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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邢案两造请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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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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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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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加人提出要把老邢赶到隔壁去。这不可能,因为
第一,本区曾为此搞过公民投票,多数决定不限制老邢在本区的发帖权。
第二,老邢是我的朋友,虽然我讨厌他的烂帖子,但我毕竟干不出这种把他关在门外的事来,正如我不能因为老加大说淫话便赶走他一样。
2)However,全区公投只是保证了老邢在本区无限发帖的权利,亦即剥夺了我礼送他出境的权力,但并未剥夺我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他的帖子的权力。老邢当然可以在此无限发帖,永无封名危险,但我同样可以无限移帖,根据需要将他的帖子移到其他论坛上去。
鉴于他的帖子谈的一般都是重大国策建议,诸如向美国出口三千万贪官,实行三小时工作制等等,我认为其份量已经严重超出了我们这区区小区的承载力,其智力含量也远远超出了本区愚民的理解力,应该在公众论坛上发表,所以移往罕见一般是适宜的。如果涉及网人网事,则根据坛规移往众议院。若是违反网站坛规的重复上贴,则一律删除,因为本区虽是自治区,但仍然必须服从全网站的坛规。
唯一难以确定的他那些发抒对宋祖英的热恋的烂帖子,按理说这并非公众事务,大众对他的单相思估计也无兴趣,因此似应移往寒山小径,然而那又不是什么文学作品,移往该地必然降低该坛的品位。罕见那种公众政治论坛倒没有品位问题,但那又不是国家大事,因此我还真不知道该移往何处,还请老邢自报公议。
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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