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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刘荻案因材料不足,被退回北京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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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荻案因材料不足,被退回北京公安局   
所跟贴 现在事情还没得到证实。 -- Anonymous - (326 Byte) 2003-11-03 周一, 上午12:28 (134 reads)
胡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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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文章标题: 有点异议 (114 reads)      时间: 2003-11-03 周一, 上午12:41

照老司的意思,不管中共抓人,放人,都是呼吁放人者应该反省和三思。

是不是这么个意思。

我觉得,陈礼铭先生,把问题说的很清楚和透彻了,

怎么老司你和老芦一样,从来不看人家的贴呢?

而且,马上重起炉灶,继续发自己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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