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海外中文网上常见病态思维解剖系列(四) |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gif)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
|
|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鹦鹉学舌
我在《中国人会思维吗》中指出,国人第四个常见的思维毛病,是以“经典”作为论据甚至论点的来源,这就是鹦鹉学舌。它本是中国特色,是流传了两千年至今盛行不衰的民族传统。
自汉朝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孔教变为官定国教,成了士人一切“思维活动”的出发点和不可逾越的框架。这趋势越演越烈,到明清取士,便发明出所谓八股文来。士子们的任务,叫作“代圣贤立言”,就是用自己的嘴帮圣贤讲话。
八股文又叫“闱墨”,共分八段,称为 “破题”、“承题”、“起讲”等等。考官从四书五经中拎出一句话来,例如“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你就得按标准格式,一段段去阐述发挥那句话,写完八段为止。例如第一句“破题”大致得这么写:“人生至乐,在乎坐而持卷,起而践道也。”
这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是把孔老二那句屁话换个说法。第一要说得不失真,第二决不能用上原文中的字样。所以圣人既然用了“悦”,我就只能用个“乐”;他用了“学”,我就只好改用“持卷”;他用了“习”,我就只好用“践道”。您看无聊不无聊?这就是老祖宗的学问!可玩熟了偏偏就能弄个一官半职,娇妻美妾,金马玉堂。
老芦没在这上头下过功夫,只是年轻时偶然见过两本所谓“窗稿”。这题破得当然太差劲,例如那“时”就没本事弄出来。而且“习”到底是“温习”的意思,还是我用的“实践”的意思,那只有孔子的鬼才知道。老祖宗发明的模糊文字,本来就是专门制造豆腐脑的发酵罐。
就是这种连训练马戏团小狗作算术都不如的“教育”,把中国“知识分子”训练成了世界上最庞大的白痴族群,离开名人名言就害了失语症。汪东兴副主席提出的“两个凡是”其实不是他的发明,甚至不是敬爱的林副统帅的发明,乃是我中华文化传统的发扬光大。
的确,在某种意义上,林副统帅有点像孔门贤人。孔子白作一场“大成至圣先师”,却毫无写作能力,只有编辑篡改、伪造历史的能力(所谓“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他留给后人的唯一著作,便只有《论语》这本由门人记录下来的零言碎语。这就是在敬爱的林副统帅指示下编辑出来的《毛主席语录》的老祖宗。我有时想,如果孔子不以语录传世,而是像亚里士多德那样写出井然有序、博大精深、全面系统的教科书式著作来,则后世或许不会有几亿白痴疯狂挥动小红书。
现代青年中,看过那小红书的人大概找不出几个来。可令人绝望的是,这民族传统根深蒂固,牢不可破,至今在网上葆其美妙之青春,制造出一大群无聊写手。这些人什么自己的见解都没有,唯一的本事便是掉书袋,扔两句《老子》、《庄子》出来。因为那些玩意是用原始语言写的,对现代小青年来说跟外文也差不多。对看不懂的东西,人们最常见的反应就是肃然起敬,以为遇到了转世苏格拉底。
这其实是一钱不值、只能哄文盲的障眼法。两千年前的古代生产力低下,没有现代交通、通讯系统,更没有完善先进的教育制度和学术讨论会(从西方进口教育制度之前,中国人从来不知道如何以科学方法系统训练学生──现在其实也不知道,否则网上不会有这么多白痴),所以,古人其实是比现代人愚昧了不知多少倍的原始人。拿处于人类幼儿时期的原始人那些可以无限穿凿的零言碎语当图腾崇拜,还不如去把自家婴儿的絮语记录下来发表。时至21世纪还有这种无聊人干这种无聊事,而且还能赢得无知网民崇拜,说来也真是敝民族特有的奇观。
