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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芦老,请您先参阅《海纳百川虚拟法庭规则》三条(四)款,再反省反省,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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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芦老,请您先参阅《海纳百川虚拟法庭规则》三条(四)款,再反省反省,哈哈.   
葡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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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018

经验值: 31560


文章标题: 芦老,请您先参阅《海纳百川虚拟法庭规则》三条(四)款,再反省反省,哈哈. (979 reads)      时间: 2007-10-18 周四, 下午5:59

作者:葡萄皮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附录
海纳百川虚拟法庭规则

三、法官组织陪审团

(二)产生陪审团的办法:在法官决定成立陪审团之后,符合陪审员资格的网友自愿报名。由法官编号,然后随机排序。按照排序顺次录取前七位网友成为临时陪审员,后七名为候补陪审员。
(三)一名网友必须在发生纠纷时(即纠纷帖贴出之时,而非申请成立陪审团之时)在本坛发表过十或十个以上的帖子(不限主贴或跟贴),才有资格申请成为陪审员。
(四)申请成立陪审团的网友及其它笔名不得进入此次陪审团,坛方人员(斑竹及董事)及其笔名、法官不得进入陪审团。
(五)在确定开始组织陪审团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纠纷双方各有权拒绝其中二人,顺序是原告->被告->被告->原告,每次拒绝一人后,从候补陪审员中顺序递进一人,下一轮拒绝人选从更新后的名单中选择。原、被告可以放弃拒绝权。任一时刻双方就陪审团名单达成一致,则陪审团组成完毕。
(六)法官有权取消某些网友进入陪审团的资格。空缺从愿意参与陪审团的网友中按原排序抽取替换。


* *****************

另外建议法官、告诉人、被告排除芦老的陪审员资格

除了众所周知芦老是董事,有不得进入陪审团的规定在的因素外.另外,庭都还没开芦老已经开始侮辱党朋会强奸司法url]http://216.128.72.50:4040/showtopic.asp?ID=2659583&Parent=2659566[/url].可见芦老是个有成见的人,这样的人也是不适合当陪审员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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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葡萄皮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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