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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的最高原则是什么?(六四责任分析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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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和平的最高原则是什么?(六四责任分析之四)
马悲鸣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标题:
和平的最高原则是什么?(六四责任分析之四)
(510 reads)
时间:
2009-3-17 周二, 下午9:52
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和 平 的 最 高 原 则 是 什 么 ?
何凭(马悲鸣)
【按】2006年回国见一牵扯六四的老朋友,嘱我不要再跟民运过不去了。我也当面答应,故两年多来,我基本没再写与六四有关的文章。如今六四二十周年将届,我本无意重操旧业,不料刚从网上看到王超华的挑战(附录于后)。现在「自由中国」和「独立评论」这些民运严控的论坛都已经永久封了我的网名,使我无法自辩,而我又实在懒得提笔;不得已,只好在六四二十周年到来之际,把旧文次第重贴以享后来者并回应王超华的挑战。
马悲鸣 再拜
200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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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天安门广场总指挥部提出的著名判断句式叫做:“和平的最高原则就是牺牲”。现在让我们来分析这个句式的语法。
首先什么叫和平?
列夫•托尔斯泰写了一本著名的小说叫做《战争与和平》。显然和平就是战争的反义词。克劳塞维茨写了一部《战争论》,可惜还没听说哪位名家写一部《和平论》,否则也用不着笔者在这里刮噪了。
战争属于暴力,而且是最上乘的暴力。所以如果把和平的定义约束得严格一些可以说和平是暴力的反义词。或者说和平就是非暴力,非暴力就是和平,同义反复。
和平与暴力属于人际关系。如果把人际关系划分出梯度来,那么老子说的“邻里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可以定义为起始点。不相往来了自然没有人际关系,也即零级关系。往下则“礼尚往来”是人际关系的下一个梯度。
然后…。
恕不详述,在下只将这梯度排列如下:公平交易,刻薄挖苦,恶语诋毁,老拳相向,条帚疙瘩加擀面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开枪,开炮,扔炸弹,放毒气,核打击。这差不多也到头了吧。
如果和平的原则意指在这个系列中做一个划分的话,可以有几种划法。常用的有“心平气和”:把和平的原则划在公平交易和刻薄挖苦之间。
“君子动口不动手”:把和平的原则划在恶语诋毁和老拳相向之间。西方法律允许示威者保持在这个原则上,如果动手则是袭警罪。
“动铁为凶”:把和平的原则划在条帚疙瘩加赶面杖和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之间,西方法律要求防暴警察扼守在这个原则否,否则是防卫过当。动冷兵器如菜刀,斧头,匕首,梭标,大刀的肯定是暴力无疑。
所有这些和平的原则都有一个技术标准问题。如果嫌烦,记不住的话,可以用事件结果来划分。上乘的我们可以说“和平的原则是不伤人”,下乘的我们可以说“和平的原则是不死人”。而牺牲这个词就是定义清楚的死人同义语;是动手,动铁,动枪的直接可能结果,无论如何也划分不到和平的范畴里去。牺牲只能说是和平原则的反义词。不信请查字典。如果硬派和平一个最高原则的话,那么“邻里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可以算做最高原则。
“和平的最高原则就是牺牲”这句话的语法就如“饥饿的最高标准就是吃饱了撑的”一样不通。这和奥威尔《一九八四年》里的那种“谎言即真理”,“强权即民主”,“专制就是自由”式的老大哥教导;大陆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还有那部神奇的把言论,集会,结社自由和四大坚持写在一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种“不通”中国人早就知道,叫做“又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中医讲“痛则不通,通则不痛”。中华民族的痛苦就多半来自这写进宪法里的“不通”。
中国病还得中医治。这不通的根源多半来自指导这部宪法写作的以马克思主义名义引进的辩证哲学。这哲学把对立和统一两个互不兼容的概念写进一个哲学命题里。在中国的大学里学过“马哲”的人大概不会忘记充斥在这种哲学教科书里“又是又不是,既在又不在”一类的术语。这哲学就好像一个计算机软件工程师宣称,他写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可以跑写得逻辑不通的程序软件,因此天下的软件它都能跑,所以这是最终最好的系统。请计算机专业的同学问一问你们的导师,这种系统可能写得出来?
