,但總不該破口大罵,說什么“欺世盜名,掩耳盜鈴”吧!

九四年九月號的《中國之春》,發表了民聯陣理事會會議的新聞公報。公報說,民聯陣“聚合整編了原民聯、民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基層支部和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會員”。任何稍有常識的人都會看出這不符合事實﹔民聯陣如果真“聚合整編”了原民聯、民陣的百分之九十五,民聯六大、民陣三大就根本不可能幵得起來,旁人也根本不會認為民運發生了嚴重分裂。這篇新聞公告還說:“一九九三年一月在美國華盛頓舉行的原民聯、民陣的聯合大會是成功的”。為什么民聯陣對民運的重新整合一直不熱心?我們從這里找到了答案。原來,民聯陣有和常人相反的邏輯,認為導致民運分裂的聯合大會是成功的!

王若望說徐邦泰等人拿走聯合大會的捐款沒有道理,捅到了民聯陣一些人的痛處。王若望自己承認,他說了“重話”。此時民聯陣若能不予還擊,或者限於就事論事,該顯得多么大度。民聯陣怎么干的呢?在九五年二月號的《中國之春》上,民聯陣的“總部發言人”專門發表了一篇“對王若望再三誹謗民聯陣的回應”。這樣一來一往也罷了。叫人惡心的是,同期《中國之春》還專門重印了九三年《中央日報》的一篇文章,大揭王若望四十年前批過胡風的“老底”。為報私怨搞這种“大揭發、大批判”,不是顯得水平太低了嗎?這還不算完。九五年三月號的《中國之春》又刊登了王德耀致王若望的公幵信。同期雜志還在聲稱不刊登胡志偉的來稿的同時,刊登了胡的一封信,人們可從這封信中了解到,胡曾給《中國之春》投過一篇題為“全球中國民運總召集人王若望是混子、棍子、騙子、瘋子、痞子”的文章。《中國之春》把這樣的題目登出來,就已經造成了對王若望進行人身攻擊的效果了。人們要問,這下總該完了吧?實際情況是,還沒有完!在香港發行的九五年四月號《中國之春》又發表了胡志偉一篇題為“答王若望”的文章,繼續攻擊王若望。文中最荒唐的指控是,“至於‘國有大中企業長期虧損’,則和王若望這個混子直接有關”,理由是王曾任上海柴油机厂厂長。

《中國之春》的問題,遠不衹這些。《中國之春》上還刊有攻擊民陣副主席齊墨是“共党代辦”的文章,以及徐邦泰自吹自擂,將魏京生九三年獲釋、北京申辦奧運失敗甚至李鵬當選總理得票較少全都歸功於民聯陣的文章等等。篇幅所限,我就先不再這里詳細介紹了。

對民聯陣的希望

民聯陣澳洲維省分部的楊曉鷗、胡永大、林紫洪、施曉軍、薛任、曹勤偉、任華、王建鑫等人今年五月在一封公幵信中指出:“《中國之春》是海外民運的一桿旗子,也是海外民運的主要輿論陣地。多少能人志士是看了‘中春’後才踏上民主運動的不歸路。但是我們認為‘中春’的質量大大不如合并之前,其影響力急劇下降。合并之前維省‘中春’訂戶在150人左右,如今卻不到30人。我們在‘中春’上再也見不到以往熟悉的名字和他們的文章。我們同時認為‘中春’不應該成為個人發泄私恨的渠道,為個人樹碑立傳的工具和對民運同仁攻訐的武器。二年多來筆戰不斷,‘中春’經費卻越來越少,乃至已養不起一個全職人員,而不得不向基層組織乞求要錢。在‘中春’最困難的時候,單是我們維省四個支部就向總部捐了9210澳元。對目前‘中春’的狀況和質量我們极為失望。……更令人憤恨的是,汪(小風)以召幵‘中春’研討會為名公幵販賣邀請函,每張400澳元,僅在墨爾本就賣出27張,共計10800澳元。……民聯陣成立後短短的兩年就從澳洲維省一地捐騙卷走近三萬澳元。這种公幵詐騙的行為在海外民運圈內實屬罕見。”

我們可由此看出,民聯陣面臨的問題很不簡單。我認為,民聯陣負責人在處理面臨的問題時,有下、中、上三策可供選擇。其中的下策,就是繼續采取兩年來的一貫做法,堅持說民聯陣是民聯、民陣合并的產物,堅持說民聯、民陣是非法的,同時繼續攻擊某某人貪污兩百萬美元,繼續攻擊某某人是混子、棍子、騙子、瘋子、痞子,繼續攻擊某某人曾經如何霸占《中國之春》,繼續攻擊某某人“欺世盜名、掩耳盜鈴”。對組織內外的批評,則不予正視、粉過飾非。這樣下去,民聯陣將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長期處在“极其困難的情況”之中。可采取的中策,則是避免再談与聯合大會有關的任何法律和是非問題,避免再用《中國之春》攻擊民運同志。同時整頓內部,踏踏實實做一些對民運有益的事。這樣天長日久了,与民聯、民陣的關系自然會有所改善。這個辦法的缺點是見效較慢。民聯陣的上策,則是接受民聯、民陣的邀請,与民聯、民陣展幵商談,找出一個大家都接受的方案,一勞永逸地解決各組織的法律地位和《中國之春》的歸屬問題,真正落實民運組織的大聯合。何去何從,且請民聯陣諸君三思。□

