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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15vs昭昭若昏 陪审团召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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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斑竹15vs昭昭若昏 陪审团召集公告
所跟贴
老游,
--
邋遢道士
- (67 Byte) 2007-10-18 周四, 上午3:07
(199 reads)
游客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11/10
文章: 2864
经验值: 2731
标题:
老道没有想仔细
(227 reads)
时间:
2007-10-18 周四, 上午5:48
作者:
游客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俺一面唱“给别人选择自由”的高调,同时又企图影响别人的选择自由,这便叫前后矛盾。这就像自己骚扰别人,又立法反对骚扰别人的装模做样行为一样。 这是因为:在没有任何其他情况发生的时候,主张和行动都是一阶的,两者在同一个平面上,必须保持一致。
但是,在对方影响别人选择自由的情况下,针对该行为采取的反制行动,属于对“影响别人选择自由行为”的影响别人选择自由行为。这种行为是二阶的,和主张两者不在同一阶上上。一个二阶行为和一阶主张无法匹配,没有一致性可言。
如果对这些“高阶”这些太歌德尔化的概念不能理解,可以这么翻译俺的原话:
“阿笛:您不应该影响别人的选择自由,如果您这么做那么我们大家都遵守这个规则。
现在您用不正当手法影响别人的选择自由,打破了这个规则,等于您同意我们大家都可以不遵守这个规则。
或者说俺也不需要遵守这个规则”
这里,“应该”是一个表示虚拟情况的关键词。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那么己方行为也发生变化。或者说:对方遵守,自己也遵守。对方不遵守,自己也做匹配调整。在这种情况下,保持的是自己行为针对对方行为的一致,不是二阶的行为和一阶主张的一致性。
说句题外话,老道的一些理解俺并不同意。俺一直没有机会详述老随的黄金道德第三定律。这和“囚徒悖论”当中的著名对策“一报还一报”有关。
比如,老道对人从来不搞人身攻击,俺的理解老道不主张人身攻击。俺和老道的差别在于:俺不主张首先进行人身攻击。字面上的只有两个字“首先”之差,但是其隐含意义超出大部分人的理解范围。缺乏这两个字,便会造成不公正的环境。
所谓“弱智群体”老道不要太严肃,那是阿笛的词汇,用来还给他。您又没有看到俺对任何其他人采用过这个词汇?
老道太严肃。其实,俺只是想做一个测试,俺对某些人的反应更感兴趣。
作者:
游客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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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真没想得那么“深刻”,
--
邋遢道士
- (119 Byte) 2007-10-18 周四, 上午6:42
(18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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