另一类鹦鹉则是洋鹦鹉。举凡作文立言、与人辩论,非得引两句洋人语录不可。那语录一引出来,立刻就起到了颠扑不破的论据作用,似乎那论点就再不需要自己证明了。在争论中这一招特别有效。语录一祭出来,“姜太公在此,诸神退位”,对方便只有唯唯而退的份。
这一套似是文科学人的看家功夫。其中最上乘的例子我是在2003年碰到的。我质疑一位文明网友“民主国家之间无战争”的说法,她立刻告诉我是窦尔的语录,好像那就是辩论的终结了。
这位网友算是文科学人中的佼佼者,难得她还记得原论者的思路,那便是据说民主国家政府善于妥协,两个善于妥协的政府碰到一起,自然也就打不起来了。
老芦不学无术,没看过窦尔的书。不过如果看,就决不会光是看清他的思路就完了,还要反复琢磨那究竟有没道理,与现实和历史事实反复对照,在这过程中不断地加进自己的感悟,直到得出自己的结论来,至于原作者说的是什么反倒忘记得干干净净。
如果这么琢磨一下,那思路显然有严重问题。民主政府诚然善于妥协,但那是对内而不是对外的。当年大英打布尔战争,对方似乎也是民主政体。但大英跟中共渡江前一样,提出的谈判条件故意苛刻到对方只能拒绝,好趁机打仗。现代民主政府也可以如此。凡是熟悉阿以冲突的同志都知道,愿意妥协的一方并不是民主的以色列,恰是独裁的阿拉伯国家。埃及总统萨达特是第一个主动提出谈判并以妥协达成和平协议的。就连巴勒斯坦解放阵线都这样。反倒是以色列长期违反联合国决议,不但拒绝从占领区撤出,而且甚至搞过恐怖活动。巴解阵的第二号人物吉哈德就是以色列内阁派出的三个杀手在突尼斯暗杀了的。
其实如果是针对不同族群,民主政府哪怕对内也未见得轻易妥协。美国南北战争不必说,南非从来就是民主国家,可该国的白人政权多年顽固地实行种族歧视。直到近年迫于国际制裁和国内黑人压力才被动地改弦易辙。因此,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国内政治中,政体的性质其实只是参数之一,和民族、文明、文化诸参数比起来,它并不是唯一起作用的因素,甚至可以不是重要因素。
掉一句祖师爷的话:“学而不思则惘。”再掉一句非祖师爷的话:“尽信书,不如无书。”连原始人老祖宗都知道的道理,现代网上高手们却不知道,不亦怪哉?
比起樊弓教授来,那位文科网友堪称“大成至圣先师”了。教授犯的思维错误虽然不外乎我在《中国人会思维吗》中总结过的那几种,却是独步天下的。例如一般人也使用比喻代替推理,但那比喻至少还跟比喻的对象沾点边,只有他弄出来的比方(诸如“暴力革命的数学模型”和“道德问题的推车模型”)跟对象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一般人便是打死也想不到那上头去。
引名言作论据也是如此。教授的脑袋似乎对垃圾有特殊的亲和力,专门记得并使用那些荒诞到连孩子都不会相信的名言作为基本立论基础。他从西方报刊上看来一个“人格谋杀”(personality assassination,其实应为“人格暗杀”,今姑从樊译)的词,从此便把它当成方天印,第一次见到我就祭出来,指责我批评86、89学潮是谋杀学领的人格,满拟这杀人大罪就此将我吓得缴械投降。我告诉他,人格只能自杀,不能他杀。别说在自由世界,就是共党倾全国之力“明杀”蒋介石、胡适等人的人格凡半世纪,至今仍然杀而不死。柴玲、吾尔开希辈的人格是他们自戕的,须赖不到芦某头上来。可这话说了又说,就是无法把那垃圾话语的强大吸盘从教授的脑叶上拉下来。他以后又多次使用这心爱的WMD,全然不知道是在出乖露丑,令人为之扼腕不已。
这种“吸尘器效应”的生动展示,还是我在本系列首篇提到的他的大作《定义的困境》。全文的立论基础,是美国某昏官的昏话:“我没法定义什么是色情,但是我一看就知道 。”由此,教授“导出”了一般性的重大结论:
“正因为世界上有很多不能‘科学’定义的东西,人间才需要法院,让法官或陪审团用‘一看就知道’的方式判定是非。科学不是万能的,用科学院代替法院是万万不能的。”
如此说来,咱们根本就不需要在社会共识的基础上形成明确的法律条文,依法办事,只需靠法官和陪审团灵机一动、心血来潮,凭自己想当然去乱判葫芦案!这连文革专案组都不如,人家还知道要根据伟大领袖的话和“红头文件”来断案,还没那魄力说出那糊涂官的昏话来。什么叫“我一看就知道”?你难道是安拉,自己一看就知道的东西,也就是全人类的共识?
