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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独裁容易民主难:我也谈谈什么是野蛮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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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独裁容易民主难:我也谈谈什么是野蛮与文明   
吴耐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3/06
文章: 1164

经验值: 54086


文章标题: 独裁容易民主难:我也谈谈什么是野蛮与文明 (866 reads)      时间: 2009-11-08 周日, 上午5:24

作者:吴耐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每次看老芦的文章,都能引发我的思考,促使我去想一些以前没有想过的问题。最近看完老芦的《野蛮的俄罗斯反世界》,又引发了新的思考。刚看完这个系列,我就感觉很不舒服,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等我想清楚,不由得出一身冷汗。

首先是老芦回答网友什么是野蛮,什么是文明,让我也犯了琢磨。我就在想,是否可以从另外一个侧面来回答这个问题,是不是可以这样定义,如果一个社会处处事事都使用“丛林法则”,或者换个说法是“狼羊律”,那么这个社会就是“野蛮的”。相反,如果一个社会制定了其他更为合理的“法则”来替换“丛林法则”,并且在许多情况下遵循使用这些法则,那么这个社会就是“文明的”。

我们知道狼吃羊是丛林法则,是上帝安排的不同物种之间遵循的自然法则。这是其一。其二,在某些物种内部,比如狮子与狮子之间争夺地盘和配偶,老虎与老虎之间划分势力范围,猴群内部争夺猴王宝座等等也都体现了丛林法则,那就是比体力,比牙齿,比胳膊,弱肉强食,强者通吃。人类是从这些高级动物进化来的,自然使用丛林法则解决内部纷争也是理所当然的。这也是某些人认为“狼羊律”是“宇宙运行规律”的原因。

但是人类社会人与人之间并非只是竞争关系,还有合作的可能。如果处理任何事情都采用丛林法则,把别人当敌人,对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个个体,从长远来看是不利的。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效率也是不高的。用博弈论来讲,只强调竞争的个人之间是零和博弈,零和就是一方得利,另一方必然受损。利益和损失是相互抵消的。甚至,只强调竞争的个人之间是双输的博弈。比如两个狮子为了争夺地盘,很可能打得两败俱伤。二战之后,虽然同盟国战胜了轴心国,但是战胜国英国法国也是元气大伤,只能叫惨胜。也就是古代俗语说的,杀敌一千自伤八百。但是强调合作的社会却有可能得到双赢的结果。比如资本主义社会商人之间的交易就是一种买卖双方的双赢。

怎么样尽量避免竞争导致的两败俱伤,怎么样尽量扩大合作带来的双赢结果,就需要一个社会制定一些新的规则来代替丛林法则。比如老芦提到的 “诚实守信”,就是一种“文明法则”。“诚信”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也就是降低合作成本。如何两个人之间不能够互相信任,怎么合作呢?为了合作,就要用到监督仲裁机构,也就是增加了合作成本。

但是文明法则与丛林法则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丛林法则是“一元”法则,文明法则是“二元法则”。“一元法则”只要有一个人使用,这个法则就能起作用。二元法则就不行,必须两个人或者所有人都同意使用,这个法则才会起作用。或者说丛林法则是“自然法则”,文明法则是“人为法则”。比如一只狼对一只羊说,我们采用丛林法则吧,力量大的胜,强者可以吃掉弱者。这只羊说,我不同意。但是丛林法则不需要两者都同意才能实行下去,只要狼想实行,那就可以实行,根本用不着得到羊的同意。羊不同意也没办法,也只能应战。同样的,两个国家之间,只要有一个国家说,我要用丛林法则来侵略你,另一个国家说,不要。但是只要第一个国家硬要打过去,第二个国家也只好应战。文明法则就不同了。比如张三跟李四说咱们之间交易要讲诚信,只有两个人确实遵守诚信的承诺,诚信这一法则才可能真正的实行起来,只要有一方不遵守,诚信也就名存实亡。同样的道理,两个国家缔结了互不侵犯条约,只要有一个国家撕毁条约,这个条约就是一纸空文。

大家本来说好要民主选举当权者,但是当列宁发现自己的bullshit党得票很少无法执政的时候,就不遵守“民主选举“这一文明法则,而是付诸武装夺取政权这一丛林法则。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丛林法则是一元法则,文明法则是二元法则。

