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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帖][推荐]西行着:批老鼠的“言论自由”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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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帖][推荐]西行着:批老鼠的“言论自由”论   
所跟贴 [转帖][推荐]西行着:批老鼠的“言论自由”论 -- 北京碁迷 - (2635 Byte) 2010-3-04 周四, 上午6:57 (327 reads)
Vaio






加入时间: 2009/09/23
文章: 741

经验值: 25149


文章标题: 几乎每段都是白痴言论 (130 reads)      时间: 2010-3-05 周五, 上午12:57

作者:Vaio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目十行地看了下,几乎每段都是白痴言论。不少大陆人即使生活在文明社会几十年,和文明还是绝缘。

定人罪要根据法律。 这个极其简单的问题很多大陆人一辈子也搞不懂。

你想说美国言论也不自由,要举出实例来。这也是作者一开头就强调的,可他一个实例也举不出来。

比如这句“颠覆性言论是否受到宪法保护?诽谤性言论是否受到宪法保护?”

何谓“颠覆性言论”? 在美国法律里是如何定义的。其不合理在何处。原作者一字没提。再则,据我所知,美国及少判人(媒体)诽谤罪, 据说判诽谤要提供证据证明原告有计划有有预谋地伤害被告,这种证据很难得到,使得原告即使言论上实际伤害了被告席, 也不会被判有罪。

就拿“颠覆政府”作例。 请问大陆法律是如何定义“颠覆政府罪”的。刘犯了哪条?

比如说,大陆法律定如下,“在文中提及‘宪章’二字属颠覆罪(根据隔壁马背鸣的说法) ”。 这虽是恶法,可好过无法。如果真有这条,刘把文章中的‘宪章’全改为“宪法”, 那就不能算犯法。可大陆连恶法也没有。

我演示一下如何制定把法律定的准确无误,即使是恶法,

“结社散布反党言论即犯颠覆政府罪”。

这里要定义三个概念,一是何谓“结社”, 二是何谓“散布”, 三是何谓“反党言论”。

定义如下
1)“结社”是指多人结成团体。
2)“散布”是指在公共场所使用语言及文字表达自己的思想。
3)“反党言论”是指反对共产党的领导。

A) 有人要问,我和我老婆在一起叫不叫结社?我家人坐一道吃饭叫不叫结社?我们公司开大会叫不叫结社?

所以结社应改为,“10以上非亲非故人士, 每星期2次以上(含2次),每次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 共持续2月以上(含2个月)的共同对话(对笔)行为叫结社。”
这就是完美定义。如果有人持续7个星期, 第8星期只共同了一次,就不能算结社。

B) 我在没任何他人的公共场所自言自语, 这算不算“散布”?

所以为防止歧义,“散布” 应改为“对10人以上使用语言及文字表达自己的思想”
法轮功打坐不能算吧?因为没有“使用语言及文字”。

C) 何谓“反对共产党的领导”。 刘可以说我的08宪章没有“反对共产党的领导”这句啊?

所以“反党言论”应定义为类似“在文中提及‘宪章’二字“的形式, 把所有反党文字一条条列出来。

我以上定义当然是玩笑,只是说明法律要定的准确无误, 使人不会产生歧义。

请问谁可以举例说明刘犯了那条有准确无误定义的法律? 一条也没有。

原文通篇使用含糊不清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还嘲笑别人,太自不量力。不知作者脑子是如何长的。
匪国急需一部准确的恶法,如果连这种要求也达不到,还鸡巴啰嗦地嘲笑美国言论也不自由,典型大陆白痴。

作者:Vaio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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