然而如此荒谬绝伦的反智主义主张,居然就无一人识破。为什么呢?因为那是从美国大仙金口中吐出来的玉语纶音。教授大约也深明此理,所以在文章题目下面特地把那语录的原文打出来,作为金字招牌招摇。
我想,就是因为这种智力上的崇洋媚外和缺乏独立思考的习惯,使得许多中国“高级知识分子”丧失了原有的少许神智,主动自觉地把自己改造成了一个专门“去精取粗,去真存伪”的吸尘器,然后再向巽地深吸一口气,把那些垃圾粉末朝天喷出,化作满天花雨,普降甘霖,让大众也跟着他一道变成糊涂虫。
看官或许要觉得我说的过份,不幸就是这么回事。教授的《评扫荡系列之二》的整个立论基础,就是爱因斯坦关于“常识”的一句疯话。看一下教授在推出这胡话的“思索”过程特别有意思。
他先坦承自己连“常识”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智力困境:
“什么是‘常识’,‘常识’在‘严肃的理性讨论’
究竟有什么地位,还是个很成问题的问题。”
接着就把神祗请了出来,证明他连这种问题都得去洋大仙那儿请教:
“那么什么是常识呢?爱因斯坦对常识的论述最为精辟:
Common sense is the collection of prejudices acquired
by the age of eighteen. (常识是18岁前所积累的偏见。)”
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听到某句具有归纳性质的名言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去验证它。而验证方式,无非是找正反两方面的例子。如果只能找到支持的例子,则可以认为该命题在大多数情况下成立(还不能认定在一切情况下成立)。如果找到反例,但仍然有正例,则可认为该命题在某种条件下成立,接下来就是去研究那条件究竟是什么。如果找不到正例只有反例,则可以认为该命题基本不成立,但也不能就此认定它是绝对错误的,因为那否定毕竟也是不完全归纳。这就是正常的思维方式。
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说,“爱神”给出的是标准定义,形式上一点错都没有。所用的属概念是“偏见”,“种差”是“18岁前积累的”。因此,可以说它没有逻辑错误,因为形式逻辑只管思维形式是否正确,不管思维内容是否对头(可笑的是我向教授介绍这常识时,居然把他吓得灵魂出窍)。
但从思维内容来看,则“爱神”这语录完全是疯话。使用我另文介绍过的“紧缩法”,把“种差”去了,原命题仍然成立,于是便得出:“常识是偏见”。
到此地步,谁都可以立刻想出无数反例来。可教授居然进一步发挥 “偏见说”:
“ 论坛的所有网友,被‘独立知识分子’扫荡的所有民运人士
都过了18岁,都积累了无数或对或错的偏见。因此所有被‘扫
荡’的垃圾人士皆有常识。唯一不同的是,你们的常识还是他
们的常识,或者说是你们的偏见和他们的偏见。真理面前人人
平等。”
这里的笑话真是一言难尽,姑不说“人数只能是自然数”这一常识决不是什么“你们的偏见和他们的偏见”,世上除了教授一人,无论是谁都不能不同意它,当真是“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而且,所谓“偏见”,说的无非是主观原因导致的缺乏客观性的见解,当然可能有正确成份在内,但何来什么“或对或错”之说?难道偏见还分“正确的偏见和错误的偏见”两种?教授真是什么笑话都能闹出来!
于此,教授便使用“演绎法”,一笔抹煞了我的全部文章:
“所以,独立知识分子上常识课,根据爱因斯坦,乃是该票友企
图把他18岁前的偏见拿来讲课。你看是不是千古奇闻?”
教授不是说刚刚说过偏见有错误正确之分么?就算我说的是偏见,万一全是正确的偏见呢?怎么就不证自明地变成了“千古奇闻”?
笑话还不止此,却说那宏文贴出后,有人立刻就跟帖质疑:“人需要氧气才能生存,莫非这也是偏见?”但教授就是视而不见,还要在续作中将那胡话发扬光大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自封为‘在网上有极大影响的独立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的芦帅,继续其‘扫荡伪民运’之壮举。近作‘关于暴力
革命的识字课本’自然是跟其它扫荡雄文风格类似。再次
大讲‘常识’课。我在本系列之二中已经指出,爱因斯坦
精辟至极:常识是18岁前积累的偏见。独立知识分子代
表人物这回的暴力革命常识,仍然没有逃出老爱的掌心。”
所以,在樊教授,“爱神”就像《推背图》、《烧饼歌》的作者刘伯温,能知未来千年事,像西天佛祖,以致多年后我宣传“暴力革命常识,仍然没有逃出老爱的掌心”!
您能想象精神状态比这更卑下的智力奴隶么?真是暴殄天物,白白糟蹋了老天爷免费赠送的脑袋!
在智力活动上自愿卖身为奴,帮教授练就了一门独步天下的功夫,那便是,他要引谁的名言,谁就要让他连累得倒了霉。“爱神”不必说,就连阿奇顿勋爵也受了他的连累:
“从长远来讲民主制度是‘根治腐败的有效手段’中
的最重要组成部份。原因很简单:绝对权力绝对腐败。
专制是绝对权力,因此专制最终一定腐败。证毕。”
这段表面上看来毫无问题的论述其实一如既往地充满错误,我已经在《缺乏常识的活标本》一文中批驳过了。为篇幅计就不再重复,算是留给樊迷们的家庭作业吧。
我想,樊弓现象的出现和我对它的无情解剖,应该有着深远的社会文化意义。希望人们在看了这篇文章后,从此不再将那些学舌鹦鹉视为神灵,而将他们恰如其分地看成是借他人名声来掩盖自己智力贫困的伪劣假冒。倘如此,则不枉教授和我的一番劳动。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