一个社会丛林法则起作用的地方和时间越多,这个社会越野蛮。一个社会丛林法则起作用的地方和时间越少,这个社会越文明。这就是我所理解的文明与野蛮。

当文明法则被破坏,社会只好采用丛林法则。只要有人采用了丛林法则,其他人也只好采用丛林法则来应战。当同意采用文明法则的人的power远大于想使用丛林法则的人的power的时候,使用丛林法则的人就是触犯了法律,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当使用丛林法则的人power接近或者大于采用文明法则的人的power,那么这些采用文明法则的人也只好使用丛林法则来应战。应战的结果当然可能胜,也可能败。胜了之后文明法则还可能会被恢复回来,败了之后整个社会只好回到丛林状态。

文明法则被破坏掉,人们可以采用丛林法则来代替。丛林法则被破坏掉怎么办?丛林法则是无法被破坏掉的。破坏丛林法则只会让人们从野蛮走向更野蛮,从禽兽走向“禽兽不如”。所以丛林法则是最后的法则,用吴思的说法,是“元规则”。或者说,丛林法则是最低阶法则,文明法则是比较高阶的法则。如果说丛林法则也有程度上的区别,那么最野蛮的法则是无所不用其极的法则,是赢者通吃的法则,是弱者毫无反抗余地的法则。

维护文明法则要花费很大的成本,而破坏掉他就很容易。这也是一种破坏容易建设难吧。一个社会的文明法则要成龙配套才能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比如在美国,即使出现列宁那样的人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在选举无法上台的时候,不惜使用武力夺取政权,也是很难成功的吧。但是一个文明法则不健全的半吊子社会,只要出现那么一个列宁式的即聪明狡诈又无法无天的人物,还是随时有可能退化成丛林状态的。比如现在的中国,要想进化成美国式的民主社会,需要大部分人明白并且愿意遵守文明法则才行,但是只要有一定数量的人信奉丛林法则,为了个人的私利,不惜把全国人民投入修罗战场,借助文明法则不健全出现的漏洞,是很有可能通过欺骗,讹诈,威胁,来胁迫全国人民彻底信奉丛林法则,回到野蛮状态的。

我标题中的“独裁容易民主难”,不是说维护独裁制度容易,维护民主制度难,其实维护任何一种制度都需要花费很大的成本,而是说,从民主变成独裁容易,从独裁变成民主困难。我想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如果说文明法则的建立实行和维护需要大多数人的同意,比如说80%的人同意,丛林法则的建立实行和维护只需要少数人的同意,比如说20%的人同意就行了。民主制度是建立在文明法则的基础之上的,独裁制度是建立在丛林法则的基础之上的,让少数人赞同你的主张容易,让多数人赞同你的主张难;从多数变成少数容易,从少数变成多数难。

我原来有一篇文章,是说共党生出了双胞胎,一个儿子从政,一个儿子经商,最后经商的战胜了从政的,实现了宪政民主制度。这当然只是一种可能,不是一种必然。而且老狼后来回帖借用海盗分金的故事指出,这种可能成为现实,前提条件是双方要有足够的理性才行。我同意老狼的看法,所以后来也没有再进一步展开论述。这是不是可以说,从独裁演变成民主难,难就难在需要双方有足够的理性,同时也要双方愿意遵守文明法则来代替丛林法则。只要有一方不理性,不遵守文明法则,那么民主游戏就“game over”了,就又回到了独裁的状态里去了。所以由独裁向民主转变的过程中,即需要现任的执政者同意让步,又需要所有的在野者不要破坏规矩才行。

独裁制度是一种超稳态,文明法则健全的民主制度也是一种超稳态。其他介于这二者之间的半吊子制度都是“不稳态”。“不稳态”一定不会长期存在,一定会发生变化,一定要向稳态过渡。由于建立民主制度需要多数人同意并遵守文明法则才成,而建立独裁制度只需要少数人同意就成,所以半吊子不稳态演变成民主制度的机会远低于演变成独裁制度的机会。即便是表面上看起来法则健全的民主社会,只要有人奉行狼羊律,又能善于利用制度的漏洞,也是极其容易的就改变成独裁制度的。比如南美的许多国家,都从民主制度变成了军事独裁制度。巴基斯坦,以及最近的泰国也是这样。

