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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两名十一期间在天安门前制造事端者被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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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两名十一期间在天安门前制造事端者被审查起诉   
所跟贴 by 中华网: 京华时报 王阳 -- Anonymous - (0 Byte) 2003-11-13 周四, 上午3:52 (10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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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网友留言 (111 reads)      时间: 2003-11-13 周四, 上午3:5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125838来自 null 的网友 于 2003-11-13 00:39:27.0发表评论 IP: 218.62.73.31



古有小白菜和杨乃武,今有两名在天安门前制造事端者。大有进步。





1125829来自 null 的网友 于 2003-11-13 00:29:13.0发表评论 IP: 61.143.238.228



如果是你到处投诉无门,而又知道可以在天安门造成影响,你连这线希望都不去做,那你真正是奴才的命了!





1125806来自 dms 的网友 于 2003-11-13 00:09:01.0发表评论 IP: 61.166.169.131



一声长叹! 为谁?





1125794来自 null 的网友 于 2003-11-12 23:49:24.0发表评论 IP: 218.62.73.31



吃人的社会。我不明白,我大学毕业8年了,没得过一张选票添表,也没选举一个政党,他凭什么骑在我头上管这打那,他有什么合法性,他代表谁啊?





1125792来自 Hi 的网友 于 2003-11-12 23:48:07.0发表评论 IP: 219.128.132.225



生事犯法应该处理,但引起生事犯法的责任者也要处理!





1125775来自 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 的网友 于 2003-11-12 23:33:25.0发表评论 IP: 218.62.73.31



晚清政府最反动买国的慈禧太后尚能为小白菜和杨乃武伸冤,撤职地方和中央上百个大员。一个小老百姓的官司能打到最高统治者那去,而且是在内忧外患,中国历史上国力最弱,最危急的时代。而今天我们是在“盛世享太平”......——不敢多说,被删了个贴,我的劳动果实啊!





1125768来自 null 的网友 于 2003-11-12 23:27:14.0发表评论 IP: 221.205.97.208



这个称为辽的网民我想如果你家的房子被强拆了,补偿的钱连在原来的地方买一套普通房子也不够,上访又不行,你还会说这样的话吗?如果你有孙志刚式的遭遇,你还会说这样的话吗?你个。。。





1125635来自 民为重 的网友 于 2003-11-12 22:10:47.0发表评论 IP: 218.88.95.5



政府应该好好地反思自己的过失才是,这样做实在让人心寒!!!!





1125596来自 11 的网友 于 2003-11-12 21:58:16.0发表评论 IP: 202.102.142.41



可以说一下闹事的原因吗?!共产党真想失去人心吗?!





1125406来自 3333 的网友 于 2003-11-12 20:42:31.0发表评论 IP: 61.130.197.43



两位选择在北京自杀想以此引起共产党的关心重视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1125327来自 7654321 的网友 于 2003-11-12 20:17:39.0发表评论 IP: 218.26.53.182



最无耻的审判,最卑鄙的审判,最没人性的审判,最有中国特色的审判。





1125325来自 7654321 的网友 于 2003-11-12 20:17:34.0发表评论 IP: 218.26.53.182



最无耻的审判,最卑鄙的审判,最没人性的审判,最有中国特色的审判。





1125288来自 子木 的网友 于 2003-11-12 20:13:01.0发表评论 IP: 218.2.151.130



如果是蓄意闹事,那我就无话可说;否则,就应该为他们叫屈了。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宗旨的共产党,是不是能为自己的衣食父母多做些实事,而不是仅仅把“三个代表”挂在嘴上。





1125135来自 wawawa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9:12:31.0发表评论 IP: 218.76.238.133



哇。厉害,无语。无观点,在我的心中已经没有黑白。





1125098来自 null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8:59:34.0发表评论 IP: 61.130.45.61



他们死都不怕还怕你们起诉?这是什么世道,不去找根源却来压制行为,这样的社会快走到尽头了!真不知那些起诉人怎么能读得出那份起诉书!