“六四”甫过,一名公费生两眼闪着极度兴奋的光亮说:“我认为开枪是好事,开枪可以加快民主化进程。”说这种话的人没有人性。第一这人毫无恻隐之心,只要他自己不当枪靶子就绝不会去同情别人当枪靶子时的疼处。下回请这人自己当一回枪靶子,尝尝那枪子儿钻进肉里的滋味,然后问他疼不疼?再问他是不是好事?看他还说不说这种风凉话。第二这话不通,如果开枪可以加快民主化进程那么开炮呢?轰炸呢?扔原子弹呢?照他这个理,镇压民运的暴力手段每升高一级民主化进程就加快一步,那么我们民主化的工作倒好做多了,只要策动负责按核导弹电钮的那个人,把核弹头依次掷向民运积极分子密度最大的人群就可获得最快的立马见效的民主化进程了。这是典型的共产党式死要面子不认输,强词夺理的逻辑,而说这话的人却是民运积极分子。
请问天安门广场的总指挥:你们坐守在天安门广场是在争取和平呢?还是在争取牺牲?要和平的不能有牺牲,要牺牲的没有和平。如果你们要为了和平而牺牲的话…。有没有搞错?那就是应战书式的宣战了。这是适合写进“共和国卫士”悼词中的句式。而争民主,争自由,反贪污,反腐败本应是站在挑战者的位置上。
语法课通常是初中一,二年级的课程。据说提出这个句式的人是文科研究生。不知凭这般语法成绩是如何连中三元,通过高中,大学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当许多外国记者问广场上的学生:“你们到底要什么?”时,竟然没有人能口齿清楚地回答。这状况不由人不抚膺长叹:这么大一场挑战共产党权威的运动,它的领导者竟然是在用共产党的逻辑推理来发动的。
正是“和平的最高原则就是牺牲”这句逻辑混乱,漫无目标的口号使得不少闻之而热血贲张,不知深浅高低的学生和市民倒在了“平暴部队”推进的道路上。而这口号的提出者自己倒安全地溜之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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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华挑战书】
关于几篇涉及马悲鸣论点的旧文的说明
今天上传的〈我的“学生有错,政府有罪”的立场〉一文,是2001年应当时的《新闻自由导报》之邀而写作,目的是厘清当时颇为流行的若乾说法。具体的前因后果,在文章开头已有交待,这里不再重复。
这篇文章,和前些时候上传到这个博客里的〈野营的合法与非法〉、〈抗拒无形的黑名单〉,都包含了反驳马悲鸣或与之商榷的内容。前后十年时间里,我对他提出的命题进行了多次公开而严肃的分析辩驳,但他从来没有正面答复过。
去年在自由中国论坛,他不断将十几年前的旧文反复张贴,对我公开叫阵,却绝口不提我已经在这几篇文章中讨论过的他的若干关键性谬误。更重要的是,在网络上到处反复重贴以往的陈词滥调时,他也不断重复宣称要就王丹柴玲等学生占据天安门广场进行审判;要丁子霖教授向这些学生讨还儿子的血债,却又同时要追究丁子霖教授的什么责任;而且到处声张他的“中共万恶,六四独善”的荒谬逻辑。
马悲鸣那种惯于以偏概全,将八九民运中某些个别现象孤立出来危d推向极端,借以大肆攻击个别人的论辩方法,绝不是真正尊重史实的进路,完全谈不上致力于探讨了解历史,更谈不上为社会与人民的长远利益追求公平和正义。讨论八九民运和六四镇压这样纷繁复杂的历史事件,绝不能使用美国律师法庭辩护的那一套,只在挑对方的毛病(包括语病)上卖弄聪明。即使说要坚持对事不对人,对观点立场不对人,我们也必须承认,马悲鸣谈论八九民运和六四镇压的方式,只会混淆是非,把水搅浑。
这些旧文章收集在这里,至少有立此存照之用。
2008 --12 --03
发贴者王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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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新闻自由导报》】
读《和平的最高原则是什么》有感
•夏小雨•
贵报七月二十六日刊登的「和平的最高原则是什么?」一文对“和平的最高原则就是牺牲”这句话大动干戈,实属蛇足之举,该文糊里糊涂弄错了词意,又混乱了逻辑。
和平在这里显然是指手段,而非追求的目标,用和平的,非暴力的手段去对抗暴力,最高的代价是牺牲自己,这是原意。却被该文曲解为以牺牲的方式去追求和平,真是牛头不对马嘴,据称是查字典得来的,不知是哪本误人子弟的字典,真该焚烧了不可。
该文花了三份之二的篇幅从老子扯到中医,从中医扯到核导弹电钮,精髓却在最后:“正是‘和平的最高原则就是牺牲’这句逻辑混乱,漫无目标的口号使得不少闻之而热血贲张,不知深浅高低的学生和市民倒在了‘平暴部队’推进的道路上。”三言两语把六四屠杀的责任轻轻地搬到了说过这句话的学生身上。该文忘了论证为何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可以扇动邓小平把坦克开到大街上,又让成千上万的学生,市民如痴如醉地往坦克履带下钻,往枪林弹雨中跑。该文也留给读者一个疑问:既然如此容易运动群众,该文作者当年为何不站出来用一句“和平的最高原则不是牺牲”或别的什么话把那些“不知深浅高低的学生和市民”和那些目不识丁的士兵,警察规劝回家,安安静静地享受“和平”?岂不是到手的世纪大功臣不当?
