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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昭若昏vs斑竹15公告(七)虚拟法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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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昭昭若昏vs斑竹15公告(七)虚拟法庭开庭
所跟贴
昭昭若昏vs斑竹15公告(七)虚拟法庭开庭
--
消极
- (248 Byte) 2007-10-21 周日, 上午6:04
(4110 reads)
昭昭若昏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5/03/30
文章: 5677
经验值: 2610
标题:
被告的目的就是要搞垮海纳百川这个网站(庭辩之三)
(2195 reads)
时间:
2007-10-21 周日, 下午3:08
作者:
昭昭若昏
在
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尊敬的虚拟法庭大法官先生和尊敬的陪审团诸位:
在阅读了本人前两篇不成样子的庭辩之后,我们对于被告的行为不符合《论坛规则》应该是比较清楚了,那就是被告对于本人的封杀既不是根据已有的法理,也不是根据具体的奉命条款,而是按照自己政治观点的好恶来判断是非的。
那么,被告为什么要这样不是十分明智地表现呢?本人认为被告的并不是一时糊涂,办了一件错误的事情,而是要赶走被告不喜欢的网友,把这里办成和新海川一样的论坛,搞成一言堂,只许民主点灯,不许网友说话。谁和被告意见和观点对抗,谁就是将要封名的对象。总之,被告的目的就是要搞垮这个百家争鸣的地方。这样指控被告,并不是简单的猜测,而是基于分析得出的结论。
从本人庭辩之三不难看出,我的帖子皆没有违犯坛规,更谈不上什么“连上了三个必删贴”,所以,根本就应该被封杀多日。被告将本人没有违反坛规的跟贴作为必删贴来处理,实在是莫须有的再版。
这么看来,不能排除被告完全是有意罗列本人的罪名进而封杀本网的可能。
但是,这并不是说被告是完全无根据地封杀本人的网名,在10月3日,被告曾发出过一个所谓严打的帖子。具体内容如下:
“斑竹15 标题:严打一个月 - 2007-10-3 11:50 (213 reads)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太监、下贱货、白痴、奴才、
狗腿子、意淫过瘾”等词汇对网人进行人身攻击。违反者
立斩不赦,以正坛风。”
云云。先不要说他/她的严打是自己私人的规定而缺乏有力的法理条文,与《论坛规则》有冲突,而且被告的严打还是看人下菜的。比如说,对于芦笛的谩骂文章就不闻不问。
芦笛《在给前情郎胡安宁的绝情书》 - 2007-10-8 04:30 (143 reads) 里面就有这样的就有胡某某是“搅S不止,狂泻不止的破PP,真是白痴”这样的语言。
但是,被告却视而不见,既没有警告芦笛,也没有删掉芦笛的帖子,更没有将芦笛的网名封杀7天。被告的“严打“可真是很有眼色啊,董事就应该不受坛规的约束吗?
事实上,和芦笛网友的语句来说相比,本人的语句是非常文雅的一种讽刺,而讽刺有是文学中常用的一种写作手段,很难谈得上什么违反论坛规则之类的指控。
看到这里,尊敬的陪审员先生和女士们一定会佩服被告可能是个富有创造性的人物,他/她不但知道谁的网名该封,谁的网名不该封,好像也知道在成千上万的中文里哪些字词能说,那些字词属于不能说似的。
其实不然,很遗憾,本人特意调查了一下,发现被告的那些所谓的严打规矩,甚至用词都不是被告的创造,而是照葫芦画瓢,从其他网站抄袭来的。
我们都知道新老海川的故事,新海川无端扣押服务器的故事本网就不再重复了,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访问沉船馆,那里有一些具体的描述。
新海川是个非常专制的网站,那里只许斑竹放火,不许网友点灯,捎有不慎,即被封杀,甚至枪毙ip。因此,在那里活动的网友全是政治近亲的繁衍。那里的《矛盾江湖》就有一位新斑竹,名叫“胡标”,胡标也是打着以正坛风的幌子,胡乱标新立异,创造了一套崭新的规矩来治理网友的主儿。在这里不妨引用几段让大家开开眼界。
新海川的胡标说:“狼子野心、缩头乌龟、驼鸟、意淫、
梅毒、太监、婊子、阳萎、在必删之列。”
被告有样学样,也立下了新规矩,说:“太监、下贱货、
白痴、奴才、狗腿子、意淫过瘾”等词汇??立斩不赦,
以正坛风。”
请陪审团对比被告的所谓严打内容和新海川的斑竹胡标的标新立异的新坛规有本质的区别吗?
