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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胡安宁和旧金山网友证明芦笛的话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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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胡安宁和旧金山网友证明芦笛的话为真
所跟贴
马悲鸣“自炼高手”绝招
--
芦笛
- (1267 Byte) 2009-3-23 周一, 上午8:38
(307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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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标题:
旧作:异哉,老马的麻雀新战场
(246 reads)
时间:
2009-3-23 周一, 上午8:54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异哉,老马的麻雀新战场
芦笛
老马这次缠上我,无非是象过去缠郑义、王丹那样,是因为我在为他打抱不平、拉偏架
时小骂大帮忙骂了他“真小人”。他可以原谅韵谷的百般嘲讽,是因为韵谷在江湖上籍
籍无名,除了骂他外又没有什麽别的文章可以让他抓小辫子,如今老芦说了个“真小
人”,因为杀伤力远比没人注意的韵谷大,他就咽不下去这口气去了,想起来真是好笑。
不过他若一定要缠著我,恐怕是找错了主。不说别的,他的思路没有我清楚。
关於郑马之争,我再也不想说什麽话。只是老马,你既然如此胜算在握,何不去找老
郑对簿公堂,却要来网上喋喋不休,污染不相干的读者的耳目?在“知情旧客”辱骂你
的帖子出现后,为何你又噤如寒蝉?你掌握了郑义盗用或泄漏职业机密的证据,何以在
我的《借说道,答老马》的帖子出现前,从不见你哪篇文章指责老郑和民主中国违反职
业道德,只知一味骂老郑诽谤?最可笑的是,在人家揭露你让贺文“非正常死亡”之后,
你又马上让贺某复活出来大写文章(可惜没贴到《相会在银河》中去,是为一惜),简
直是欲盖弥彰,照著人家的曲调跳舞,一拍都不走样!
你这麽折腾,越折腾得欢,就越只能在天下人眼中证明你是货真价实的真小人。我要是
干了你那种事,最明智的措施就是从此绝口不提,装作没有那麽回事。早在文革派斗时,
连那些造反派和老保都知道不能辟谣,越辟越糟,等於是为自己作抹黑广告。老实说,
我原来根本不知道你和老郑有什麽过节,不是你到处撒飞帖骂老郑,我还真不知道世上
原来还有“左右互搏术”这种高招,你自己想想你干得有多蠢?现在你又缠上老芦,莫
非你以为这会有助于修补你那自己抹得一塌糊涂的形象?
关於你诬赖我的那一通,帽子扣得很大,可惜却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你无非是
说我是个出卖了卖文阶级的变节工贼。敢问老马:你那工会在哪里?是否规定过类似
“石油输出国”组织那样的统一价格?再问老马:你把芦笛捧成什麽第一高手,还给我
规定了标准稿酬,请问得到那一级组织的立法通过?老芦什麽时候成了巴黎国家计量局
颁发的“标准尺”,能够决定全世界华人写手稿酬的最高水位?三问老马:退一万步说,
就算我真是决定水桶最高水位的那块最短的桶板,放弃稿酬是我的个人行为,我又未报
请国会立案,与你又有什麽相干?如果某劳释分子某日上老朋友的商店去购物,店主因
为朋友关系白送,是否全国人民就可以说:“连这样的人都可以白拿白吃,我又胡为乎
不可?”据此去哄抢全国的商店?四问老马:你话里话外透出来,你似乎跟这家报纸有
什麽私人过节,大概是卖文不成,或是太贱,指望著老芦这次真赃实证地闹一通,给你
出这口恶气,顺便把价格哄抬起来。你的苦衷我理解,不明白的是你为什麽要把人家樊
弓先生扯上,愣要赖我贱卖了他,莫非你的“确凿证据”表明他也准备和你一道向那家
报纸卖文?
为了一劳永逸地杜绝你的纠缠(我知道,那是我的痴心妄想,你从此“咬定青山不放
松”,要象咬死郑、王那样咬死我,我从此永无宁日,要陷在无穷无尽的麻雀战的硝烟
战火之中了),我在此宣布:我对《美中时报》放弃稿酬要求,是因为我交了那个编辑
作朋友,送给他的礼物。朋友有通财之谊,送礼完全属于个人行为,是本人的神圣权利,
与他人毫无相干,外人无从干涉。如果《美中时报》再盗窃他人文章,我一定站在道义
的立场上谴责,给于苦主道义上的声援和力所能及的经济援助。而且,本人与该报编辑
的这种私相授受,该报不得拿来作为与别的作者讨价还价的筹码。如果他们违反了这条
要求,欢迎受害者向我通报,我立即与该报交涉。这一条就算是我将文章免费赠送该报
的前提,如果他们违反了这个前提,我就要采取包括法律行动在内的一切手段讨回公道。
为此,我再次在此留下我的邮址:
[email protected]
此文和前文我都将寄给《美中时报》编辑备案。
2001年4月4日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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