1125058来自 青年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8:40:28.0发表评论 IP: 218.4.53.198



那些爱国愤青就是某些组织的奴隶。不关心民众的,不爱民众。天天喊爱国不过是精神自慰。今天要消灭日本,明天打败美国。后天要武力征服台湾。当年的日本军国主义、德国的纳粹何尝不是如此,民族主义比我们更疯狂。不都把国家毁了吗?愤青们却对贪官没有一点反应对民众的疾苦没有一点反应。任何事物再强大,如果结构不合理,早晚会垮台的,看看历史上的一次又一次的颠覆吧!美国的社会确实是我们`的榜样。谁都知道颠覆对社会、国家、个人都是毁灭性的。每次革命都是对国家背叛?还是统治者的极端反动?只要这个社会极端的不合理,就会有颠覆可能性。历史上谁逃脱了吗?





1124965来自 evang82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8:04:18.0发表评论 IP: 218.6.247.228



对于那些伪装弱势群体,为满足不合理要求,借机上访闹事,敲诈政府,藐视法律,屡劝屡访,愈演愈烈的人,不能再姑息!应当依法惩治。不能把这些人的不正当要求等同于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样闹下去,国家还是国家吗?国家是什么?国家本身就是强制力!哪个国家能允许这种闹法?太过分了! ======================================== B4你。你不关心百姓生活,真是共产党的楷模啊!中共的脊梁





1124940来自 龙翔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7:51:18.0发表评论 IP: 218.13.160.198



现在大家明白为什么那些国家一级的精英到外国发展了吧!!!!!!!!我想,还是早点离开这个不人道的国家为好.虽然我不是精英但走为上着.





1124809来自 云上飞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6:49:59.0发表评论 IP: 61.53.238.121



如果不是政府解决不了民众生计问题,我想他们除非是脑子有问题才去天安门闹事!!!!!!!!!!!!!!!!!!!!!!!!!!!!!!





1124687来自 939838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5:52:49.0发表评论 IP: 218.3.204.2



政府为什么不好好约束一下自己的行为.....难道老百姓连死的权利都没有了嘛?.....太离谱了吧.....你们还是人民的政府嘛?......我只有二个字"妈的"!





1124676来自 痛打落水狗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5:46:58.0发表评论 IP: 218.10.221.99



1124626‘辽’:你穿没穿马夹都无所谓,看来你不是什么狗官,最大的可能只是狗官的一条小狗崽子!你活得好可悲哟!





1124626来自 辽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5:16:21.0发表评论 IP: 218.24.14.204



对于那些伪装弱势群体,为满足不合理要求,借机上访闹事,敲诈政府,藐视法律,屡劝屡访,愈演愈烈的人,不能再姑息!应当依法惩治。不能把这些人的不正当要求等同于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样闹下去,国家还是国家吗?国家是什么?国家本身就是强制力!哪个国家能允许这种闹法?太过分了!





1124568来自 冤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4:31:16.0发表评论 IP: 205.230.132.253



中国的各级政府,要立法指定自杀的地方,这样就没人到北京去自杀了。———多么荒唐的起诉!!!





1124498来自 宜昌人民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4:00:30.0发表评论 IP: 219.139.43.99



同意大多数网友的意见!希望当权者能多体谅贫苦百姓的疾苦!





1124495来自 why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3:58:49.0发表评论 IP: 202.67.238.250



关于防范自杀,自焚犯罪的建议 目前一小摄犯罪分子采取种种措施对抗无产阶段专政,尤于在公众地方自杀,自焚情况居多,不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必将为国家颜面抹黑。 1.出台相关的《自杀法》约束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杀行为,禁止在公众场所跳水(体育馆除外),不可以车载汽油(相关部门要加紧研制不使用汽油的交通工具)和爆竹。 2.公众场所要在醒目的地方有“禁止自杀,违者必究”的标语 3.发动群众积极检举预谋自杀的坏人,用各种宣传方式将自杀这种丑恶现象彻底消灭,如在电视台黄金时间连续广告,用“想死就死远点,不要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大好心情”等观点来帮助教育有自杀倾向的人





1124476来自 只想说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3:53:30.0发表评论 IP: 218.10.221.99



一、对这两个人的同情,二、对那些执法者的蔑视和对中国社会的悲哀。





1124451来自 官逼民反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3:43:02.0发表评论 IP: 218.85.0.206



中国那条法律,不准老百姓在天安门前跳河的,有人围观有人不围观那完全是别人的事。有什么理由说他有罪?一群sb。狗官。人民一定会报复的。那些压迫人民的狗官会更得意。哈看你告!让你死。国将不国。官逼民反啊





1124414来自 ru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3:29:42.0发表评论 IP: 218.11.160.94



既可怜又无奈的老百姓,在统治者看来他们比刘涌还可恨,他们应该偷偷死在自己家里,那样不会给官府抹黑.