结论是很容易得出的,被告和胡标在本质上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他们只知道那些话是骂人的,却不知道安歇词汇是客观事实的描述,有一些是贬义词,有一些还是中性词,如果能在文章里使用的恰到好处,能使文章变得生动自然。
胡标在新海川所订立的新坛规,被告竟然原样不动的全盘搬到了海纳百川来使用,这不是很奇怪吗?
本网怀疑,被告将在这里玩耍的网友们封的封,删的删,令人人自危,落荒而逃,是不是老狼的董事会准备放弃海纳百川的基本精神,准备与新海川重新合并,再言旧欢?好像这也不符合逻辑,难以成立。
唯一能让网友们接受的就是,被告是不是新海川派来的奸细?慢慢地将海纳百川改造为新海川第二?因为,只要被告持续使用新海川的新坛规,网友们就会认为海纳百川的董事会已经背弃了他们自己所设定的容忍百家观点交汇碰撞的网站基本精神。
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被告一定要将新海川的新坛规原封不动地照搬到这里首先在本网头上动刀呢?不但在本网头上下刀子,而且还无缘无故地封杀了大量的网友,特别是对于沙人网友的封杀,理由无他,竟然是因为他说了句“不来这里玩了”!这样先例,就是就是在新海川的胡标,也没有残酷地玩到如此地步。
不但如此,依照被告的文字水平,不要说和随便网友,马悲鸣网友和芦笛网友有着云泥之别,就是和虚怀若谷网友以及X-ray网友的文章也不可同日而语,就这样的水平还要命令马悲鸣网友将文章修改了再来玩。这不是在驱赶资源加速流失是什么?
不仅如此,被告同还删去了大量的不伤大雅的跟贴,其实多是一些讽刺挖苦的跟贴。而这些跟贴的网友应该比本网站的主要写手们更重要,更值得斑竹去呵护和鼓励。来这里跟贴的网友并不是不能写出来好的长篇大论,而是忙于生计没有时间,并不是没有能力。本人就是属于喜欢跟贴而不太喜欢写贴的网友之一。像本网这样的网友很多,应该是海纳百川的最宝贵的财富。即使在跟贴中采用了一些讽刺式样的手段,那也是该网友的一个特点,被告不但不知道保护类似本人这样的小网友,反而肆无忌惮的删贴,封杀,警告,使尽了斑竹的淫威,虽然被告一人感到了享受封杀网友的快乐,但是却苦了众多的一般小网友们。
听听我们这些小网友的呼声,哪一个不是在表达不满和抗议?甚至连邢国鑫这样的半装疯卖傻的老实人都禁不住发出了怨言,何况那些喜欢观点碰撞出来火花的多数网友呢?
被告的恶劣行为,已经造成了极其坏的影响,使海纳百川网站的访问量急剧下降,如果再由被告这样任意疯狂下去,海纳百川网站的网友一哄而散,就是只剩下被告一人也不奇怪。这样被告岂不是成了典型的孤家寡人了吗?赶跑了网友于海纳百川网站又有哪些好处呢?就是芦笛网友配合被告支撑网站,能日产万节亿万节,没有那些喽罗们来叫好,对芦笛网友又有什么刺激呢?那又怎么能继续名叫海纳百川呢?真到了那个时候,本网旧建议海纳百川改名为“害怕百川”“海堵百川”“封杀百川”等等丑陋的名头算了。
现实的情况是,在被告的残酷打压下,海纳百川正非常严肃地,正而八经地步步迈向沦落的陷阱,读者日益减少。这难道就是被告封杀本网所要达到的目的吗?事实是,这正是新海川要达到的目的。将海纳百川挤垮,挤不垮就想办法使其堕落,总之是无论黄猫红猫,只要能弄垮海纳百川就是好猫。如果是这样,本人就要追究被告到底和新海川《矛盾江湖》的胡标斑竹是什么关系?请被告告诉陪审团,是不是被告有一个搞垮海纳百川,或者诱使海纳百川堕落的计划?
话说到了这里,本网在这里郑重请求法官命令被告不要撒谎,实话实说,将自己和新海川斑竹胡标的关系予以说明,是不是被告在暗地里和新海川勾结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只有被告实话实说了。本网以小人之心来度君子之腹的忧虑才能解除(本网在此是强忍笑容,非常严肃地向法官提出请求的)。
如果本网的推测能够成立的话,希望被告勇敢地承担责任。
作者:
昭昭若昏
在
虚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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