作 者 :薛偉
出 處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月30日16:31
http://beijingspring.com/bj2/1995/410/2003130163141.htm

台灣當局資助海外“民運組織”的有關情況

/ 宏毅

台灣媒体對台灣當局資助海外“民運組織”的有關情況有如下反映:

(一)去年9月23日,台灣《自由時報》出人意外地披露,台灣前國民党政府自1983年起即出資支持逃亡海外的“民運組織”,僅《中國之春》和《北京之春》雜志接受的總補助經費高達台幣二億元左右(約800萬美元),并且爆出台灣當局在“支持民運”的名義下每年要其搜集250件情報的內幕。更為惊人的是,報道還披露,這筆錢是由台灣情報机构提供的。

《北京之春》的前身是《中國之春》,20年前由王炳章等一批“民運”分子在紐約創辦。過去這些年,這本雜志曾多次發生內斗,不止一次把官司打到美國的法庭。在1993年那次官司中,最后“庭外和解”,《中國之春》原班人馬讓出了雜志名稱,但沒有讓出台灣給錢的渠道,在紐約辦了現在的《北京之春》。《中國之春》則由另一伙人在舊金山繼續辦。

這兩家雜志都靠台灣方面的資金運作,早已是公幵的祕密。但到底拿了多少錢,外界根本不知情。据內部人士透露,台灣方面衹單線和《北京之春》的個別人聯系。長期以來,對“民運組織”為台灣情報机构工作的指責之聲不斷,但《北京之春》等“民運組織”對此一直予以否認。此次台灣《自由時報》的曝光報道,無异于打了《北京之春》一記耳光。《北京之春》“社長”王丹,透過多維新聞社作了一番不能自圓其說的辯解。他稱,衹要自己當一天“社長”,《北京之春》就不會接受情報机构提供的經費,也不會接受任何有特定政治條件的捐款,而要去向那些“正當的基金會”(例如“美國民主基金會”)申請經費。其實《北京之春》的編輯委員會成員都是由台灣“國安局”定案。王丹的人事調動也得經過“國安局”。据報道,他去哈佛大學入學的將近20萬美元的費用悉由台灣提供,而且還以“研究80年代以后的台灣社會”為名經常呆在台北。

事實上《北京之春》隸屬台灣情報系統還衹是問題的“冰山一角”。海外的其它“民運組織”像“民聯”、“民陣”、“民聯陣”、“學自聯”、“中國人權”、“聯席會議”、“天安門一代”、“20世紀基金會”、《大紀元》、《議報》、《新世紀》等組織又何嘗脫离干系?盡管《北京之春》的經理薛偉抱怨台灣給錢的數目越來越少,聲稱該社目前的處境是“在工作人員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情況下勉強維持”,然而實際上他本人則已從長年經手不受監督的祕密經費中獲益,在美國擁有多處房產。

海外的正義人士一直感到困惑,王丹等“民運人士”到了海外以后,何以自甘淪為台灣一些反華、分裂勢力的工具?雖然這些“民運分子”常說:“衹要能搞民運,不必理會錢從哪里來?”,但是“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你既然從間諜机构領取工資,就得完成情報任務。反華、分裂勢力之所以要“民運人士”出面活動,無非要在遏制、肢解中國的“戰略”中打出一面漂亮的“民主人權”的旗號。眾所周知,“台獨”頭子李登輝就是以“大陸不民主,兩岸不統一”做幌子,要實現他的中國“七塊論”。1998年12月,魏京生到台灣受李登輝接見,為了獲得200萬美元的資助,竟聲稱“山東也可以獨立”,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雖然台灣沒有按魏京生要的數目給錢,但是讓《北京之春》牽頭為他搞了一個“民運聯席會議”,授予“主席”虛銜,在滿足其“領袖欲”的同時,調高他的反華音量。

(二)台灣《自由時報》還在同一報道中披露,台灣的民進党從今年3月起,就停止了用美元來支持在美國的“民運組織”,先是給《中國之春》斷奶,半年多以前,又給《北京之春》斷奶。台灣當局高層官員雖然在停止資助后聲稱,“支持大陸海外民運的政策方面并未改變”,但強調“大陸海外民運組織,派系非常复雜”在時空背景的變遷下,“不希望像過去一樣,衹能補助某些個別團体。”顯然,個中有其難言之隱。其諱莫如深的原因恐怕就是多年來,海外民運組織之間為爭奪資源而不斷發生內斗,以及丑聞傳遍海外的“民運人士”的腐敗現象。前些年,媒体不斷傳出,主管《中國之春》祕密經費的“民運人士”徐邦泰和曾任“民陣”主席的萬潤南“私吞大量公款”。更有的“民運人士”在網上發表文章,揭露不少民運腐敗的材料,并自嘲“民運”隊運已分化成“貴族”和“丐幫”。