1124390来自 ctmgcd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3:17:48.0发表评论 IP: 218.106.181.84



可悲!可恨啊!没有人性的制度





1124389来自 ctmgcd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3:17:33.0发表评论 IP: 218.106.181.85



可悲!可恨啊!





1124368来自 一名学生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3:06:56.0发表评论 IP: 219.145.90.146



我们学校前年刚升为大专,学校什么都 没有变,学费由原来的2500元变成现在的5500元,现在的好多学生,没有办法吧学费交其,学校就不让学生考试,学校的校长说:“要么交学费,如果交不起学费,就回家不让上课“,现在好多 学生都 在为学费发愁,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的学校是《陕西国防职业技术学院》我们学校在没有任何上级政府的同意下吧学院的名子改为《陕西国防学院》使很多的学生都以为这个学校于国防有关,纷纷来报这个学校。





1124349来自 123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2:59:22.0发表评论 IP: 211.66.128.39



在金水河跳河就要制造事端 在其他河里跳水就不叫制造事端 简直是强词夺理





1124321来自 null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2:46:48.0发表评论 IP: 211.96.97.66



向两位人民英雄致敬!!!





1124257来自 英雄泪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2:12:33.0发表评论 IP: 218.75.16.99



这就是中国的法律啊!这就是资产阶级,官僚资本家对无产阶级的专政啊





1124239来自 qq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1:57:11.0发表评论 IP: 218.18.22.111



只有没人性的记者们才这样说.....呸.......





1124224来自 www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1:46:17.0发表评论 IP: 210.21.224.161



GXD简直瞎扯蛋!





1124215来自 mn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1:41:03.0发表评论 IP: 211.95.50.201



雪上加霜! 古时候,百姓尚可拦轿喊冤,所谓进步中人权呢?





1124214来自 mn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1:40:57.0发表评论 IP: 211.95.50.201



雪上加霜! 古时候,百姓尚可拦轿喊冤,所谓进步中人权呢





1124195来自 中国人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1:30:54.0发表评论 IP: 218.13.64.23



政府也应该好好反省反省了!!!!个人只是其中的代表而已!社会矛盾会越来越厉害的。





1124173来自 null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1:21:04.0发表评论 IP: 211.162.139.129



他们有病吗?如果能及时给他们更多的关怀,你会那样吗?





1124154来自 jeo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1:12:24.0发表评论 IP: 61.177.16.96



应该是疏而不是堵。都能安居乐业,没有必要跑去闹事啊。





1124069来自 yyy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0:33:00.0发表评论 IP: 218.14.187.139



对两名被起诉者表示同情。





1124065来自 表示同情 的网友 于 2003-11-12 10:32:02.0发表评论 IP: 162.105.161.218



靠压迫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他不自焚焚别人时更可怕,政府应该解决一些问题了。





1123997来自 哎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9:54:45.0发表评论 IP: 202.102.142.59



老百姓真无奈!!!!!世界上有谁愿意自杀,自焚,跳河!哎哎哎------





1123955来自 null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9:39:53.0发表评论 IP: 220.160.140.129



楼下的那位网友看问题太过天真,治理国家和管理家庭是不一样的,应该用强制的手段,否则国将不国





1123935来自 444444444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9:23:34.0发表评论 IP: 211.93.130.129



官逼民反!





