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民主无法完全实现"被统治者同意"的理念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民主无法完全实现"被统治者同意"的理念   
所跟贴 民主选举=全民授权 -- dawang - (873 Byte) 2007-11-09 周五, 上午12:02 (187 reads)
和合
[个人文集]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经验值: 31018


文章标题: 你根本就缺乏对法律的基本理解 (179 reads)      时间: 2007-11-09 周五, 上午3:25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选举中的多数和少数,当然并不表示代表知识多少的方。
但是,在落后国家,先进的知识分子,往往是处于少数一方。
也就是说,选举根本无法保证先进的人,进入决策层。

第二,"正确的是:[选举方是人民授权]。因为,选举的反面,
乃是不选举。如果选举 不是人民授权,遂成了:[不选举是人
民授权]。这怎能成立? "

这种说法更是缺乏逻辑。
请问,选举到底是哪个人民授权了?
不用多数决的方法难道就不能授权了?
你认为,除了多数决,就根本没有授权,那才是根本说明你缺乏思考。
授权从根本意义上来说,根本就和多数决没有任何关系。
授权本身,就意味着"我委托"。
如果我根本就不同意你,那还叫什么委托,授权?

第三。正确的是:[凡去投票,就表示他接受胜负]。
那更是对法理的歪曲。你随便组织一个投票,就能够产生总统吗?
显然你根本没有理解,选举只是宪法法律规定的一个过程。
由这个过程产生的人,才是由宪法授权。
而不是因为选举,就能够授权。

谁说败了的人就等于接受失败了?你去看看美国历史上
的选举。败了的人,很多根本就不服输。根本就不认为自己失败。
甚至有人要为此分裂。
所以说,凡去投票的人,就等于接受胜负,根本就不符合事实。
接受不接受胜负,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
但是,在法制之下,不管你接受不接受,
宪法都授予选举产生出来的人,以总统的权力。
所以,根本授权的,是宪法。
而不是参加选举的人。

最后,说选举等于全民授权,没有任何法律根据。
你根本就缺乏对法律的理解。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和合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5575 seconds ] :: [ 28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