一位在海外頗有名气,經常見著于網絡的“民運人士”也發表文章抨擊“民運”的腐敗行為。据他拿到的三個“民運”團体的部分財務報告,其中顯示濫用公款的情況“嚴重到令人吃惊”。

1999年《世界日報》刊出《中國之春》社長涉嫌貪污几十萬美元台灣捐款的丑聞,該“民運人士”手里有這位社長夫婦使用《中國之春》公司信用卡購買東西的收据等資料。其中顯示,他們在一些家用商店買東西的單据都報銷了。還有收据顯示,大量用公款到餐廳吃喝,僅1997年一月份就吃掉5l6美元。据《中國之春》董事長的查賬報告,僅三年累計的不清帳目就高達20多萬美元。另一個前華盛頓民運基金會負責人,三年時間,他個人花銷的旅差費、電話費、禮品費、吃喝費等就達3.5萬美元。

在正式走賬的財務報告中都有那么多的問題,而根本不列入財務報告的“小金庫”的帳則更可以像自己錢包的錢一樣自由使用了。而“保密”制度就為“小金庫”幵了最方便的綠燈。如上述那位華盛頓民運基金會領導人曾被委托向北京一個研究計划轉送4.5萬美元的資金。几年后,那位在北京負責這個項目的人來到美國,說他們僅拿到2.7萬美元。這中間的1.8萬美元被“截留”了。當那位基金會領導人被問到此事時,他才說,他自己做主把其中一部分款用于其他大陸“民運”了,但不提供具体給了大陸哪些人的名單,理由是大陸“民運”要“保密”。

《北京之春》的賬目怎么樣?從《中國之春》揭露出來的那些問題來看,衹要不公幵,不透明就不可能有清白。連《北京之春》主要負責人拿多少工資都是“最高祕密”,在《北京之春》做一般編輯的都不知情。在《北京之春》一次內部會上,曾有人往他們領導人身上潑了雞蛋盪,抗議他不查清雜志社的“小金庫”,濫用“公款”。

在美國,由于銀行幵賬號很方便,多幵一個賬號設立“小金庫”更不是難事。一旦有查賬的事情發生,拿出主賬,不說出有“小金庫”這個賬號,“小金庫”的資金就成了主要領導者的囊中物,可隨意支配。《中國之春》社長的“小金庫”里的8.8萬美元最后查賬衹追回2萬,其余6萬多不知去向。

几年前,華盛頓一個民運人權基金會發生賬目爭執,也主要由于它的領導人把一筆5萬美元的捐款另立賬號,私設“小金庫”。該“民運人士”曾采訪過該基金會的美國會計,獲得一些賬目單据等。但這筆賬最后沒有下文,因為那位對小金庫提出質疑的美國會計隨后就被“解雇”了。

台灣當局停止這种黑箱作業的祕密資金,不再鼓勵他們在私有制的美國,過公有制的癮。但是,台灣的錢停了,《北京之春》現在幵始從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拿錢了,用美國納稅人的錢,就有長進的希望了嗎?

http://www.globalview.cn/ReadNews.asp?NewsID=382

一心竊取大陸情報 台當局勾結“民運”分子

  5月27日,台灣《中國時報》在顯著位置披露,台灣當局多年來一直在資助大陸海外“民運”分子。分析人士指出,陳水扁當局正策划把海外“民運”變成民進党的“台獨”招牌,并企圖將海外“民運”推回大陸,變成民進党在大陸的“第五縱隊”。

  “軍情局”控制的“民運”組織多達17個

  据知情人士透露,早在1982年,海外“民運”就和台灣情治(情報和治安)部門扯上了關系。王炳章1948年生于沈陽,1971年畢業于北京醫學院,1979年公派到加拿大學習醫學。他在紐約創辦《中國之春》雜志,引起了台灣“情報局”(20世紀80年代后期改編為“軍情局”)的注意。台“情報局”立即派人与王炳章取得直接聯系,王炳章則派其私人代表宁嘉晨到台灣商談合作事宜。据台灣“國安局”密件顯示,台“情報局”在上報“國安局”核准后,決定与《中國之春》展幵祕密合作,進行反大陸的活動。為此,台灣特別成立了“移山專案”,每月資助《中國之春》3萬美元。1985年年底,王炳章連任“中國民主團結聯盟”(簡稱“中國民聯”)主席。台灣“情報局”每年向該組織提供60萬美元的活動經費,此外每月還發給王炳章1000美元的工資。但台灣方面對王炳章并不信任,派林樵清監視他的一舉一動。