在古代独裁制度是一种超稳定的制度,但是现代社会,由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亡我之心不死,奉行经济侵略政策,为资本扩张而不惜侵略其他国家,再加上西方的左派力薄儒,把自己的价值观看作是最优秀的,以解放全人类,推广自由主义价值观为己任,以把整个世界建设成自由主义大同世界为目标,也鼓动西方国家的政府去干涉别国的内政,这就使得原本超稳定的独裁制度在外来势力的干涉之下变成了极其不稳定的制度。这么一来,许多半吊子国家的状态就在不稳定和独裁之间不断的震荡。在不稳定的时候,被野心家阴谋家们利用转化成了独裁社会,然后在西方国家的干预之下又从独裁转变成了半吊子不稳态。西方国家要么自己亲自动手出兵去攻占,比如美国攻占伊拉克;要么扶持自己的代理人,比如美国对待沙特阿拉伯,对付南美某些国家不惜扶持亲美军人上台推翻民选政府;要么出钱出武器资助反政府团伙比如德国资助列宁,苏联日本资助孙中山,以及美国资助上台前的萨达姆,上台前的阿富汗啊凯达组织等等;要么和平演变,比如西方对付中国和俄国,不惜以这种种手段去推翻原独裁政府,使得原来动不动就能够支撑几百年的独裁制度失去了超稳定的属性。用老黄历看,中国古代的封建王朝动不动就是200年,300年不动摇,由此推论出,现在的我党独裁也能坚持200年就不准确了,因为外部条件已经完全变了。清朝的灭亡本就是这种变化的结果,用李鸿章的话说就是出现了千年未见之变局。

对于这些半吊子国家的人民来说,这真是一种灾难。民主制度总是建立不起来,总是在不稳定状态和独裁状态之间来回震荡,随时面对伴随着变革而来的腥风血雨,老百姓成了一种永远生活在乱世中的鸡犬,任人宰割,不得安生。

列宁式人物的出现不能说中国一千年,世界几百年才会出现一个,也很难说随时随地都会出现,一抓一大把。这种人物要出现,需要这么几个条件:

1)信奉狼羊律丛林法则的人数相当大。只有基数大,才能出现个别即阴险狡诈又不守规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的人物。

2)这种人物不光奉行狼羊律,还奉行“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不惜破坏任何规矩。比如什么超限战,就是这种说法的变种。野兽尚且知道“虎毒不食子”,狼尚且知道不饿的时候不要杀死羊,而这种人则是禽兽不如。

3)社会变革出现了可以被这种野心家阴谋家利用的机会。这种机会往往出现在社会刚刚发生变革或者变革的中途出现了问题的时候。

4)这样的大人物能够狠心屠杀不愿意追随自己的人而不觉得良心不安。这需要有一种大道理能够用来作为杀人的借口,理由和支撑。比如共产主义,就可以作为列宁牺牲一半俄国人,把另一半俄国人送入天堂的借口。某些宗教就可以提供这种借口,把杀人解释成崇高的行为。

我们要警惕睡在我们身边的列宁(借用老毛警告我党要警惕睡在党内的赫鲁晓夫的说法),既要警惕党内的列宁,也要警惕党外的列宁。我原来实在没有意识到野心家阴谋家的存在和破坏能量,看了老芦的《野蛮的俄罗斯反世界》让我意识到这种人的可怕。让我出冷汗的就是这种人真实的存在在许多半吊子的国家里,随时准备着借势而动。最怕的是这种人钻进了军队,成了将军,随时准备着发动军事政变。当然我主要的担心是这种事情会再次发生在中国。

只有太子党分赃比较合理,比较平衡,不会造成某些人的利益受损严重,使得这些人不再愿意遵守文明法则来争取自己的利益,而是付诸丛林法则,中国社会现行的游戏才能够继续玩儿下去。一旦太子党内讧,而且其中某些人是列宁式的人物,那么中国回到军阀混战的局面就指日可待了。

作者:吴耐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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