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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事实陈诉,推论,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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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事实陈诉,推论, 观点   
非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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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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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事实陈诉,推论, 观点 (1589 reads)      时间: 2007-7-17 周二, 上午9:48

作者:非文人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忙于生计,久不上网,今见久违的老樊来此讨论"fact and opinion",特上来说两句。

我看老芦和老樊在讨论“事实和观点”时都忘记了一个人类思维特点:逻辑推理。

人类思维应该包括:1) 对事实的认知;2) 基于对各种事实的逻辑推理而做出的推论; 3) 基于自身立场、利益、价值理念等对各种事务的观点看法。

所以,在表达时就可分为:

1) 事实陈诉:是一个人仅仅对某一事件前后经过进行说明,如法庭上的证人证词。事实陈诉不包含逻辑推理判断和个人观点看法。

2) 推论:只要基于的事实准确,逻辑推理无漏洞,则推论成立。如x-ray在楼下问老樊的“2-7=-5”等数学结论都应属“推论”范畴。老芦的“治国白痴”也应属“推论”范畴而非“事实陈诉”范畴。要驳倒推论,一是从其依据的事实根据入手,找出其“假事实”的硬伤。二是从其逻辑推理上找出其逻辑错误。除此别无他法。

3) 个人观点看法:大多网上言论皆为此类。当然观点看法很多时候和推论重叠在一起。

作者:非文人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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