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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论言论自由就是绝对的百分之百的,没有什么“相对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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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论言论自由就是绝对的百分之百的,没有什么“相对的言论自由”   
所跟贴 论言论自由就是绝对的百分之百的,没有什么“相对的言论自由” -- 虚怀若谷 - (1241 Byte) 2007-8-20 周一, 下午12:32 (557 reads)
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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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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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美国对言论进行限制的法律是怎样建立的 (187 reads)      时间: 2007-8-20 周一, 下午10:59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论美国对言论进行限制的法律是怎样建立的
和合(5/3/2007)

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国家。美国宪法规定,
"国会不得立法,对言论进行限制"。但是,我们也知道,在
美国,还是存在很多对言论进行限制的案例。例如,霍尔姆
斯大法官指出:“对言论自由最严格的保护也不会保护在剧
院里谎称失火,并高声叫喊从而引起惊恐的人。”
美国历史上也存在着很多其他的案例,说明,如果你发表威
胁他人生命,恶意诽谤他人,煽动颠覆政府,种族歧视,藐
视法庭,等言论时,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这些案例到底是否和美国宪法相矛盾呢?
其实一点也不矛盾。关键点在于:
【国会不得立法对言论进行限制,并不等于说,最高法院不
可以通过案例法,对言论进行限制。】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也就是说,凡是对言论进行限制的法律,都不可以由国会制
定。但是,最高法院却可以通过案例法,来确定。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美国的法律制度是普通法制度,(案例法制度)。案例就是法,
案例才是法。甭管宪法怎样说,只有案例,才是具体执行的
明确的法律。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美国的国会不得通过立法对言论进行限制,并不等于最高法
院,不能通过对案例的判断,用案例法对某些言论进行限制。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如果我们分析一下各个国家的法律,就会发现,没有任何一
个国家,不存在对言论限制的法律。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只是在美国,这些对言论进行限制的法律,不得是由国会订
立而已。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另外,请注意,美国是案例法国家。如果你问,"哪条法律限
制言论了?", 那么,的确无法直接回答。只能根据案例说明。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而大陆法系的国家,却是必须把案例,变成直接的法律,
进行执行的。 所以,在大陆法系的国家,你就可以建立限制
言论的法律。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宪法中,"国会不得立法对言论进行限制",这条宪法(以及其他
一些权利条款)事实上是美国的创立者们,出于对民主制度的不
信任,在民主实行以前,就采用法制(法律)的形式,对民主机
制给予限制的条款。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总结一下,本文有如下几个结论:
1。言论自由并不是绝对的。即便是在美国,也存在对言论进
行限制的法律。
2。在美国,限制言论的法律,不得由国会(民主)制定。因为,
美国的国父们早就认识到,民主不是一个好东西。
3。限制言论的法律,都是由最高法院,通过案例法确定的。
4。限制言论的法律,还可以由国父们制定。国父们制定的
宪法中,明确限制"国会不得订立创立宗教的法律"。这,本
身就是对国会的言论限制。
5。限制言论的法律,还可以由私法制定。互联网上的论坛,
就执行的是私法。版主限制你的言论没商量。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下一篇文章,我将进一步论证,权利,本身就是为了对抗民
主,而建立的。法制,是保证权利的根本。只有首先具有了
法制社会,权利才可能得到保障。民主才不会变成暴政。法
制,从历史上,就是优先于民主而建立的。民主,从一开始,
就被认为不是什么好东西。也不是什么天经地义的权利。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这,才是法制、权利、和民主之间的正确关系。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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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理查德·汉弗莱威胁伤害布什案”的法律文书等网页,下载地址:
http://caselaw.lp.findlaw.com/data2/circs/8th/031014p.pdf。用Adobe软件解读。
案情的大概情节是:2001年3月8日,布什访问南达科他州的前一天,家在俄勒冈州波特兰市
的理查德·艾伦·汉弗莱也来到南达科,“传播
上帝的福音”。在一个酒吧里,理查德·艾伦·汉弗莱对人说,他计划向布什泼燃烧物并将
其点烧,烧死布什。有人报警后,理查德·艾
伦·汉弗莱被拘传,接受警方调查。
汉弗莱辩称他在酒吧才知道布什第二天就到南达科他州访问,他说要“烧死布什”是聊天时开
了一句玩笑。
经过调查,证明理查德·艾伦·汉弗莱在此之前,己至少三次,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
合,对不同的人声称要干掉布什,又利用互联网,
在白宫网站发出同样的威胁。联邦检察官米希尔认为,理查德·艾伦·汉弗莱不仅仅是在开
玩笑,他多次以不同方式威胁要伤害布什,构成
威胁伤害他人人身安全罪,向地区法院起诉理查德·艾伦·汉弗莱。由五女两男组成的七人
陪审团,五票赞成理查德·艾伦·汉弗莱四级威
胁伤害他人的罪名成立,地区法院法官判其监禁37个月。理查德·艾伦·汉弗莱以他只说了
一次,以四级威胁伤害他人定罪不当为由,提出
上诉,联邦第八巡回法院认为,地区法院的认定没错。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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