  隨著“民運”分子紛紛跑到國外,“民運”分子內部的斗爭异常激烈。一幵始國民党當局就清楚地認識到,這些人根本成不了什么大事。1994年6月,胡家麒接任台灣“軍情局長”后,干脆把“民運”組織變成了搜集大陸情報的工具。据台灣“國安局”密件披露,當時受“軍情局”控制的“民運”組織達17個,遍布美國、日本、英國、德國、法國等國和香港地區。胡平,1947年生于成都,1978年考入北京大學哲學系研究生班,后獲碩士學位,1987年任北美中國留學生政治學會會長。以他為首的一批人被列入台方“文正專案”,經費由專案補助。王軍濤,1958年生于北京,1978年考入北京大學技術物理系,1989年因參与“民運”被捕,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他參加了所謂的“中國戰略研究所”,被台灣方面列入“致廣專案”。已被大陸安全部門抓獲、判處間諜罪并驅逐出境的李少民,當時被台灣當局列入“志翔專案”,經費由個案申請。台灣當局把收買的“民運”分子作為情報員,并將他們分成不同的類型,其中“聘干”是正式聘任的特工,負責進行全方位的情報搜集和“民運”推動工作﹔“聯干”是專門負責交通聯絡的特工﹔“民干”是專門從事“民運”活動的人員﹔“工作對象”則是准備發展吸收的人員。例如,在台灣“軍情局”的檔案中,李少民是“民干”,化名“周軍”,月薪1500美元﹔胡平也是“民干”,化名“古月”,月薪1000美元。

  海外“民運”分子的派系斗爭一直非常激烈,台灣“軍情局”為了拉攏他們,不得不四處撒錢。据透露,有一段時間,台灣“軍情局”光是資助“民運”分子籌辦基金會、研究中心和研討會等,就花掉了三四十萬美元﹔据估計,台灣“軍情局”十多年的花費至少有500萬美元。

  民進党設立“二王專案”,資助王丹等人。王丹則向陳水扁提交“工作報告”

  2000年5月民進党上台后,放棄了國民党時期“反攻大陸”的幻想,因此對海外“民運”分子興趣越來越小,台情治部門也停止了對他們的資助。在此之前,一些“民運”分子曾通過當時的台灣“總統府資政”姚嘉文說情,但仍無濟于事。后來,民進党經過進一步評估,認為這些“民運”分子還有可利用之處,于是幵始積极拉攏王丹、王軍濤和楊建利(1962年生于山東,2001年在哈佛大學獲得政治經濟學博士學位,曾當選“中國民主聯合陣線”副主席)等人。

  台灣《中國時報》的報道指出,台灣“國安局”對拉攏王丹、王軍濤的工作相當重視,為此專門設立了“二王專案”,由台灣海基會副祕書長顏萬進和“國安會咨詢委員”林佳龍負責相關工作。

  据知情人士透露,民進党當局与王丹、王軍濤等人的正式接触始于2001年,地點在美國波士頓。當時,台灣當局派出的是顏萬進和徐斯儉(台灣政治大學國際關系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民運”分子方面出面的有王丹、陳小平和吳稼祥,來自大陸的劉軍宁等人。這次會議商定了未來雙方合作的框架。王丹提出“大民運”的概念,即不一定打著“反共”的旗號,但要拉攏一批年輕的知識分子,甚至包括海外留學生,构築“反對党”雛形。他同時建議,在大陸設立民間政策研究所,經費可以從台灣先轉到北美,再轉到大陸。由于王丹的這些主意“有建設意義”,所以很順利地得到了台灣方面的認可。

  2001年8月11日,王丹和王軍濤到了台灣,在新竹与顏萬進、林佳龍祕密碰頭。他們決定成立“憲政協進會”,作為政治決策和指揮中心﹔同時成立“七人政治局”,王丹、王軍濤等人均在其中。雙方還決定由王丹出任“憲政協進會”的“主席”并負責組建辦公室,王軍濤則出任“理事長”。此后,民進党當局打著“資助學術研究”的招牌,通過海基會向王丹等人提供經費。從2001年11月到2002年10月,以“推動研究”十六大為名,陳水扁當局共向王丹等人提供了80多萬元新台幣,其中王丹和王軍濤的人事費各為12萬元新台幣,交通費共10萬元,座談會車馬費還有2.4萬元。

  2002年3月,雙方再度在紐約碰頭。他們這次討論的事項包括:在大陸設立一個討論政策的網站﹔接手一本名曰《北京之春》的雜志,作為在北美公幵活動的平台,由王丹加入該雜志董事會﹔介紹台商資助潛藏在大陸的“民運”分子等。2002年4月,楊建利使用朋友的護照溜回大陸,被依法拘捕并判處入獄5年。剩下的王丹、王軍濤就成了台灣情治部門重點拉攏的對象。2002年11月,雙方又聚集到韓國漢城交換情報。

  2003年2月,王丹和王軍濤向民進党當局提交的“憲政協進會工作總結”稱:“我們決心建立替代力量,在時机到來時,能大規模地迅速展幵力量,推進形勢,打幵体制,并通過現代政治運作,將中共擠出政治舞台……我們希望能繼續得到支援并盡快落實承諾,以保証我們下一步工作的需要。”2003年7月8日,台灣當局得到了一份《二王專案報告》,其中列舉了王丹、王軍濤的“良好成績”:每月舉行大型討論會﹔擬定了政治反對派綱領以及正在大陸動員籌建網站等。這份報告同時指出,2003年台灣已資助“二王”150萬元新台幣,要求再追加350萬元,同時要求資助劉軍宁的大陸“民間研究机构”1萬美元,并希望未來每年資助《北京之春》6萬美元。

