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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昭若昏vs斑竹15公告(九)双方需要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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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昭昭若昏vs斑竹15公告(九)双方需要回答的问题
所跟贴
昭昭若昏vs斑竹15公告(九)双方需要回答的问题
--
消极
- (1388 Byte) 2007-10-23 周二, 上午4:09
(4594 reads)
斑竹15
[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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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回答胖陪审员的问题:
(2321 reads)
时间:
2007-10-23 周二, 上午8:04
作者:
Anonymous
在
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不知被告对于严打的认识可不可作为法理依据解释”。
被告认为,在严打这个用词上作文章没有意义。因为其一,严打最早出于被告想改变现存状况,治理论坛的动机。被告的主旨并不是想通过严打封掉什么人,而首先是一种震喝,希望提醒众人检点用语。
其二,论坛的规则在于保证论坛正常交流,不成为语言暴力的战场。而一旦论坛成为宣泄情绪和仇恨的地方,维护论坛规则就显得比规则本身更为突出。再者,如同庭外网友所说:戒严、防御预警颜色升级,都可以解释为严打,只是用词的选择不同。
还有一点,论坛不是国家政体,不可能像一个国家那样有全套的法律。就是在法制健全的西方国家,法律也有一个逐步修改完善的过程。
要一个斑竹在执法后提出法理依据,我认为类似玩笑。被告是在遵循坛规的基础上,以把握论坛秩序为主旨对一些情况做出处理。这个我理解为论坛给于执法者的解释权。
作者:
Anonymous
在
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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