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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两阶段八九学潮与武力平叛的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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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两阶段八九学潮与武力平叛的法理依据   
所跟贴 两阶段八九学潮与武力平叛的法理依据 -- 马悲鸣 - (1748 Byte) 2008-6-04 周三, 上午8:02 (467 reads)
常委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6/01/10
文章: 2007

经验值: 36271


文章标题: 请您着重谈谈一定要开枪的法理关系 (117 reads)      时间: 2008-6-04 周三, 上午9:58

作者:常委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共产党不需要使用开枪的手段完全可以达到武力收回失地的目的,四五天安门早演示过了,那时还是些民兵就能做到,这次可是正规军。

收回失地的方法那是太多了,在清场前,为减少阻力,可关闭学校,动用各级政府进行父母规劝,断学生物资供应来源。

即使有杀头的罪,那也是组织者,不是烧军车的阻街者。烧车是所有骚乱中最常见的,不是开枪理由

天安门最后清场也没有开枪就办到了,你可以说是前面开枪威慑的结果。可是有组织的有训练的青壮年组成的军人难道真的对市民散兵游勇式的围堵束手无策?

学生和政府的关系是你死我活的关系?非要开枪?

学生在武力推翻政府?用武器弹药武装起来了?政府必须开枪解除学生武装?

作者:常委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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