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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文被中国判刑, 王小宁妻子抵美诉雅虎----政治犯王小宁其人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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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k
加入时间: 2004/04/02 文章: 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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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ck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王小宁网上发文被中国判刑 妻子抵美诉雅虎
VOA记者: 东方
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而被判10年徒刑的北京网络持不同政见者王小宁的妻子余陵星期三凌晨抵达美国首都华盛顿。余陵在首都华盛顿杜勒斯机场接受了中文部记者采访时说,她这次到美国来的目的是向雅虎公司提出诉讼,要求雅虎道歉并且作出经济赔偿。
余陵说,她这次来美国是状告雅虎。由于雅虎向中国国家安全部门提供她丈夫王小宁的电子邮件的信息而导致她丈夫被判十年徒刑。
*王小宁仍被关在北京第二监狱*
余陵说:“我这次到美国来,主要是要控诉雅虎。我爱人王小宁,他是一个网络异议分子,由于雅虎的出卖,我爱人遭受牢狱之灾10年。他是2002年 9月1号被北京国家安全局拘捕,2002年9月30号被正式批捕。2003年9月12号被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0年。现在仍被关在北京第二监狱。”
据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中国人权提供的资料,中国司法部门对王小宁的4条指控全部根据他在网络上发表的言论。根据中国司法部门公布的起诉书,王小宁的罪状包括撰写及编辑《时事政治评论》,并通过雅虎网站的电子部落及电子邮箱广泛发送。另外,王小宁还被指控为筹建《中国第三道路党》进行积极的宣传工作,并且在海外电子刊物上发表了诸如“法规和政府的红头文件不是法律”、“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进步的最大障碍”等攻击、诽谤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宣传其‘政治主张’的言论。中国判决书并据此认定“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且罪行重大,应依法予以惩处”。
*余陵:雅虎向中国司法部门泄露资料*
王小宁的妻子余陵对中文部记者说,是雅虎公司向中国司法部门泄露了她丈夫的有关资料。她说:“雅虎泄密,雅虎把我爱人的E-mail的网址报告给公安局了。在王小宁的判决书里,他一共有4条罪状,其中有两条都是雅虎提供的网址。”
美国观察网站负责人、著名人权活动人士吴弘达表示,这个案子说明,中国根本没有言论自由。他说:“王小宁的案子完全是一个政治性的案子。他发表的是自己的一些看法。坦白讲,从他的那些言论上看,根本不是完全反对共产党,而是一种体制性的改革。但是共产党连这样的言论都不能容忍。本来余陵只打算上诉,后来师涛的案子出来后,国际媒体也介入,余陵觉得雅虎这样的作法是不对的,因此决定到美国来诉诸法律。”
*美四互联网公司受国会调查*
王小宁的妻子余陵表示,她打算在美国聘请律师,控诉雅虎。她要求雅虎公司向她道歉,并且做出经济赔偿。雅虎、微软、斯科和谷歌等四家美国互联网公司的代表去年曾经因涉嫌屈服于中国政府的压力,在互联网上进行新闻检查而在国会接受调查。
美国国会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主席史密斯在听证会上说,美国公司帮助中国政府禁锢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做法违背了美国的建国精神。
让阳光射进黑狱:政治犯王小宁其人其事
又一个惊人的惨剧从中国的黑箱传出!三年多之前,2002年9月1日,北京网络作家王小宁突然遭秘密羁押,9月30日被正式逮捕,2003年9月12日,王小宁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十年徒刑。
令人惊讶的是,虽然王小宁先生已失去自由三年多,但由于中共的严密封锁,国际社会居然毫不知情!现在,是使这一典型的政治迫害案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时候了。
为此,本中心特刊布从国内辗转流出的对王小宁案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中国是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国。仔细赏读这两份赫然以言治罪公开挑衅自己已经签署的国际公约的所谓“判决书”“裁定书”,我们可以清楚看出中共严酷的言论镇压是如何直接对抗国际普遍规则的,是如何通过一党操纵的司法系统具体实施政治迫害的。
王小宁1950年1月出生于沈阳;1953年随父母迁到北京。1973年9月,进入南京的华东工程学院上大学。1976年春,他曾积极支持南京反对“四人帮”的斗争。
1989 年“6.4”事件后,中共当局从一位被军队打伤又被捕的“动乱份子”身上,发现有王小宁写给他的一封信,为此王被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局传讯,并被列入国内反动份子名单,被建立了秘密档案。居住所在地区展览路派出所一直将其作为政治疑犯进行监视。“6.4”事件以后,他曾写了《中国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的长篇论着,送到海外。
1991年,王小宁下海经商,挂靠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经济运行研究所,为该所独立的科技研究部的主任、法人代表。先后创办了两个公司。
1999 年5月,王小宁开始独立编写网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1至9期)约10万字,宣传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和反腐败。主要刊有《中国宪法》(草案)、《论中国军队的改革》、《中国政党和政治组织法》(草案)、《三峡工程必然失败》、《黄河改造论》等文章。1999年8月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违反行政法规为名非法查抄。
2000年10月,他开始在电子刊物《热门话题》、《中国报道周刊》、《中国研究》上发表文章。反响热烈。自编电子刊物《政治改革自由论坛》等。以后,又向海外电子刊物《民主论坛》、《大参考》、《小参考》等刊物上发表“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进步的最大障碍”、“恶毒攻击中共不是颠覆国家政权”等多篇文章。2002年9月1日被当局羁押。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王小宁寄送邮件与文章的电脑资料是经由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北京当局证实的。
特吁请各方人士和国际社会关注这一桩对言论自由实施严酷迫害的人权案例,救援王小宁!
作者:dck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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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宁小档案 -- dck - (1866 Byte) 2007-3-08 周四, 上午10:39 (116 reads)
- 工农兵大学生 -- 随便 - (0 Byte) 2007-3-08 周四, 上午11:21 (7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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