专制主义就是暴力,用暴力来对付反对者是它的本性,既然如此还要不要去反对它,要不要用非暴力的手段去抗争,去结束它的统治呢?“和平的最高原则就是牺牲”这句话告诉人们:如果要的话,就要准备牺牲,包括生命。如果你不愿意作出牺牲,那就另择别途:或以武力反抗,或当牺牲来临时急流勇退,或旁观,或与暴君同流合污。古今中外历史上有许多人之所以选择以非暴力的方式和暴君斗争,并愿意为此牺牲,是因为他们坚信专制主义的暴力是不会长久的,是可以战胜的,枪炮最终会屈服于道义。是对自由,幸福的追求使他们前赴后继,而非因为知晓了用非暴力方式反抗暴力必然会有牺牲这个浅显的道理才“热血贲张”起来的。甘地领导印度人民以非暴力方式与英国殖民主义者抗争,有无数人为此牺牲在暴力之下,难倒要谴责甘地和他的非暴力原则葬送了这些人的生命吗?
曾几何时,在海外挖苦,讽刺参加过八九民运的学运领袖成了一种时髦。指责他(她)们政治幼稚,生活腐化,运动期间头脑发热,不负责任,又临阵逃脱的声浪此起彼伏。然而象该文公开质问他(她)们是如何考上中学,大学或研究生院的,还属首创。但愿不会提醒中共去查查流亡民运人士的学历,在开除党籍,撤销公职的同时,顺便再剥夺他(她)们的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吊销中学,大学,研究生院的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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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读往来•华夏文摘•cm9706d】
用错加减法及其它?
--也谈和平的最高原则
看完何凭先生的《和平的最高原则是什么》(华夏文摘,增刊123期),感觉犹有未尽之处,忍不住也谈两句。
和平与暴力,如何兄所说,属于人际关系;属于人际关系就不能不谈到关系的双方;既是双方,对此关系的态度也就不必也不太可能一致。
也学何兄,双方的态度大致可以如下分级:
一方:爱,平等,忍受,动口,动手,动刀,动枪,…到核打击
对另一方:爱,平等,忍受,动口,动手,动刀,动枪,…到核打击
如此看来,最高形式的和平应该是以爱对爱,而最高形式的暴力则是核打击对核打击。我们采用的计算方式,说是加法该不错罢。
很不幸,我们的文科硕士生在这儿恐怕用了减法,他的最高形式的和平变成了,写出来很可怕,以爱对核打击?!
不过,他忘记了,减法也可以倒过来做,写出来反而象最高形式的暴力:以核打击对爱!
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没有前面讲的那么多自由度。在动枪是政府的特权,人民动口就已可能犯法的社会,老百姓能做的,最多也就是动口而已,更多的是不得已而忍受。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在“六•四”八年之后,和平的最高原则是牺牲,仿佛成了现实。
但是,以忍受对政治的高压,这样的和平能够和多久?这样的和平的将来,是以爱对爱的最高和平,还是以暴对暴的最高暴力?
前者,我不奢望!后者,我不希望!
我们所有的,难道真是只有希望!
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马悲鸣于2009-3-19 周四, 上午3:57修改,总共修改了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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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半通不通的话作高深状是平庸者伪装天才的有效手法。李大师忽悠大法弟子、若迷忽悠若迷迷都好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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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 (0 Byte) 2009-3-18 周三, 下午12:56
(79 reads)
这句话,我就不懂。凡是说的话令人不懂,话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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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ang
- (312 Byte) 2009-3-18 周三, 上午4:51
(108 reads)
新聞自由導報署名的作者「夏小雨」是一大法學員﹐而早有其他網友在北美用此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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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著樂
- (173 Byte) 2009-3-18 周三, 上午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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