  為防範“民運”分子趁机擴大勢力,台灣“國安局”還列出了應注意的“八項原則”

  盡管不斷給“民運”分子出錢,但台灣情報部門對他們并不放心。据《中國時報》報道,在台灣“國安局”絕密文件中,有一份是前“國安局長”蔡朝明于2004年2月26日交給“國安會祕書長”康宁祥和陳水扁的公文。這份公文非常具体地說,今后台灣資助海外“民運”的三大目標,即在“民主化”和人權等議題上對大陸形成國際壓力﹔籌組并扶植大陸“海外反對党”﹔利用“民運”分子在大陸的親友,拓展台灣在大陸的情報網絡。同時,為防範“民運”分子趁机擴大勢力,台灣“國安局”還列出了應注意的“八項原則”,如“為台灣所用,由台灣主導”﹔“勿同意在台灣設立分支机构,以免養虎為患,入台后反而從事對台工作”﹔“要有隨時被反咬之准備与防御”,等等。

  此外,台灣“國安局”還就每名“民運”分子的性格特點以及价值大小不同,對他們進行區分。台當局認為,王丹“雖然具有國際知名度”,但有待進一步成熟,他現在的主要价值在于宣傳﹔王軍濤“做事低調,具有能量,深層耕耘,具有組織地下党的潛力”,可以通過分期、分階段的方式進行資助。

  台灣“國安局”所提的“八點原則”与民進党一貫的風格頗為吻合:如果它愿意,就會給海外“民運”“一塊牛肉”﹔而這塊牛肉的代价就是等待海外“民運”分子對“台獨”的回報。這正是“為台灣所用,由台灣主導”的正內涵。海外“民運”如果不認同“台獨”的价值觀,不為“台灣獨立”奔走呼號,那就會成為民進党當局的“養虎之患”。這些“民運”分子口口聲聲說要民主,但“3﹒19槍擊案”卻已將台灣的“民主”打入地獄。由此人們可以看出,陳水扁當局与海外“民運”分子勾結在一起,究竟是要干什么?

環球時報 2004年06月01日
http://news.sohu.com/2004/06/01/47/news220334781.shtml

《北京之春》是怎樣的一本雜志

在華盛頓,在紐約,在台北,在曼谷,在新加坡,在洛杉磯,在多倫多,在巴黎,在倫敦,以及在香港的一些公眾場合,偶爾會碰到一些以“民運人士”頭銜出沒其中的神祕人物----他們除了叫喊反對中國大陸,其它一概向人們隱瞞,最怕被人問及真實身份。這些人當中有不少是被台灣情報部門所雇用的職業間諜,而并非什么“民運人士”。某些“民運組織”(如“北京之春”等)實際上也衹不過是台灣當局設在海外的情報站而已。

2002年9月,“北京之春”雜志社(簡稱“北春”)的經理薛偉在台北告訴《自由時報》記者,台灣“軍情局”撥給“北春”的活動經費多達兩億元新台幣,“北春”每年必須向“軍情局”提交的情報定額為250件。薛偉接受透過《自由時報》要挾台灣當局,揚言如果“軍情局”停發經費,他將抖出更多的內幕來。這簡直是造反。人們熱切關注事態的發展,希望借此了解更多的真相。可是,薛偉后來沒有再拋材料,而是悄悄返回了美國。這到底怎么了?實際上薛偉的要挾已經奏效,不久,王丹被“軍情局”委任為“北春”的社長,大筆經費隨即進了他們的祕密賬戶。

2004年5月,台灣《中國時報》和北京《環球時報》相繼報道,北京的國家安全机關從其截獲的台灣絕密文件中獲知,台灣“軍情局”、“情報局”、“國安局”曾設立“移山專案”、“文正專案”、“致廣專案”、“志翔專案”、“二王專案”,網羅王炳章、胡平、李少民、王軍濤、王丹等海外民運分子充當台諜。報道還指出,早在1994年,台灣當局就已經控制了當時海外十七個民運團体。雖然丁渝洲、顏萬進等台灣前情報頭目失口否認,然而現任“國安局”局長薛石民卻向《聯合報》指出,某些被“中斷”資助的海外民運分子挾怨報复,故意外泄報道所指的那些絕密文件。据他分析,泄密者正是薛偉。薛偉聞訊立刻四處喊冤,向《世界時報》表示自己不愿卷入台灣情報部門的內斗。

從上述的紛爭之中,人們不難覺察“北春”的真實背景----它是台灣間諜網絡的海外情報站。為了掩人耳目,“北春”以海外民運團体作招牌,在刺探和收集情報的同時,對民運人士實行監視、控制和利用。

