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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荻案因材料不足,被退回北京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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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荻案因材料不足,被退回北京公安局
所跟贴
现在事情还没得到证实。
--
Anonymous
- (326 Byte) 2003-11-03 周一, 上午12:28
(134 reads)
胡汉四
[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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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有点异议
(114 reads)
时间:
2003-11-03 周一, 上午12:41
照老司的意思,不管中共抓人,放人,都是呼吁放人者应该反省和三思。
是不是这么个意思。
我觉得,陈礼铭先生,把问题说的很清楚和透彻了,
怎么老司你和老芦一样,从来不看人家的贴呢?
而且,马上重起炉灶,继续发自己的言。
返回顶端
那司马忑先生逻辑混乱神智不清,还沾沾自喜自鸣得意,真是无话可说
--
问您呢
- (12 Byte) 2003-11-03 周一, 上午4:50
(43 reads)
四哥已经愚到如此地步
--
司马忑
- (16 Byte) 2003-11-03 周一, 上午1:08
(7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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