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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邢,我们这儿是弱智论坛,看不懂你的高等文字,为免明珠暗投,请你去罕见发表大作,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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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邢,我们这儿是弱智论坛,看不懂你的高等文字,为免明珠暗投,请你去罕见发表大作,谢谢! -- 芦笛 - (25 Byte) 2009-12-03 周四, 上午11:03 (689 reads) |
学徒
加入时间: 2009/11/13 文章: 538
经验值: 2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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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学徒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一个正常的国家,有一个人,在一个美丽的社区买了一块地,造了一座奇丑无比的房子--但没有违反任何建筑规范--因此持久地折磨周围人的视觉神经到无法忍受的地步。人们公投要求他拆毁这房子,从社会公正的角度讲,有没有道理?
当然,这与老邢的情形有很大区别--他是在你家后花园盖丑房子:)你当然有权请求他搬走。但我还是请求你发最大的善心,不要这么做--尽管我不点击他的贴。我这么想,没有理性的依据,这是凭模模糊糊的感觉,抱歉。
作者:学徒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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