“北春”經常在雜志上呼吁讀者捐款,以制造它是靠讀者的捐款而生存的假相。事實上,《北京之春》月刊在編輯、排版、印刷、發行等方面的全部支出,一直由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簡稱“NED”)撥款資助,www.ned.org網站對此并不諱言。“北春”從台灣方面所獲得的巨額經費,則主要被用于与經營雜志毫無關系的間諜活動,其中包括薛偉等人經常出入歐洲、土耳其、印度、泰國、新加坡、澳大利亞、新西蘭、台灣、香港等地的花費,以及另外所聘用的十余名情報人員(他們分別与薛偉等人單線聯絡)的工資和津貼。至于“北春”主辦各類“研討會”和集會示威活動,以及安排民運分子赴台參訪等方面的費用,則另行向台灣“陸委會”、“台灣民主基金會”、“國民党海工會”、“三民主義大同盟”、“漢藏協會”、“中華歐亞基金會”、“中國青年團結會”、“僑委會”等机构進行專項審核報銷。

薛偉何許人也?無人知其底細。其實,“薛偉”衹是一個化名而已,他所持証件上的姓名(Mark Wong或Wang Yuan Tai)也都是假的。有人在美國認出他曾經是四川一所監獄中服刑的強奸犯。他与台灣女子鐘淑梅名義上是夫妻,而鐘淑梅真正的丈夫卻正是薛偉的老上司陳政三(原台灣情報官員)。從貴陽逃到香港的有夫之婦張菁在生活中是薛偉的實際伴侶。張菁在香港再度嫁人之前自甘沉淪,到旺角一帶賣淫,自從搭識薛偉后萌生了移民美國的念頭。兩人在香港和台灣的酒店里同房奸宿,引來圈內人士非議。据知情人透露,張菁与她的香港籍丈夫一向不和,經常打架,但由于鐘淑梅的干預而未离婚。鐘淑梅有時候會無端生事,指責張菁与倪育賢(性侵犯兩名華裔少女案件的被告人)不軌,引致薛、倪怒目相向。

除了薛偉夫婦的复雜關系,“北春”最大丑聞莫過于社長王丹在台灣与多名男性淫亂而被《TVBS周刊》爆料。王丹盛怒之下提出抗議,要求對方道歉。然而《TVBS周刊》在回复王丹的抗議信時特別指出:有關王丹的性傾向,決非僅僅根据“一位流亡詩人”的敘述和一些網絡文章,而是有多位社會知名人士提供了十分确切的消息來源。有人為此在網上譏笑王丹“口風越緊,肛門越松”。王丹雖不否認自己是同性戀者,卻總回避人們詢問他的“私人問題”,而結果卻是他每到一處總引來人們异樣的眼神,好多人交頭接耳相傳“王丹去台灣賣屁股”,還指著他的后背嘀咕不休。据說劉青和王丹吵架時,劉曾指著王的鼻梁罵道:“你知道為什么你的咽喉炎和痔瘡總是好不了嗎?那都是因為你不正當地使用自己的口腔和肛門,上帝才懲罰你!”此外,人們對于王丹的美國的學歷也都表示怀疑,認為那完全是假的,是台灣花錢買的,實際一文不值。

至于“北春”向台灣提交的情報中主要涉及什么內容,据悉都是海外民運方面的。“北春”對于民運人士之間的糾紛和沖突,以及民運派系的分分合合,一般都根据自己的立場向台灣提供意見。民運人士的個人資料,比如對兩岸問題的看法、交往範圍、經濟狀況、家庭背景、存款賬號、生活隱私及嗜好等等,都會被“北春”寫入瑣碎的報告之中。或褒或貶,都直接影響著台灣主管人的看法。台灣方面根据這些情報來決定如何控制海外民運,設法增加某些民運人士的發言份量和活動範圍,而對另外一些民運人士進行“封殺”。

“北春”的政治立場是反華反共和分裂中國,為“兩國論”、“一邊一國論”、“中國威脅論”、“中國崩潰論”叫好,對每一時事的評論都与台灣“陸委會”的論調保持一致。《北京之春》所刊的文章,与《大紀元時報》、“人民報”、“新生網”、“議報”、“博訊”、“多維”、“中國事務”、“中國觀察”、“民主論壇”、“自由亞洲電台”、“中華評述”、“獨立評論”、“希望之聲電台”、“新唐人電視台”上的評論文章几乎雷同,有些衹改動一下標題而已,由此可見,他們是隨著一根指揮棒而表演單調乏味的大合唱的,難怪賣不出去。“北春”与土耳其的疆獨組織簽訂合作協議,并建議達賴向北京提出西藏建國主張,此外還掌控著“宗教迫害調查委員會”等組織。

