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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将淡出芦老(恶霸)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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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将淡出芦老(恶霸)论坛。   
所跟贴 我将淡出芦老(恶霸)论坛。 -- 加人 - (936 Byte) 2009-12-17 周四, 上午11:59 (1085 reads)
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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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6/05
文章: 2149

经验值: 61917


文章标题: 老加,我最后正正经经地和你说 (508 reads)      时间: 2009-12-17 周四, 下午1:13

作者:钟会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这次老芦下了第8条坛规,我举双手赞成。缘故很简单,谁要是拿政治立场作为道德标准,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还要摆出一副正派人士的模样,大谈道德良心,坚定自己誓不与立场相左者“同流合污”的决心。换作我是特首,我也给这些人铺下红地毯,放上三百响,礼送恭请这些同志出境。没什么可惜,我跟小力一左一右,上乌有之乡随便抓一把,个个都是此中高手。

虽然道德良心本来就是各花入各眼,乃是人类的主观价值判断,有分歧毫不出奇。但至少还有个起码的共识作为基本原则为所有人接受,从而形成所谓的社会公德。谁的言行违反了社会公德,使用道德批判无可厚非。

但谁要从对方的言论所反映出来的价值观立场上进行道德批判,这种批判本身就是违反社会公德的表现。很简单的道理,离开了道德领域使用道德武器,那就是不道德的行为。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的,不是拿来教育人的,所以老芦制定这条规则,不仅不会降低芦区的道德标准,限制君子的言论自由。相反捍卫了咱们不同立场的网友们,都可以获得同等的言论自由,杜绝那些道德良心们制造的乌烟瘴气,避免网友之间问求曲直的理性讨论辩论会滑向无聊的善恶之争。

因此老加要理解老芦!他在这种非常时期,删除你的图片也是情有可原。

无论如何,老加,留下吧。

作者:钟会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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