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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讨论]“党政分开”到底是什么意思?可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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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讨论]“党政分开”到底是什么意思?可能么?   
所跟贴 [讨论]“党政分开”到底是什么意思?可能么? -- 芦笛 - (652 Byte) 2009-8-24 周一, 上午11:48 (837 reads)
吴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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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3/06
文章: 1164

经验值: 54086


文章标题: 也许司法独立更容易一些。法治先行,民主后行。变横向为纵向统治。 (135 reads)      时间: 2009-8-25 周二, 上午8:29

作者:吴耐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现在中国的政府的管理是同级的司法单位向同级的党委负责。比如,省级的司法单位要听省长省委书记的。其他单位还有检察院,公安局都是这样。不以政治改革的名义进行,而是以精简机构或者调整机构的名义进行改变,把法院系统收归中央直接领导。县级法院只听省级法院的领导,不受同级县委的领导。同样,省级法院只听中央最高法院的领导,不受省委的领导。中央高级法院当然还是要受中央政治局的领导,所以不算独立于党委闹革命,只是把司法权收归中央而已。各级法院的法官都由上级法院任命。最高法院的法官当然是由政治局或者人大任命。

然后再学习美国引入陪审团制度。要打官司,当事人如果信不过法官,可以要求由陪审团来审判,从而排除法官受贿的可能性。

这样,至少在司法领域,能够先一步实现公正廉明,而不会伤筋动骨。而且这套制度主要用来解决民事纠纷,主要是商人之间的纠纷。

对于所谓的“贪官污吏”的审判,法官是没有资格主动进行的,仍然由上级机关排检察院也好,排出工作组也好,来收集证据等。如果上级机关不想抓谁,那谁还是安全的,所以我这个建议估计应该不会受到太多保守势力的反对。

诸位网友认为如何?

作者:吴耐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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