1123927来自 xxx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9:20:43.0发表评论 IP: 61.155.194.129



大家起来的时候到了。





1123911来自 null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9:15:27.0发表评论 IP: 61.144.183.70



人民也是走投无路才走到这一步的呀,中国在每年经济增长7%的同是否还应多思考一些什么问题呢,还是为了制造表面的歌舞升平,繁荣娼盛而莫视民怨呢,





1123901来自 过客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9:11:27.0发表评论 IP: 218.18.22.111



他们的行为是过激进些,但是他们也是被悲,无奈的自残方式来引起人门的同情罢了





1123870来自 awai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9:02:56.0发表评论 IP: 220.168.36.31



看到了没有?反抗只有死路一条





1123863来自 aaa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9:00:26.0发表评论 IP: 211.157.248.34



应该给与他们关怀,而不是审判他们,这样做,只能让他们更加恨这个国家的政府,没任何好处。 应该给与他们关怀,而不是审判他们,这样做,只能让他们更加恨这个国家的政府,没任何好处。 应该给与他们关怀,而不是审判他们,这样做,只能让他们更加恨这个国家的政府,没任何好处。





1123853来自 null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8:52:21.0发表评论 IP: 61.154.49.170



看来我们与严肃执法又走远了。两人只是为了申冤采取了一定过激的手法,怎么叫犯罪?有用爆竹来实施爆炸罪的吗?要这样身上放打火机也能犯此罪了。确实天安门近来自焚、跳河等多了一些,但这多由一些地方政府的坑民行为所致。什么"三个代表"?别整天念经,多为民办些好事实事吧,对此二人不能定罪,而应该多追究一些地方政府的坑民之过。





1123851来自 flypig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8:52:05.0发表评论 IP: 218.79.120.109



政府里全是腐败分子,官官相护啊!





1123833来自 null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8:40:55.0发表评论 IP: 61.175.195.219



中国社会总算能一分为二看问题公正对待事非了





1123830来自 母爱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8:40:36.0发表评论 IP: 218.76.191.180



“人民政府”请给人民说话的机会和地方,让受屈者能够申冤。





1123824来自 老百姓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8:36:41.0发表评论 IP: 61.232.23.65



如果政府能够多给人民一些关爱的话,也许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制造事端者了。(我讲的是心里话,可能与上述两者有着相同心理的老百姓不止一两个呢。)





1123823来自 null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8:36:33.0发表评论 IP: 61.175.195.161



中国社会总算能公正处事了!!!!





1123812来自 a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8:31:32.0发表评论 IP: 218.244.255.231



弱势群体





1123804来自 英勇无比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8:26:54.0发表评论 IP: 218.10.221.99



这些法律的执行者真能耐!历害!啊呀!真乃英雄也!鼓励你们在百姓面前使尽所有之能势威风到天上去!加油干吧,能升官还能涨工资啊!





1123800来自 darkjudge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8:24:40.0发表评论 IP: 218.108.41.120



天下乌鸦一般黑



1123794来自 zz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8:20:17.0发表评论 IP: 218.88.233.198



支持两人。





1123790来自 fgg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8:18:25.0发表评论 IP: 218.64.72.198



可恼,中国何药可求





1123789来自 fgg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8:18:16.0发表评论 IP: 218.64.72.198



可恼,中国何药可求





1123778来自 云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8:10:27.0发表评论 IP: 61.55.132.37



逼他们采用另种方式?





1123775来自 燃放感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8:09:22.0发表评论 IP: 218.13.30.194



应该同情,可以理解水之过?





1123773来自 aaa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8:02:50.0发表评论 IP: 218.62.75.62



民有怨,总不能不让民发泄,防民之口……





1123768来自 一落千丈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7:45:38.0发表评论 IP: 218.67.78.34



他们是被政府所逼上梁山的应同情,一个被野蛮折迁,一个儿子被害,只能说明地方政府没有人性,社会没有人权,没有法规。这又只能被外国人说“三个代表”的笑话了





1123760来自 iuyhyh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7:39:42.0发表评论 IP: 202.107.206.126



恐怖集团就是这样打压成钢的





1123745来自 iuyhyh 的网友 于 2003-11-12 07:06:05.0发表评论 IP: 61.150.127.190



应该给与他们关怀,而不是审判他们,这样做,只能让他们更加恨这个国家的政府,没任何好处。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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