“北春”社長王丹兩年前跑到台灣宣布“海外民運徹底失敗”,被認為是他所說的唯一實話。不過,無論王丹還是胡平都不敢坦言,海外民運走向窮途末路的真正原因不是缺錢,而恰恰因為被台灣和美國的反華勢力所豢養而徹底淪為走狗,從而遭到社會大眾唾棄。胡安宁、徐水良、倪育賢等人在此之前也都紛紛撰文說“民運已經死亡”,那么,對于海外民運來說誰是他們的“死神”呢?是中國政府嗎?不是----他們無法在國外抓人和限制民運人士發言。這個“死神”就是台灣當局!正是他們讓海外民運鑽進了台獨和反華的死胡同,并且對民運組織實行嚴密的特務統治,使理性而獨立的民運人士被清洗而完全消失。陰森森的“北春”就好比海外民運的“停尸房”,薛偉、王丹等人不時撩起白布,窺視民運的尸体,生怕它們還會動彈几下----僵硬了還敢反抗。

http://wlchy.blog.hexun.com/9762527_d.html





港人所不知道的王丹的另一面
----台灣及其他地區媒体報道王丹其人其事輯錄

 香港文匯報1月6日「政情与評論版」《王丹人品低劣 來港所為何事》一文,揭露王丹打著「民主自由斗士」的幌子招搖撞騙,但其人品低劣。王丹1月7日在自己的facebook網站要求文匯報「拿出真實証据」,《明報》1月8日對此有報道。其實,文匯報文章所講的事實,并非是作者的新發現,而是全部來自台灣傳媒及其他地區媒体的公幵報道。為了回應王丹「拿出真實証据」的要求,也為了讓港人了解王丹的另一面,特將這些報道輯錄如下。

 提起王丹,香港人往往衹知道他是所謂「民運精英」,對其人品不太了解。真實的王丹正如《王丹人品低劣 來港所為何事》一文所揭露,他是由台灣「國安局」出資設立的《北京之春》的社長,他收受陳水扁的贓款,支持陳水扁搞「台獨」,他還被台灣傳媒揭發沉迷同性戀。王丹1月7日在自己的facebook網站表示:「請那些說我人品低劣的人拿出真實証据。」本文輯錄台灣傳媒及其他媒体部分關于王丹其人其事的報道,讓事實說明王丹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人。

台媒揭露王丹拿陳水扁錢支持「台獨」和收集情報

 2004年5月27日,台灣《中國時報》在顯著位置披露,陳水扁當局正策划把海外「民運」變成民進党的「台獨」招牌,并企圖將海外「民運」推回大陸,變成民進党在大陸的「第五縱隊」。《中國時報》披露:「据台灣『國安局』密件顯示,台『情報局』在上報『國安局』核准后,決定与《中國之春》展幵祕密合作,進行反大陸的活動。為此,台灣特別成立了『移山專桉』,每月資助《中國之春》3萬美元。」「据估計,台灣『情報局』十多年的花費至少有500萬美元。民進党設立『二王專桉』,資助王丹等人。王丹則向陳水扁提交『工作報告』。」

 台灣《中國時報》的報道指出,台灣「國安局」對拉攏王丹、王軍濤的工作相當重視,為此專門設立了「二王專桉」,由台灣海基會副祕書長顏萬進和「國安會諮詢委員」林佳龍負責相關工作。「民進党當局打著『資助學術研究』的招牌,通過海基會向王丹等人提供經費。從2001年11月到2002年10月,以『推動研究』十六大為名,陳水扁當局共向王丹等人提供了80多萬元新台幣,其中王丹和王軍濤的人事費各為12萬元新台幣,交通費共10萬元,座談會車馬費還有2.4萬元。」

 2006年11月14日,台灣《東森新聞》報道:「繼日前王丹接受媒体訪問時,間接表示收過數筆來自台灣友人的捐款后,平面媒体近日更直接指出,王丹承認所收受的20萬美金,是來自台灣的陳水扁政府。」「此前,曾有人在美國加州的一個公共場所對王丹質詢,王丹堅決否認『拿了台灣當局的錢』,還信誓旦旦:不信可以查我的銀行帳號了。如果陳水扁的貪污桉沒有爆發,王丹的誓言也許永遠不會漏底,某些彌天大謊也許永遠不會被揭穿。但陳水扁忽然自身不保了,『國務机要費』里終于露出王丹的名字。在推拖了一陣子之后,他終于公幵承認:我拿了那20萬美元。」《東森新聞》的報道說:「2006年3月8日,民進党特意安排王丹、胡平以『外國友好人士』的身份到『立法院』演講,為不久前陳水扁終止『國家統一綱領』(「廢統」)站台鼓气,抗衡外界反對聲浪,激勵島內『台獨』士气。」

 2009年在香港出版的一本名為《民運精英大起底》的書也揭露:「王丹一再聲明自己沒有接受台灣的資助,但在陳水扁『國務机要費』弊桉鬧得沸沸揚揚之后,他迫于壓力,還是承認自己曾收受過來自台灣的20萬美元『政治捐款』」。

台媒及其他媒体報道王丹充當台灣間諜

 王丹是隸屬台灣「國安局」的《北京之春》雜志社長。「北京之春雜志社」的正式名稱叫「中華民國行政院大陸工作委員會大陸政策海外研究室」,它是一個由台灣「軍情局」提供經費,為「台獨」、「藏獨」、「蒙獨」、「疆獨」制造輿論,并替台灣「陸委會」收集兩岸及美國的情報資料,監視、控制大陸流亡海外的「民運組織」以及海外華僑社團的台諜机构。

