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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了两三日,这里完成狼主交给的Homewor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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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人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7096
经验值: 9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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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冷却了两三日,这里完成狼主交给的Homework. (1220 reads) 时间: 2008-2-12 周二, 下午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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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越南人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为了维护法庭规则的严肃性,我以为原规则的修改范围越小越好。
我建议修改的内容是将小额法庭的 仲裁范围适当扩大,即:
将:
(一)网友对不足1000字的主帖被删有意见者,可向法官申请仲裁。
改为:
(一)网友对不足1000字的主帖被删有意见;或受单方面违反坛规
事件所害,版主未对应时可向法官申请仲裁。
------------------附说明------------
“单方面违反坛规事件”定义:
甲方违反坛规导致乙方成为受害者,
且乙方未以同等方式直接反击甲方。
对于这样的单纯事件,若乙方向版主申诉,
版主不予处理时,乙方可向法官申请仲裁。
原庭规只对“行政过当行为”有效,
而不对应“行政不作为”现象,个人认为作为
一个规则有漏洞,修补一下为好。
作者:越南人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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