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虽然早就知道两者的区别了,还特别在《我们的民主和他们的民主》系列中讲到民主和自由其实是互相冲突的,但要真正明确清晰地理解两者之间的复杂关系,还是最近的事。最近卧病在床,看了点美国立国时的历史,与民国建国比较,我发现美国国父们立志建立的是自由(liberty,拜托和合勿要搞笑,硬说liberty是解放而不是自由的意思,你难道从未听过“I take the liberty to do something“的客套话?)的国家而不是民主的国家,他们对自由无限向往,但对民主无限恐惧,之所以要建立共和国乃是出于无奈,他们对共和国能否成功非常怀疑,宪法的写作主要是为了保证个人的liberty不被政府侵犯,因此,西方的民主确实是手段,目的是限制权力(power)那个”必需的恶”而保障个人自由。可笑的是后来人没看到这点,把手段和形式看成了追求目标,甚至把投票当成了最关键的一条,其实自由才是追求目标,而且,是自由,不是民主构成了社会的生机与繁荣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