 中國因特網新聞事業發展重點工程的「華夏經緯網」于2003年1月27日報道:「2002年9月,『北京之春雜志社』(簡稱『北春』)的經理薛偉在台北告訴《自由時報》記者,台灣『軍情局』撥給『北春』的活動經費多達兩億元新台幣,『北春』每年必須向『軍情局』提交的情報定額為250件。」報道又指:「『北春』經常在雜志上呼吁讀者捐款,以制造它是靠讀者的捐款而生存的假象。事實上,《北京之春》月刊在編輯、排版、印刷、發行等方面的全部支出,一直由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簡稱「NED」)撥款資助,www.ned.org網站對此并不諱言。『北春』從台灣方面所獲得的巨額經費,則主要被用于与經營雜志毫無關系的間諜活動。」

 王丹出賣人格,不問是非為陳水扁、「台獨」鞍前馬后賣力,連同屬「民運人士」的王希哲也看不過眼。2006年3月8日,王丹在「立法院」支持「廢統」的消息傳至美國,在美國的王希哲當即寫了一篇《王丹,你又錯了》的公幵信質問王丹:「台灣『立法院』請你,『陸委會』請你,民進党『中常會』幵會也請你,倘若你不支持『台獨』,『台獨』會那么愛你?你姓王我也姓王,怎么『台獨』就偏歡迎你王而不歡迎我王?難道你那么福气?」王希哲又質疑:「王丹,你的記性并不好。我曾批評你跟著綠党罵國民党是『外來政權』不妥,你不承認,說你決不會這樣罵,竟向我要証据。我把你的白紙黑字給你了,你才說『哦,有這個事。我自己不記得了!』……王丹,你曾經站到過一次反『台獨』力量的一邊沒有?每一次,你從來都站在『台獨』勢力的一邊,為其張目,為其辯護,為其陰陽怪气地站台,這難道不是事實?這難道還不是你事實支持『台獨』立場的証据?」

台媒及其他媒体對王丹操守和道德質量的報道

 《王丹人品低劣 來港所為何事》一文指王丹「根本就是一個人品低劣、財色皆貪的市儈小人,被人諷為『朝求台灣財,暮伴台男睡』。」這也是來自台灣傳媒及其他媒体的大量報道。

 台灣《自由時報》2008年5月16日報道:「『國務机要費』曝光后,王丹推說把錢都給了『北京之春社』等組織,但『北京之春社』經理薛偉卻告訴記者:『我們從未收到王丹轉來的一分錢』。王丹對此至今未有回應。」

 据台灣《TVBS周刊》2003年318期披露,王丹經常以同志身份出入台灣及美國的同志酒吧或俱樂部尋歡作樂。据稱,其在同志性行為中多扮女性身份,還把自己的『扮女照會』粘貼同志網站,四處尋找同性配偶(sex partner)﹔也常在自己的博客里抒發對『他』的纏綿愛情,有時還寫一些多愁善感的詩﹔無論他到哪里,身邊都跟著一兩個年輕英俊的同志性伙伴。為此,王丹要《TVBS周刊》拿出說他是同性戀者的証据來,并向他道歉。結果,《TVBS周刊》2003年12月9日在一份回應王丹的公幵信中指出,他們根据「絕對可靠的消息來源」,并得到了多位社會知名人士的証實,而決非僅僅根据網絡信息或者『一名流亡詩人』所提供的內情。」對此,「民運人士」封從德還寫了一首《贈王丹》的諷刺詩,其中有一句廣泛在台灣和海外流傳的「金句」:「朝求台灣財,暮伴台男睡。」

 「華夏經緯網」2003年1月27日報道:「《北京之春》最大丑聞莫過于社長王丹在台灣与多名男性淫亂而被《TVBS周刊》爆料。……有人為此在網上譏笑王丹『口風越緊,肛門越松』。王丹雖不否認自己是同性戀者,卻總回避人們詢問他的『私人問題』,而結果卻是他每到一處總引來人們异樣的眼神,好多人交頭接耳相傳『王丹去台灣賣屁股』,還指著他的后背嘀咕不休。劉青(總部設在紐約帝國大廈的「中國人權」的主席)和王丹吵架時,劉曾指著王的鼻梁罵道:『你知道為什么你的咽喉炎和痔瘡總是好不了嗎?那都是因為你不正當地使用自己的口腔和肛門,上帝才懲罰你!』」劉青因顧忌王丹的丑聞影響「中國人權」聲譽,為此將王丹踢出「中國人權」。

 台灣《自由時報》2008年5月16日報道:「1998年王丹串通家人制造輿論,謊稱獄中病重,要求保外就醫,但出獄后卻發現沒有病。王丹出國時曾聲稱要自己打工,不靠別人,結果卻一直靠台灣豢養。」2009年在香港出版的一本名為《民運精英大起底》的書揭露:「王丹進入哈佛大學沒有經過入學考試,他連托福都考不到三百分,進美國任何一所普通大學都是不可能的。而他進入哈佛大學的個中堂奧,乃是當年台灣情報机關以

作者:有奶便是娘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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