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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惩治汉奸言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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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看《惩治汉奸言论法》
所跟贴
关键是汉奸言论不可能在法律界定
--
铁木
- (60 Byte) 2007-3-08 周四, 下午10:24
(127 reads)
盖晓天
[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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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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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合理”与“合法”其实是两个概念
(127 reads)
时间:
2007-3-08 周四, 下午10:40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不少法在确立当时,都注重现实意义,而忽略其它。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法以后要设修正案,或废除。
喻权域的提案有针对性。至于其间的技术环节,因为他只不过是个提案,因此在讨论表决时必有补充、删节和修改。
其实美国内战前很多法案在内战结束后就废除了,而现在看,有些法案的章节不仅象法盲,而且有侵犯人权的嫌疑。
汉奸言论能不能界定?我看要想界定也容易。制定出几条,不足之处以后增加。就象欧洲一些国家法律:美化希特勒,为希特勒翻案的言论属于触犯法律。再具体的,人大有释法权,让他们解释去好了。
这个喻权域是不是学法律的?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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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个帖子写的太烂,我的意思就是
--
盖晓天
- (114 Byte) 2007-3-08 周四, 下午10:54
(133 reads)
尽管如此,喻权域本人可能不错
--
铁木
- (15 Byte) 2007-3-08 周四, 下午11:14
(12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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